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法院 资料库:淄博年鉴资料库 章节:淄博年鉴(201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2/article/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2/article/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法院
【概况】2017年,全市法院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所有进入员额的法官一律到审判一线承办案件,共新收各类案件80800件(最高法院统计口径调整,管辖、减刑假释、非诉保全、司法制裁、司法救助、司法协助等案件均作为案件统计,下同),结案81856件。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792件,结案9793件。 【服务大局】2017年,市法院印发《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保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顺利推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31件,盘活土地56.7公顷、厂房建筑23.7万平方米,协助安置职工3767名,处置不良债权143.4亿元。健全完善处置僵尸企业的“高青模式”,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积极参与化解金融风险,扎实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案件,有效切断多个区县近百家企业的担保链,涉及第一担保圈金融债务90.2亿元,第二圈256亿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手段保护绿色发展,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414件。制定《加强“刑责治污”的20条指导意见》,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0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3件。指导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倾倒危险废物1万余吨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对5名被告人顶格量刑,判处8000万元罚金用于环境修复。组织开展涉环保非诉行政执行专项清理行动,办理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67件。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7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4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刑事审判】2017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084件。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512件;审结危险驾驶、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585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6件;审结危害安全生产及相关渎职犯罪案件12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8件。依法审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破坏选举、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民商事审判】2017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2777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2696件。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5546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件。审理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等案件1664件。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侵权责任案件5735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案件196件,依法服务乡村振兴。稳妥处理“去产能”引发的劳资纠纷,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1847件。加大对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49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20%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化解。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全市法院90.58%的民商事案件以简易程序结案。 【行政审判】2017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48件。加大对城建、环保、社保等案件的协调力度,行政案件经和解后原告撤诉140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2.4%,其中周村区法院达到100%。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方式监督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将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登记、转办、督办、反馈来信来访案件293件。 【案件执行】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0946件。市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法院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协专门就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召开对口协商会,检察、公安等部门与法院建立打击拒执行为协调、配合机制。拓展网络查控系统建设与运用,实现与国土、房产、金融、工商等部门共享联动。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和民生积案,执行到位37.1亿元。市法院被省法院表彰为“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工作突出的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共搜查699人次,罚款172人次,拘传748人次,拘留1527人次,签发律师调查令13份,悬赏执行104人。依法严惩拒执犯罪,形成公诉与自诉并行的追究模式,共追究刑事责任35人。加大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将1695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联合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出国出境、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予以限制,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向全市发放诚信提示书5万份。推行以法官为核心的执行团队、警务保障模式,有效提高执行效率。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完成网络拍卖782件,总成交金额3.37亿元,溢价率22.66%。 2017年11月15日,市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市法院供稿)【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2017年,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市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开通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与检察机关、监狱系统全面对接,远程视频开庭、网上办理相关案件2029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414件,提起再审45件。加大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国家赔偿案件5件,对75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实施司法救助。 【诉讼服务】2017年,全市法院简化立案程序,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开通司法为民手机APP、律师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推出网上立案、风险评估、视频接访等便民措施。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直播庭审实况。是年,全市两级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71598份。 【司法责任制改革】2017年,全市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遴选员额法官406名,占政法编制的34.7%。推广设立法官工作室,组建新型审判团队220个,全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02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7108件,占结案总数的57.55%。推进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完成法官职务套改,并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改革工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圆满完成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试点任务,进一步促进庭审实质化,相关做法在全国法院会议上推广,并被司法解释所采用。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采纳。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改革,共速裁刑事案件231件,审限缩短至7日以内,服判息诉率达100%。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97.09%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有陪审员参审。开发随机分案、审判云平台、执行管家等系统,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全覆盖,市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基层法院】2017年,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结案72154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88.05%。坚持重心下移,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沂源县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法院,淄川区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桓台县法院被授予“集体一等功”,全市法院19个集体、3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市法院组织指挥重大执行清场行动】2017年7月6日,市法院根据张店区人民法院的报请,针对该院受理的一起涉案人员众多、有重大影响、久执不结的仲裁执行案件,组织指挥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高新区和桓台县6个基层法院,并联合张店区公安局强制进行清场。共出动干警110名、警车30辆,分成9个小组,由市法院副院长陶志民现场指挥,最终将涉案租赁到期后仍被被执行人非法占有使用的场地及房屋腾空并返还申请执行人。 【全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市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8月4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诉讼。 【吕在模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宣判】2017年9月26日,市法院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吕在模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吕在模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吕在模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吕在模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及相关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人民陪审员培训班】2017年11月15—17日,市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培训主要针对刑事诉讼程序及事实认定、民事诉讼程序及事实认定、行政诉讼程序及证据审查、调解工作实务及技巧、审判保密、司法廉洁、庭审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内容进行集训。全市60余名人民陪审员参加。 (毕青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