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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概况】2017年,淄博市有市、区县、镇人民代表大会68个,其中,市人民代表大会1个、区县人民代表大会8个、镇人民代表大会59个;各级人大代表6294人,其中,在淄博的全国人大代表8人、省人大代表46人、市人大代表414人、区县人大代表1800人、镇(街道)人大代表4026人。淄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有组成人员3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秘书长1人、委员30人;设办公厅、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室、机关党委等12个工作机构。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依法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视察调研42次,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36件(次);审议、督办代表议案2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17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名。 【人大立法】2017年,市人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并重,结合全市转型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法规质量。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基础上,结合淄博市实际,科学谋划、编制《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规划包含立法项目30件,突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连续性和针对性。按照立法计划,先后审议通过《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废止《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完成2017年度立法任务。改进立法方式,研究制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办法》,聘请22位立法咨询专家,发挥专家学者积极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协调指导,从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客观公正立良法。坚持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过媒体解读法规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等,加强舆论引导,为法规实施创造环境。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审查市政府报备的15件、区县报备的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视察调研】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视察、“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城市建设情况视察、主城区生态水系工程推进情况视察、全市扶贫工作视察、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视察、全市建陶产业转型升级情况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及“平安淄博”建设情况调研、公立医院改革及建设情况调研、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调研、农业特色园区建设情况调研、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调研、“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情况调研。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南部山区退耕还林和荒山绿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侨资企业发展及《淄博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等工作进行调研。 【配合上级人大工作】2017年,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到淄博检查、调研、视察16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沈跃跃先后到淄博市检查指导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等10部法律、法规案的调研、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征集、反馈建议270多条。 【重大事项决定】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先后作出关于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废止《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淄博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决议、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等。 【人事任免】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人事任免职权,全部落实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任免干部101人,其中免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4名;决定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部门负责人45名,免去职务8名;任命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24名(其中批准任命区县检察长8名),免去职务20名。全年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次,8名拟任命人员参加考试,组织44名拟任命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人大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培训。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抓紧抓实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举办代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分别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孙建博分别作履职辅导报告。指导区县代表培训工作,各区县都组织集中培训,代表参训率达到97%以上。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组织做好新一届代表的信息采集、登记造册、建档立制等基础性工作。依法从活动经费、工作时间、待遇补助等方面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为便于代表履职和开展活动,组建市代表小组21个,选配小组召集人,指导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定期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坚持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 持续深化“双联”工作。以“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运行、评价、督查、区镇(街道)联动等制度。按照“双联”工作实施意见规定,重新确定固定联系对象,建立健全联系档案。进一步加强民情联络站、点管理,实现代表联系群众经常化、制度化。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规范群众意见办理程序,明确意见汇集、梳理、转办、督办、反馈各个环节的责任,实现办理流程明确、规范、有序。 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按照《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淄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条例》”“关于统筹规划、改革管理体制,规范、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等2件议案和217件建议,及时转交相关办理单位处理,并确定“发展壮大小微企业”“改造老旧小区公共厕所”“全面提升疾病防控能力”等8件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调研、视察、督导等方式跟踪督办。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政府承办的211件建议,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206件,占97.6%。 (刘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