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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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积极顺应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改革大势,强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拓展和深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程度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初步建立,鼓励创业创新、支持企业发展的
政策措施更加务实精准,促进市场竞争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消费维权效能不断提升。继续推进“法治工商”“数字工商”建设,
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年内,市工商局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工商局
联合表彰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先进集体。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积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下发《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做好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事项改为后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11号文件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执行国务院工商登记前置许可审
批改后置的有关决定,工商登记注册把关的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08项,压缩到37项,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
探索推进“三证合一” 。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9月16日,
市工商局被省工商局确定为全省“一证一码” 的首个试点单位。9月21日,全省首份“一证一码”营业执照顺利核发。截至年
底,全市共核发“一证一码”营业执照6000余份。同时,向新登记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网上注册登记业
务,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到设立申请,直接在网上完成。
开展名称登记改革。 制定《关于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促进名称登记便利化的实施意见(试行) 》,并配套下发
《淄工商企字〔2015〕43号文件释义以及企业名称审查标准规范》。大幅放宽企业字号界定标准、行业特点限制和著名商标、
知名商号作字号的受限范围,允许文化创意、体育、娱乐等特定行业使用字母和数字作为字号,将注销企业名称的禁用年限由
三年放宽到一年,极大释放名称资源。
深化住所登记改革。修订《淄博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推行住所登记申报制,市场主体只需
提交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登记机关不再对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进行实质性审查。

【登记管理】 下放登记管辖权限。制定下发《关于全面落实〈淄博市市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做好市
局下放登记管辖权限承接工作的通知》,将所有私营有限公司和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等企业设立的市级
机构以外的分支机构等共1760家企业下放到区县局登记管辖,除法规规定必须由市局登记的企业外,其他市场主体市局不再登
记。在全省各市中,淄博市工商局管辖权限下放力度达到最大。
精简审批流程。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实
行“一人负责、一审核准、当场发照”,与全省其他市相比,实现内部审批流程精简最大化。设立登记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完
成,压缩至3个工作日;变更、注销登记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完成,压缩到2个工作日;名称核准等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完成,
压缩到1个工作日; 其他简易登记及备案事项当场办理。与其他市相比,审批效率达到最高。全年,市工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共办理各类办件46812件,其中企业设立登记333件、变更登记1382件、注销登记59件、企业名称登记32749件,电子口岸、
证照打印、档案查询等其他业务12289件,全部实现按承诺办结。
2015年3月15日,淄博3·15消费维权高峰论坛(市工商局供稿)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牵头组织开展促进市场主体
发展调研和相关政策起草工作,先后赴沈阳、北京、天津及省内城市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形成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调研
报告。组织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升发展质量、加强载
体建设、完善发展政策、强化组织领导5个方面,制定17条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开展重点企业项目走访服务。制订《重点项目服务制度》和《走访服务工作分工》,5月,集中组织开展133个重大企业项
目走访服务活动,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48件次,指导帮助3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与5家企业建立争创驰名商标、守重企业指
导联系机制。
稳步推进企业信用建设。 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对300余台微机系统软件进行更新和
维护, 增配、调配专用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32台套;先后组织培训200余场次,培训相关人员1.1万余人次;召开专题新
闻发布会2次,刊登公告8次,刊发宣传稿件110余篇,通过电视台播发相关宣传片160余条次,邮寄《致市场主体一封信》等15
.7万份,免费发放《企业年度报告操作规程》视频光盘1万张,最大限度地扩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的社会影响和公众
知悉度。6月30日,全市共有41539家企业、118243户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并公示2013年度年报,年
报率分别为91.8%和82.8%; 50053家企业、135414户个体工商户和27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14年度年报,年报率分别为
90.5%、83.1%和92.5%,均居全省前列。同时,将未按期申报年报的5230家企业、2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将27403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对2270家企业、4147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抽查,387家企业、5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738户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下达《责任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120份。

【市场监督管理】 强化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执法。建立完善有照网络经营主体档案,通过网上搜索、12315受
理申诉举报咨询、 实地摸查等方式, 查找当地网络经营主体新设立情况,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搜索率100%。核实通信管理部门
ICP网站备案数据信息, 完成建档数3471户。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抽检化肥样品33个,合格率87.9%,全市查处各类违法
违章农资案件628起。 全市5处市场被工商总局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38处市场被评为山东省诚信文明市场。〖=CS〗【商标
管理】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学习、培训和宣传。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对全市93家商标代理机构登记造册。
对20多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培训,推进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商标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
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60件,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处。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项行动,印发《淄博市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规范手
册》,提高全市地理标志的作用和运作能力。年内,全市新认定驰名商标8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认定山东省著名商
标79件。 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24589件,驰名商标83件,省著名商标21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4件,集体商标5件,各项指
标均居全省前六名。

【广告管理】 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贯彻落实新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广告日常监管,对全市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广告行为实时监测,密集约谈媒体,坚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从“国
家广告数据中心”反映的情况看,淄博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广告违法率从4%下降到0.3%,其中第四季度,
全市媒体广告呈现“零违法”。

【经济合同管理】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整治“霸王条款”,全市办理案件61件。
运用行政约谈、行政告知、行政预警、行政建议、责令整改、制定示范文本等方式,督促和引导企业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进
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完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机制,全市公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78家。建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监
督约束和退出机制,保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质量和信誉。提高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水平,破解企业融资瓶颈,全年共办
理抵押登记1095件,为企业融资185.62亿元。

【经济监督检查】 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查结限制竞争案4起。检查医院6家,立案4起,行政指导1起。创建“无传销城市”,下发《2015年全市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考核
标准》 等文件,对张店区、淄川区等8个申报创建“无传销区(县)”的区县进行考核验收。做好“六个核桃”饮品打假维权
专项行动,检查涉嫌侵权生产企业4家,经营商店7家,立案查处2家,责令改正4家。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年内,先后组织纺织品类、儿童用品、日化用品、成品油、天然气、消防器材、
小家电类等涉及151个单位、344个批次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根据抽检结果查办案件15起。开展行政约谈,组织电信业、家电
售后服务业等行业约谈及全市大型商业单位和服务企业综合约谈,约谈企业100余户次。

【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12315消费申诉服务平台建设,完成12315接诉人员劳务派遣,推行领导接诉日制
度,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93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3万元。开展2015年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举
办高峰论坛,表彰奖励27家消费维权突出贡献奖单位。联合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
上线《消费面对面》栏目,现场解答汽车、手机质量、食品安全、教育收费、殡葬收费、物业停车收费等热点问题。结合传统
节日端午节,在大润发超市开展“文明过节畅享消费”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发放《消费维权法律法
规汇编》《消费者》杂志、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册等,接受消费者咨询80人次。加强消费教育引导,
做好《消费者》杂志编纂工作,增加科学投资、文娱休闲、曝光台等专栏,出版6期共计18000份。开展银行业服务质量暗访调
查活动, 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齐商银行、张店农商银行和邮政储蓄8家商业银行服务窗
口的服务质量、服务环境、服务效能等开展调查,召开银行业服务质量调查座谈会,反馈调查情况,探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的
方法措施。

【数字工商建设】 2015年,共录入各类企业信用公示信息65.8万条,及时录入监督信息4万条,保证“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常有序运转。做好“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保障工作,及时发布更新系统升级包,做好问
题数据处理,保障系统的基础运行和数据安全。(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