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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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有5212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国家机关662家,事业单位1415
家, 国有企业519家,非公有制企业2616家。累计为72.03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为53.42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
积金102.78亿元, 累计为9.79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83.01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13.89亿元。通过住
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购房提取,全年实现去库存1.89万套,拉动全市住房消费100亿元以上,约占全市住房消费比重的63.4%,
充分发挥出住房公积金引领住房消费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归集】 2015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5.15亿元,比2014年增长14.75%;新开户单位371家,新
开户职工4.3万人;缴存总额268.27亿元,缴存余额165.49亿元,分别增长20.24%、17.89%。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70%,
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5年,为8.72万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20.04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4
.68%(购买、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2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17%,租赁住房占0.25%);非住房消费提取
占35.3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5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2.01%,其他占1.77%)。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015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14万笔、35.60亿元。其中,发放一手房按
揭贷款25.27亿元, 占比70.98%;发放二手房抵押贷款9.10亿元,占比25.56%;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个人住房商业贷
款1.23亿元,占比3.46%。

【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 全市共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2个,贷款额度5.68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项
目11个、 额度5.08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个、额度0.60亿元,项目建筑面积56.38万平方米,有效解决6777户中低收入
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项目发放数量和发放规模均居全省首位。12月9日,参加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工作会议,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服务建设】 年内,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细化操作细则。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服务时效,合同签订
和征信查询岗位进驻服务厅,职工手续完备一次即可办理完成全部提取、贷款手续,贷款和提取业务实现“一条龙”“一站式”
服务;完成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受托银行的系统直连工作,实现资金的“实时支付”,
通过系列措施, 公积金服务时效明显提高。 全市受理提取、贷款业务实现当场作出准予办理或者不予办理的决定,比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的时限大幅提前。提取直连业务4个工作日内办结,非直连业务10个工作日内办结;按揭贷款业
务15个工作日办结,各项业务在《条例》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完成。
建立网上服务厅, 完善“12329”服务热线,每月为缴存职工发短信提醒,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建立中心党员干
部微信群、开发淄博住房公积金APP,在服务厅安装叫号机和电子评价器等,为职工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年内,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保障措施,增
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扩大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率先推行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
合力贷款,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将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
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的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并执行首套房利率。

【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 6月19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典型经验交流会暨行政委托协议签字
仪式举行。通报2014年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指标完成情况,五家受托银行支行代表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服务工作作典
型经验交流发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与五家受托银行签订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行政委托协议。(王慧海)

编辑:王娟
校对:郭延志
张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