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30&rec=177&run=13

【概况】 2015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项目32个、9470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6.27%;基本建成10030
套, 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5.58%;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663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21%。全市共发证166884本,其中所有权
证108319本,抵押权证58565本。

【住房保障】 年内,通过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建
设,进一步完善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相结合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
系。制定《关于公布2015年淄博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的通知》,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行
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制度, 全市通过公开摇号分配经济适用住房3344套、 廉租住房322套、限价商品房517套、公共租赁住房
121套,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房地产市场管理】 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估价人员的从业行为。强化
房地产市场运行有关问题治理工作力度。重点对违规预售和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加强老楼危楼管理,持续
深入推进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确保老楼危楼及时排险解危。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印发《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要点》,并与直属单位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立足服务,积极处理信访
投诉和答复政协提案。截至年底,协调处理市政府批示件2件,市民投诉中心转办件33件,市长热线9件,政风行风热线投诉10
件,网上转办件43件,信息公开答复1件,政协提案1件,皆已处理完毕。

【物业管理】 截至年底,全市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355家。其中,一级资质2家,二级资质31家;外地
备案物业服务企业23家。物业管理项目915个,管理面积5505.6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783个,管理面积4995.70万平方米;
物业从业人员1.64万人。 年内,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市房管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年活动实施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方面问题390件。全面推进老旧小区实施简易物业管理,截至年底,全
市共实施简易物业管理766个项目、1646.46万平方米,受益住户22.56万户,分别占总量的90.54%、87.25%、90.38%。年
内政府补助资金1534.6万元,提升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12.28个百分点。落实有关群众居住环境问题事项,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年共梳理出物业管理方面问题30个,全部整改完毕。建立维修资金季度报表制度,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
保修金管理工作。 全市归集维修资金23829.03万元,监管拨付使用2237.25万元。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
类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生态淄博建设和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工作。开展物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
“是否制定小区巡检制度并落实到位、是否合理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电梯安全管理是否落实
到位、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安全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等七项主要内容的整治,提高物业服务企业
和业主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动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
对各种登记类型的受理要件进行统一规范。认真研究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对房屋登记工作的影响,加强政策研究,确保
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房屋登记交易的安全。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审核委员会建设。加强和完善房屋登记质量抽检、房屋登记官、
司法协助执行等项制度。严格防范房屋登记风险,扎实做好登记权限下放工作,与区政府、区房管局签订委托书,明确发证的
责任与义务。建立测绘项目统计抽查制度,定期对各测绘单位的测绘项目数量、完成情况、测绘报告审核时间等情况进行抽查。
严谨细致的完成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委托的264批次,13234人次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工作。

【房屋征收】 严格依法行政,推行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全市已经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5个,计划实施征收
的项目7个。 组织起草《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程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稳妥推进华润城市综合
体项目房屋征收收尾工作,并协调旧城办做好134户产权调换房屋工作。5月底,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张店区东一路凯旋门小区
4号楼已经竣工交付,选择产权调换的122户被征收人已领到房屋钥匙入住。努力化解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处理遗留问题案
件19件,均已妥善解决。扎实做好征收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征收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职责、措施以及检查督导等要求。10月、11月,
先后参加住建部在重庆、北京房屋征收工作座谈会,并参与住建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讨论工作,
借鉴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宗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