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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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9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
率2.81%,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1.57%。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410万张,持卡覆盖率全省第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网站点击量累计超过4400万人次,12333平台人工接听电话64000余个。全市A级以上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达259家。为全市近
27万个体参保人员邮寄个人权益记录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国家和省在淄博召开人社
工作经验交流会5次,推广淄博经验做法。

2015年9月24日,淄博市首届创客大赛落幕(曹景俊摄)〖=CS〗【完善就业扶持政策】 先后制定进一步做好新形势
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等文件和措施,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好社保、培训等各项补
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为1071家符合享受补贴基本条件的企业拨付稳岗补贴4798.47万元。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
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缴费比例由1%降至0.6%, 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征缴平均费率由0.98%降至0.7%,年内企业减少缴费9651
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 69月,举办淄博市首届创客大赛,选拔20个优秀项目并给予扶持,同时举办创业经验分
享会和创业成果展示会。 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建设市创业孵化中心,新增3个省级创业示范平台,争取上级补贴资金1500万元。
首批认定市级创业型区县2个、 镇(街道)10个、社区80个。开展贴息贷款助创业“扬帆行动”,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标
准,新增1家合作经办银行。全市系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08亿元,扶持3002户成功创业,带动就业36778人。举办首期纯公
益性质的创业训练营,全市入库创业项目1270个,创业指导专家340名。

【创业和就业培训】 贯彻新一轮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全面推行“四单”(企业订
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成立“淄博市创业大学”,承担全市创业培训工作。公开招投标认定
40个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全市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机构实时监督机制,对培训班的考勤、授课、考核等进行全过程
监控,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全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99万人,创业培训1.07万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

【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5年,全市接收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25116人,总体就业率91.57%。继续实施
“三支一扶” “社区就业”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1人。首批新增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示范
基地。联合举办“2015年济南都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双选会”等大型专场招聘会。

【就业服务】 先后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期间,举办各类招
聘会18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1.58万个次,达成就业意向5.55万人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400人,
城乡“双零”家庭保持动态消零。1月1日起,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收费项目,推进人事代理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信息化建设。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0.72万人,比2014年增长3.38%。
连续第十一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501元。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44692人纳入社会
保障覆盖范围。为全市28.7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离退休费,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跨省(市) 转出手续3503人,转入3993人。进一步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核制度,为22242名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其中正常退休19758人、特殊工种退休1774人、因病非因工致残退休710人。企业年金累计备案企业143家,参加职工33160人。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拟定淄博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统一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缴
费比例, 10月中旬进行新老养老保险制度切换,在全市正式启动。至年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7万人。
印发《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继续对被征地保障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检查。各区县
全面启动试点,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10.55万人,落实保障资金2.2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1.68万人,居民
养老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社会民生2015年9月17日,市审计局科级岗位竞争笔试现场(翟慎军摄)〖=CS〗【医疗保险】 截至2015年年底,全
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8.85万人, 其中职工131.62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7.23万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政策,改按病种补偿为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个人年度实际补偿限额达到30万元。进一步提高城镇参保职工大病医疗费用补助
标准,补助比例最高可达到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5万元。缩短门诊统筹补偿周期,由年度补偿改为按季度补偿。
提请市政府修订《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整合成年居民缴费标准,取消门诊统筹二次补偿政策,2016年实
行一次结算。改进门诊统筹签约方式,职工门诊慢性病新增4个病种,居民新增血友病、癫痫、苯丙酮尿症等3个病种。全面启
动使用社保卡就医购药工作,全市异地联网结算医院达130家,累计办理转诊17566人次。

【失业保险】 2015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0.3万人,比2014年增长5.58%。为2.91万名中心城区低
收入群体发放取暖补贴910.83万元。 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950元。规范企业和用人单位依法裁
员,进一步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对全市120家企业就业人员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工伤生育保险】 2015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2.88万人,比2014年增长7.49%。调增14级工伤职工
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2688元,生活护理费1622元,供养亲属抚恤金950元。
工伤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全市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420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4000余人。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4.75万人,
增长1.63%。

【社保基金监督】 在定点医疗机构安装进销存软件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稽核,直
接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1500余万元。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医保基金支
付环节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奖励举报制度,维护基金安全。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17万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2892人。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
人才工程,实现全市该项指标的突破。2人被评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选出市第六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9名。
新增7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数量居全省前列。全市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达38个,进出站博士60余人。组织
实施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7.5万人次。

【技能人才队伍】 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23万人,职业技能鉴定5.8万人。培训“金蓝领”550人,组织
开展卫生系统技能大赛等活动21场, 全市技工院校招收新生9600余人。新增齐鲁首席技师7名,市首席技师25名,市有突出贡
献的技师20名。新增5个市级技师工作站和3个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淄建集团被评为省级技师工作站,市技师学院、山东煤
炭技术学院和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级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
作室。淄博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成立。

【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2015外国专家组
织项目洽谈会·山东淄博”,达成项目合作意向227项。全年引进外国专家和外籍专业人才470多人次,实施国家、省、市引智
项目60余项,选派48名优秀人才出国(境)培训,争取各类引智专项补贴872万元。1名专家获国家友谊奖,1人获齐鲁友谊奖,
评审第四届淄博友谊奖专家10名。首批评选5名“淄博市高端外国专家计划”专家,市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5个,市重点引
进国外智力项目10项, 组织开展“德国工业革命4.0”外国专家专题讲座,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创新中心等签署6项引智
合作协议。3家留学人员企业入选2015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公务员管理】 全市招考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完成2014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在
岗“导师” 带训中期、末期考核工作。开展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在职公务员培训2.1万人次。举办5期基层公务员
专题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平时考核市直试点单位扩大到6个。各区县分别确定2个平时考核试点单位,考
核工作均正常开展。 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市级表彰项目2项,推荐省级以上表彰19项。完成2014年度机关科及科
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市直机关4393人中有797人被评为考核优秀等次,优秀等次比例18.1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市属事业单位新聘人员1735人,续聘人员2376人完成备案手续,核准批复岗位设置
方案225个,为2387人岗位变动进行岗位备案。截至年底,3261个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占总数的96.5%;完成聘用备案8.99万
人,占总人数的96.7%。核准201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核准优秀等次人数2771人。是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首次采取全
市统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2人,从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招聘紧缺人才105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完成15.7万人次的考
试任务。

【军官转业安置】 年内,安置军转干部92人,随调家属7人。严格落实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做好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2014年度军转干部参加适应性培训,军转干部73人参加培训。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完成“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提高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推行职务职级工
资制度并行,兑现晋升职级人员待遇工作按程序进行。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资、测算、审批工作,提高津贴补贴标
准。为754名退休人员办理提高退休待遇的审批,审核退休人员增发退休费803人次,为36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审批市直机关
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22300名工作人员的晋级晋档和晋升薪级工资。

【企业工资管理】 启动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拟定《淄博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上报省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对全市360家企业开展薪酬调查,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区县提高到1600元、1450元、1300元,对
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进行调整。拟定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发布2015年淄博市人力资源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425个和23个行业7个方面的人工成本数据。

【劳动关系协调】 完善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功能,加大网上备案管理,劳动合同年度备案28.4万人次。开展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全面推进年”活动,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审批劳务派遣单位81家。对2014年前审批的56家劳务派遣
企业进行年检。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加强劳动标准管理和服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全市立案受理争议案件4274件,调撤结案率58%,按期结案率100%。继续实行案
件督办、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跟踪回访等制度。推行“终局裁决”办案形式,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基层调解组
织建设, 全市建立各类调解组织3377个,并统一挂牌。至2015年年底,全市有国家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1个、省级示
范单位5个。

【劳动保障监察】 对2014年底审批开办的99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检。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3个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5081户,补发拖欠工资9141.75万元,
补缴社会保险费896.28万元。 印发《社会保险违法行为受理、查处工作流程》,进一步理顺社保费征缴过程中经办机构与劳
动监察机构职责划分、格式文书等问题。

【法制建设】 2015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人员,到淄博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进行专题培训讲座。以2015届毕业大学生为主要宣传对
象, 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清理2012年1月1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183件规范性文件,对新制定的10件规范性文件按照“三
统一”的规定进行办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率均达到100%。清理负责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外公布权力清单以及
权力事项流程图,编制部门责任清单。

【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2015年,7个区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组织各种形式培训90余期,提高
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与业务经办能力。 加强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建设,涵盖网站、手机应用、数字电视等7种方式的个
人服务系统和涵盖所有人社业务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先后开通上线运行。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异地认证系统开展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李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