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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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
人1971人、起诉4834人;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座谈会,制定服务工业强市16条意见,确保“工业强市30条”在检
察环节落实到位;坚持“刑责治安”,完善同步介入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制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15人;依法
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76人,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围绕服务文化名城建设,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批捕
盗掘古墓葬等犯罪13人,依法查办文化领域职务犯罪10人。围绕服务生态淄博建设,坚持“刑责治污”,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
源专项立案监督、环保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6人,起诉57人,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4人;
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检察室,全面强化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检察监督工作,周村区检察院促进解决周村、邹平交界地带环境
污染问题的做法,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围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
犯罪55人。

【检察专项活动】 年内,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
嫌疑人24人,起诉79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5条,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
展查办政府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查此类职务犯罪案件40人。

【社会和谐稳定维护】 全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71人、起诉4834人,依法决定不捕、不诉
937人。 坚持诉访分离、 依法办理, 完善公开听证、第三方参与、检察宣告等制度,受理来信来访4784件次,办理民生事项
1285件, 两级院检察长接访291件次,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
业化、规范化建设,对57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 全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21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4人、渎职侵权犯罪55
人, 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2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依法查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山东省商务厅原
厅长吕在模等案件。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加大行贿犯罪和国企改制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查行贿犯罪20人、国有企业领
域职务犯罪31人。 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3万余名党员干部、新任“村官”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
项目活动,对已开工建设的59个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高度重视发挥预防志愿者作用,聘请预防志愿者
951名, 开展特色预防活动81场次,预防工作的辐射面进一步扩大。突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检察建议等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氛围。

【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年内,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依法追捕追诉290人,提出刑事抗
诉17件。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组织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汇
报,给予充分肯定。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监督收监执行12人, 依法查办监管场所干警及其他人员职务犯罪7人。开展看守所对已决犯交付监狱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
督促监狱对违反规定调所换押交付执行的14名已决犯进行调监处理。 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115名确无羁押必要的在押
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32件, 法院再审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2件,办理执行监督、调解监督和诉讼违法监督案件142件。办理的高奎斌等14人
借款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办理行政执法检察
监督案件196件,切实服务“三最”城市建设。

【司法改革】 按照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以点对点动员、
面对面教育、键对键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遴选入额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为试点正式启动做好准备。推进以
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引导侦查取
证、故意犯罪致人死亡等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办法,强化诉前审查把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带病”起诉。举办三大
诉讼法高端论坛,组织300余名干警到高校进行理论与实务能力集中轮训,确保队伍专业素质适应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

【三项建设推进】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建设便
民业务工作区,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等制度,确保依法行使检察权。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建设同录中心、电子卷宗系
统,研发案件数据分析等软件,提升司法办案科技含量。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在淄博市召开,对淄
博市检察信息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临淄区检察院获首批“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沂源县
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评选;加强派驻检察室职能发挥,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6起, 开展预防宣讲、警示教育288场次。26个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一级检察室,在全省获评比例最高。
(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