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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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政法机关立刑事案件14381起、受理治安案件44679起,批捕1971人、起诉4834人,
审结案件42619件、 执结案件18884件。在2015年度全市年末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中,社会治安事项得到93.71分,位列6项测
评指标第一名。

【社会稳定维护】 强化对敌斗争。2015年,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研判可能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
定的预警性、内幕性、行动性信息,重大不安定因素预警率100%。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类渗透破坏活动。全面落实反
邪教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行动,严打诬告滥诉活动。
加强反恐维稳和公共安全管理防范工作。强化社会面管控,完善公安武警联合武装巡逻机制,开展24小时武装巡逻,加大
对党政机关、车站、商场、医院等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和巡查防控。深入开展“平安行,你我他”“清剿
火患”、缉枪治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地区、场所和治安混乱区域的排查整治力度,全市火灾事故起数比2014年下降
22.6%,没有发生涉危爆案件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强化网络舆情管控,及时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市公安局成为全国50
个首批上线的网警公开巡查执法试点单位之一。
信访工作。推行“阳光信访”、领导干部接访等制度,市及区县全部实行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全市
党政领导干部先后接待群众来访890余起、4800余人次。加大对信访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通过约谈、督办、问责等措施,
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针对经济下行引发的矛盾问题,加大对劳资、社保、房地产、金融等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依托已经建成的三级网格和四级
平台,进一步整合利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强区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调解、仲裁、听证、
诉讼等各种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5年,全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525件,化解成功率98%。加强
特殊利益群体、上访老户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及早发现、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先后妥善处置特殊群体聚
集上访活动30余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报备、提醒、督查等制度,健全完善重点部门“清单制”和“承诺制”,
进一步强化风险评估事项管理, 坚持做到“应评尽评”。全年开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风险评估705件,及时防范
化解矛盾纠纷隐患300余起,有效保障济青高速公路扩建、黄土崖水库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任务。适时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强化信息研判和会商调度,狠抓维稳安保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各重
要节会、敏感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

【平安淄博建设】 2015年,完善提升社会治理“三大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网格化管理工程,全市设立镇、
村、基础网格1.5万个,聘用网格员2.3万人、发展志愿者11万人,实现网格全区域覆盖和有效运转。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市各级累计投入资金13.7亿元,建成视频监控中心289个,安装视频探头超过26万个,一、二、三类目标覆盖率均达到100%。
深入实施社区化服务工程, 全市建成区县、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服务中心2800余个,接待群众115万人次,办理业
务112万件。
创新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和创新立体化全覆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科学规划街
面社区巡防网、重点对象管控网、公共安全监管网、技术视频监控网、网络社会防控网“五大网络”,并按照“属地管理、条
块结合”原则,把工作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部门、区县、镇和村居。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健全完善市、区县、派出所、
村四级巡防机制,全市布控巡逻力量1.9万人,组建村巡逻队2100个。强化实战应用、科技引领和信息支撑,狠抓治安防控基
础设施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建设应用,有效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战效能,全市可防性案件比2014年下降4.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系列安民和秋冬治安整治“百日会战”等专
项行动,全市破获刑事案件2.6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00余名;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团伙37个;全市110
警情下降2.1%, 其中抢劫、抢夺警情分别下降36.9%和14.2%。持续开展打击传销、铁路护路联防、治理黄赌毒、危爆物品
清理整顿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创新开展快递行业寄递渠道清理整顿工作,与全市10家邮政、快递企业逐
一签订责任书,全年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16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起。加强见义勇为工作,在全市设立见义勇为工作站100余
个,对6名见义勇为标兵和7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
开展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确定深入实施长期性、基础性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市公安局
确定实施13项民生实事项目,推动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平安淄博、法治淄博、幸福淄博”政法主题创建活动,
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动员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加强督导调度,召开政
法主题创建活动专题调度会议,对群众反映的社会治安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全部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间进
度。
法治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强化“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以证管人、以信息管人”,全市登记流动人口28万人、租赁房屋10万所。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运用手机定位管理等信息
技术,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服刑
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信息核查和排查摸底, 全市刑释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7%。深入开展平安网络建设,建立
网络社会防控中心,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鲁中网等10家重点单位设立网安警务室,先后落地查控网上涉稳、涉案线索1227
条,侦破各类涉网案件133起。开展“无命案镇(街道)、无刑事案件村居(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全年发生命案22起,
比2014年减少48%,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刑事案件;无命案乡镇覆盖率84.3%,无刑事案件村覆盖率78.3%。深入推进“平安医
院”“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平安创建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构建动态考核监控体系。重新修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将一票否决权制细化分解成警示、黄牌
警告、一票否决三项内容,变事后静态否决为事前动态控制,形成集提醒、预警、否决为一体的动态监控体系。将社会治安群
众满意度、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等指标纳入其中,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过程管理。在各区县及市政法各部门建立情况报送制度,
每季度对动态考核内容进行一次调度和通报,加大责任查纠力度。2015年,全市对处置非访不力的1个区县、4个镇(街道)、
4个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 ;对发生刑事案件的22个村、15个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1749
个、558名拟考核表彰单位和个人进行一票否决审查。

【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深入贯彻实施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12条意见
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服务、调节、预警、保护、打击五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年内,政法机关共
侦破、 移送、审理经济类案件2.2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市委政法委
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诈骗贷款、恶意担保、虚假担保以及非法集资等金融违
法犯罪, 共帮助金融部门清收涉案资金11.13亿元,其中通过法律手段清收涉案资产2.27亿元,有效净化金融生态环境。创
新开展“刑责治安”工作,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共同制定《关于严厉打击安全
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意见》,召开会议对刑事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进行部署安排,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事前控制和源头预
防。全年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查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15人,
省领导对刑责治安做法作出重要批示。
全力服务保障生态淄博建设。深化刑责治污专项行动,深入贯彻实施《政法机关支持环保工作10条意见》。全市开展“铁
拳治霾” “零点行动”、空气异味综合整治等联合执法行动15次,依法侦办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1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41名, 打击效能和战果均位居全省前列。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黄标车”整治,强化危化品
运输车辆监管,先后对11.4万辆“七类重点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88.7万余起,全市交通事故4项
指标比2014年分别下降2.4%、0.9%、2.8%和2.1%。
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权益。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政法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联动执法力度,
全市查办食品药品刑事案件4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6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全市1275所学校、幼儿园周边
安全隐患开展摸排整改活动, 排查出931处安全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
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办结拖欠投诉287起,清理拖欠款1.4亿元,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信用扣分86批次。

【“法治淄博”建设】 开展“法治淄博”主题创建活动。确定2015年“法治淄博”建设的主题为“依法治
市全面推进年”,扎实推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主题活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等37项重点工作,
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推动“法治淄博”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依法治市。 参与起草制定《市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分解172
项推进依法治市的具体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同时对涉及政法机关的94项任务,全部列出单子、明确责任,并
作出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加快推进落实。
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执法司法
流程、落实执法司法责任、提升执法司法水平,法院系统推动信息化应用与司法公开深度融合,创新实施裁判文书二维码管理
制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5万余份,上网率100%;检察机关建立公诉一体化、自侦案件不捕不诉审批等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专项
整治工作, 先后排查不规范司法问题374件;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
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执法质量和公信力;司法行政机关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
设,重点培植20个“明星司法所”,带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法治宣传作为推进“法治淄博”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市委政法委机关成立政法宣传
中心,创办《淄博政法》期刊,统筹整合全市各类普法宣传资源,形成宣传聚焦合力。强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市85个单位
被命名为全省、全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教育群众15万余人。充分运用各级主流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在《人民日报》《大
众日报》《人民公安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500余篇,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健全完善政法委员会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完善执法督查和案件评查
制度,探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点工作听取汇报制度、对政法部门社会评议制度、政法监督员制度,推动政法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根据省委在淄博市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协
调作用,先后召开20多次领导小组会议和调度会、协调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并及时召集市编制、人社、
财政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推进试点工作。制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和工作要点,把
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27个重点项目,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各试点单位也结合实际先后制定20余项改革配
套文件,为改革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组织司法体制改革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到上海、浙江等地进行交流学习,借鉴司
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改革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全力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警
思想动态,保持队伍的思想稳定。

【社会体制改革】 市委政法委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加强与省专项对口小组及省直部门的
对接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情况,及时做好意见征求、信息报送等工作,参与起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
作要点》,并对其中涉及社会体制改革的61项改革事项全部进行分解立项和责任落实。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精神,健全完善诉访分离、
案件导入、依法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第三方”参与疑难案件化解等制度机制,及时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司法程
序,全年督办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7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年内完成审批市级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0起,救助金额279万元。
(革建军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