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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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强
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正风肃纪,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廉政指标体系”测评中全市公众
感觉指数93.34,比2014年增加0.86,反腐败满意指数为90.68,增加2.23。2015年度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各区县平均满意率达到95.05%,增加1.03%。

【责任落实】 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协助市委制定印发《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以清单的形式列出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履行好的14项责任以及进
行责任追究的情形。为市委落实主体责任出谋划策、提出建议,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先后
向市委提出“五人小组”研究重大腐败案件制度、重大腐败案件“一为主两报告”制度、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常委会听取
汇报和督促落实等10余项工作建议,均被市委采纳,推动市委、市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建议以制度形式明确党委(党组)领
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的32种情形,结合纪律审查进行“一案双查”,通过党纪
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实施问责追究。全市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起30人。研究制定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办法,引入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细化对区县考核内容,增加对市直部门考核比重,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
相结合,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正风肃纪】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4起,
查处党员干部1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3人。市纪委抓住重要时间节点6次下发禁令,组织全市开
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60余次, 检查单位800余个,检查公车1200余辆,发现疑似问题线索45个,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开
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和赠送“红包”及购物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区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领导干部违规兼
职、 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市查处公车违规问题101起、处理121人,其中涉及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缴存礼金红包等金额合计400多万元;102名县处级干部、490余名科级干部按规定申报婚丧喜庆事宜,3名领导干部因违规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被立案查处;制定《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为官不为”
问题线索244件, 查实39件、问责161人,市纪委集中对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问责处理并通报曝光。查处一批群众身
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395件、处分376人,对38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
光。 全市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典型案件139起,市纪委先后印发通报11期,点名道姓通报60名
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同时在市纪委门户网站“淄博廉政在线”予以曝光。在《淄博晚报》开设《正风肃纪进行时》专栏,全年
刊发49期,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开通“淄博纪委监督在线”微信监督平台,24小时
受理、办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惩治腐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纪律审查各项指标实现大幅度提升,保持惩
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626件,比2014年下降11.7%;立案851件,增长64.3%;自办案
件481件, 增长83.6%;结案785件,增长39.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8人,增长46.5%,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0人,乡科级
干部161人;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1名县委书记和5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作出重大组织
调整处理。责任追究48人,其中11人立案追究党纪政纪责任,37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省查办
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市纪委集体排查线索13次、193件,向省纪委和市委报告问题线索及立案处置情况
36件次,探索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并在全市面上推行。完善执纪审查机制,对反映党员领导
干部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核和立案等方式及时处置,做到只要有违纪线索就跟上纪律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纪
委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谈话函询实施情形,发函给被函询人,保证谈话函询质量。注重抓早抓小,
市纪委制定《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问题,根据规定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的,实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形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工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立案免于处分22人,
组织处理203人, 其中给予诫勉谈话108人,批评教育95人,其他方式处理6人。严格执纪审理,注重规范审理程序,用党纪的
尺子衡量,综合平衡、统一标准,防止处理偏软或畸轻畸重。严格落实关于涉刑案件办理的有关规定,自办案件移交司法机关
之前,必须经审理部门审理并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障
纪律审查安全,市纪委研究制定办案点统一管理办法,制定《纪律审查谈话取证工作“十严禁”》,加强市县纪委非“两规”
案件谈话室建设,要求初核和函询谈话的一律安排在非“两规”谈话室进行,保证日常谈话安全。

【廉政教育】 开展多形式廉政教育,形成崇廉尚廉教育机制。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市纪委承担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专题第二次集体学习组织工作,制定学习方
案,建议市委举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和党风廉政建设辅导报告会,组织市各大班子集体到鲁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前车之鉴》,督促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深刻反思,自觉遵规守纪。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印《淄博市
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选编》,发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手中开展警示教育,以违纪违法案件为戒,警钟
长鸣。全方位多形式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向高标准努力,
远离纪律底线。

【权力监督】 开展多层面述责述廉,形成纪委全委会监督机制。继续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
委会述责述廉工作,完成五区三县130名区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任务,连续4年实现同级述责述廉全覆盖;
在前两年试点基础上,2015年分2批组织48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在全省率先完成3年时间市直
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全覆盖;12月,完成18名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试点任务。述廉内容聚焦
“廉”和“责”;述廉形式实行述廉主持人制度,由市纪委副书记或常委主持述廉会议,组织述责述廉对象逐个向纪委全委会
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询问质询采取现场提问和递交询问卡等方式;民主评议打分也作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试点探索出一条
发挥纪委委员质询询问作用、通过质询询问咬耳扯袖的党内监督新途径,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纪检队伍建设】 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区县、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以及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
办法,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核、调整使用部分干部,为做实纪委监督权提供组织保障。探索实施市纪委和区县纪委优秀
年轻干部双向挂职制度,首批选派12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双向挂职锻炼。开展市纪委机关干部大范围轮岗交流,人员力量向监
督执纪一线倾斜, 轮岗后从事监督执纪主业人员占机关编制总数的72%。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纪委和
区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巩固清理成果;严格规范纪委书记分工,对个别区县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问题及时
予以纠正,保证各级纪委书记抓好主业主责;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特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 协调组织市纪委和区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理论和业务培训328人次,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
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纪委相关业务室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授课辅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业务能力。市纪委召开
2次新闻发布会, 并实行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开展多种方式的“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工
作情况,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透明运行。严明审查、巡查、保密纪律,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
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 从4月开始,参照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做法,经市委批准,市纪委依托市级派驻
机构对市直部门、 单位开展3批、32个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由市纪委副书记任组长、派驻组书记和纪检监察
室主任任副组长, 每次巡查1个月时间,对18个部门单位进行对口例行巡查监督,对14个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相对集中、廉政风
险点比较多或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单位进行交叉巡查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通过与组织、房管、公安、工商、审计、检察
等部门对接,并结合市纪委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组平时掌握的情况,广泛收集梳理涉及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有
关问题线索,还专门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抽调专业人员开展财务审计。实行谈话监督与线索初核压茬进行、个性问题与共性
问题一起解决、纪律审查与组织调整配套实施,赋予巡查组问题线索的初核权,对2014年以来上级转办和已受理的信访举报,
结合巡查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排查,符合初核条件的,由巡查组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同步进行调查核实,巡查组负责对问题和
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和问责建议,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向市委“五人小组”汇报后,由相关派驻组组织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
落实。 发现问题172个,初核问题线索30余件,对5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2名给予降级处分并进行组
织调整,1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25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或诫勉谈话;对6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
的电话费补贴、劳务补贴、值班补贴等进行收缴,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韩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