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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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列全省市地首位
1988年,全市基层政权建设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区县向乡镇放权。年初,全市召开了有各区县委书记、区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市直30余个有关部门
负责人参加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会议,对向乡镇放权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临淄区介绍了这方面的经验。10月间又召
开了区县负责人及市、区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省简政放权工作莱芜现场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各区县
开展放权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多数区县首先将设在乡镇的26个分支机构中的党、团关系移交乡镇,然后逐步将部分
分支机构的人、财、物三权中的两权或三权放给了乡镇;有的还实行条块共管。到年底,各区县已将在乡镇的财政
所、农技站、经营管理站、水利站、农机站、文化站、医院、食品站、教育办、计生办、法庭、公安派出所等17个
分支机构,分期分批下放给乡镇管理。周村区还把供销社、粮管所、交通运输站的部分权限放给了乡镇。据不完全
统计,全市下放到乡镇的机构中,共有干部、职工1.7万余名,资金3100余万元,固定资产1730余万元。
向乡镇放权, 已取得初步效果:(1)强化了乡镇政府的功能,增强了基层政权活力。各分支机构下放后,一
大批有经验、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归乡镇直接调度、管理,提高了乡镇干部的群体素质,改变了原来乡镇政府对
财政所、农技站等职能部门只使用不管理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乡镇干部的责任感,使乡镇这一级政权实体更完善,
较好地理顺了条块关系, 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2)业务部门转变了职能,开展了系列化服务。分支机构权力
下放后,区县业务部门把工作的着力点,由过去的管人管物转为业务指导和想方设法搞好业务工作,做到了放权不
放责任。如临淄区卫生局和各乡镇医院签订了业务指导合同,帮助部分医院购置了10万元的医疗设备,使各医院的
年总收入达350万元, 比上年增长了70%;博山区各业务部门积极做好协调工作,通过开展技术、疫病防治指导等
服务工作,帮助农民养猪、养鸡增加收入,到年底,全区已建成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3处、500只以上的养鸡场4处。
(3)促进了各项事业发展。张店区投资300万元,改善了办学条件。博山区有16处乡镇建起了中、小学实验室,投
资7万元, 新建7处派出所和10处法庭。(4)促进了思想作风的转变和清廉活动的开展。由于全市乡镇放权工作进
展快, 效果好,在全省市地中居首位,12月6日在淄博召开了全省简政放权工作现场会议,推广了这方面的工作经
验。
(二) 培训乡镇村干部。 从上年11月底至是年底,市、区县相继举办了乡镇、村干部培训班,共培训乡镇长
176名, 占全市正、副乡镇长总人数的66%;培训村(居)委会主任1784名,占应培训人数的84%。培训结业的乡
镇、村干部,经考试合格均发给了“干部岗位责任培训证书”和“村委会主任培训证书”。乡镇村干部通过培训,
加深了对基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政策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均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 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市政府在该法颁布后即制订下发了5条贯彻实施措施。市民政局除与市委
宣传部联合发出了学习宣传该法的通知、编印了该法的宣传提纲外,还印发了6300余册有关的法律规定汇编,供村、
居委会干部学习。市民政局负责人还在《淄博日报》上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讲解了如何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部分区县已进行了试点。

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1988年全市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除和往年一样,在新年春节期间成立山东省新年春节拥军优属慰问
团淄博分团,分赴驻军师以上机关、部队医院和干休所走访慰问外,还走访了驻军单位,征求了军队对地方的意见。
对提出的意见,有的及时作了处理,有的由市政府发文责成有关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市委、市纪委、市
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五大班子和驻军于元旦前夕还分别召开了军政、军民座谈会。
2月初, 市民政局负责人率部分工作人员赴泰安、益都两地残废军人疗养院看望并慰问了淄博籍休养员;还到
周村走访了军地挂钩连队。“八一”建军节期间,市委副书记杜祥荣、代市长韩新民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了
各驻军单位并为他们解决了一些他们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 4月间,全市召开了拥军优属表彰会,表彰了36个先进
集体和99个先进个人,进一步推动了拥军优属工作的开展。
城乡优待工作进一步制度化,重点抓了贯彻执行市政府上年底下发的“优待办法”。96处乡镇全部实行以乡镇
为单位统筹优待款的办法, 城乡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款也实行了由社会统筹的办法。全市有1.3万多户优抚对象享受
优待。全年共发放优待款687.2万多元,比上年增加了123.2万元。
“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残废军人的抚恤以及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费逐渐提高。
全市已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共2210人。各区县、乡镇在国家没有统一增拨专款、财政处于比较紧张的情况下,
都适当的提高了“三属” 和残废军人的定期抚恤标准。全年给“三属”共发放定期抚恤费69万多元,比上年增加3
万元。给残废军人发放抚恤费93.2万多元,比上年增加28万多元。复员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总人数,由7469人
扩大到7530人。全年共发放定期定量补助费72.6万多元,比上年增加了近10.5万元。
为褒扬烈士,革命烈士事迹的搜集编写工作继续进行。年内收录了36位烈士传稿28篇,计21.4万余字。《英名
千古》第四集9月份已交付印刷。另又新搜集烈士传稿21篇,有关史料111万多字,为编辑出版《英名千古》第五集
打下了基础。各烈士陵园继续开展了以副补园活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在退伍安置工作方面, 年内共接收退伍军人、转业志愿兵2009名,其中城镇退伍军人341名,农村籍退伍军人
1550名, 转业志愿兵118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别对他们作了妥善安置。在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中,
探索出安置与扶持相结合、 荐用与育才相结合两条新路子。及时安排使用军地两用人才752名,占两用人才总数的
99.6%。此外,对住房有困难的农村退伍军人,帮助修建了房屋;35名荣立三等战功的农村籍退伍军人,给予了户
口“农转非”照顾;少数孤儿单身退伍军人在生产、生活方面有实际困难的也给予了及时帮助解决。

救灾、救济、扶贫工作
1988年全市22处乡镇不同程度地遭到各种自然灾害的袭击,实际受灾面积9.81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因灾减产
4.62万公顷, 共减产粮食216.79万余担; 经济作物因灾减产0.63万公顷, 减产棉花2.9万多担;倒塌和损坏民房
3540多间; 受灾人口40多万人。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了生产自救活动,并及时发放了救灾扶贫款115
万元,妥善安排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对农村特别困难户、城镇贫困户等共发放定期救济款32.3万元。扶贫工
作有了新的进展,至年底,全市累计扶持的贫困户已达3.9万多户,已经摆脱贫困的有3.2万多户,占82%,其中有
1/4的户走上了富裕之路。市民政局机关直接扶持的淄川区太河乡东峪村,1988年产值提高了40%,人均纯收入达
到450元,比上年增加了18.1%。

全市社会福利生产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8年,全市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比上年增加52处,达到231处,共安排从业人员10916名,其中残疾人员4391名;
年创产值13313.76万元, 实现利润1162.6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84.7%和84.6%。是年,在市属各社会福利企
业中进一步落实了承包责任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5月间,召开了全市福利生产工作会议,交流了经验,表彰
了先进,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社会福利生产的发展。到年底,有35个社会福利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进行了产品的更新
换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产品品种,由上年的256个增加到378个。博山区的青酞蓝厂,桓台县新城镇的糠醛厂等
7家企业的产品远销日本、联邦德国、东南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年创汇75.5万美元;周村区的丝绸助剂厂等8家
企业,年创利税在80万元以上。新城镇的糠醛厂、博山区的橡塑厂和青酞蓝厂被评为市级先进企业。

(崔元启)

婚姻登记工作走向正规化
1988年,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依照《婚姻法》等规定认真进行婚姻登记,使全市的婚姻登记工
作走向了正规化、 标准化。8月20日省《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颁发后,市民政局及时研究了贯彻执行意见,督
促和帮助各区县民政局将全部婚姻登记员和代办员分期分批地进行了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提高了政治、业务素质,
增强了法制观念。全年共受理结婚登记29336对,合法率达到99%以上。全市101处婚姻登记处,普遍建立了正规的
婚姻登记档案。 对违法的婚姻进行了清查。共清查出违法婚姻59起,其中早婚26起,未登记就同居的31起,重婚2
起, 分别进行了处理,进一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全年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共674对,经耐心说服教育、调解后,
有434对自动撤回了离婚要求。

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
是年,市民政局经过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军队离退休干部意见后,制定和完善了《干休所工作条例》等12项规
章制度, 各区县民政局、干休所也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管理工作。4
月间召开了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并表彰了干休所中4个先进集体,14名先进个人。对应
进住干休所的21名军队离退休干部,经与部队联系,及时办理了进住手续。对省分配的第三批建房指标2500平方米,
分别落实给博山、张店和周村三个区。到年底,除周村区正在施工外,其他两区均已竣工。各干休所兴办了10个加
工、 服务性的生产经营项目,年纯收入4.1万元,既方便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又补充了所内集体福利费用。为做
好服务工作,各区县都建立了干休所内部和社会两个服务网络,对住房、水电维修,粮、煤、副食品的供应等均作
了妥善安排。各干休所还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有7名离退休干部受到了市民政局的表彰,有2名离退休干部出席省
委、省政府召开的老干部代表会议。10月间在临淄举行了全市首次军队离退休干部棋类比赛,组建了淄博市军队离
退休干部门球代表队赴省参加了比赛,进一步推动了军队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的开展,丰富了他们的休养生活。

农村五保工作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1988年全市共有乡镇敬老院89处(其中新建5处),共收养五保老人1100人;有村办敬老院101处,收养五保老
人455人。 各敬老院普遍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开展了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多数敬老院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举
办了一些生产经营项目,增加了收入,改善了五保老人的生活。各敬老院的生活标准平均比上年提高20%。通过开
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起凤、南仇等19处乡、镇、村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南定、昆仑、华沟等11处乡、
镇、村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随着敬老院管理工作、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五保老人入院率由上年的21.6
%提高到29.5%。同时也促进了各村加强对未入院五保老人的照顾。是年,南定、黑旺、大武等30处乡镇的五保老
人供养金实行了乡镇统筹办法;东坪、黑旺等25处乡镇形成了以乡镇敬老院为全乡镇供养五保老人的服务中心。其
他乡镇也正沿着这两条路子,不断改进和加强对五保老人的供养。

残疾人文艺演出取得较好的成绩
1988年,全市残疾人文艺活动,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在各区县民政、文化部门的具体组织、指
导下,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五区一县和市聋哑学校的60名残疾人组成了7个文艺代表队,9月2日参加了市首届残疾
人文艺会演。获得演出一、二、三等奖9个,表演一、二、三等奖16个,创作奖14个。其中5个较优秀的文艺节目参
加了全省第二届残疾人文艺调演。残疾人孙即树、陈义前演出的雄鹰迪斯科舞和耿军表演的柔姿舞分别获得二、三
等奖。之后,他们参加了华东地区残疾人文艺会演,又分别获一、三等奖。

殡葬改革有新进展
1988年,市民政局在殡葬改革方面制定了4项措施:(1)严格坚持目标责任制管理,将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指
标分别落实到各区县;各区县再分别落实到乡镇村,并提高了推进殡葬改革在年终工作评比考核中所占的百分比数;
(2) 改革火化尸体统计办法。将原来由火化场(殡仪馆)统计,改为由各区县民政局统计,使统计的数字准确、
及时;(3)拨出专款3000元,对完成殡葬改革任务好的区县进行奖励;(4)进一步完善了殡仪馆(火化场)的经
营承包责任制。这些措施有力地调动了区县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积极性,使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了突
破性进展。全年全市火化率达92.4%,比上年提高了9.6%。是推行火葬以来最高的一年。

(崔元启)

地名工作
1988年3月, 根据市政府淄政发[1988]29号文通知,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志办公室成建制地并入市民政
局。 桓台县、博山区地名机构也分别于同年3月和8月,成建制地并入同级民政部门。其他4个区的地名机构仍设在
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内。是年,市地名办公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和执行地名法规,使地名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根据地名法规精神及群众要求,对
个别地名进行了命名、更名工作,保持了地名的稳定性。
编纂了地名资料。《淄博市地名志》经广泛征求意见,数次修改,已定稿待印,全书约计50余万字。淄川、周
村、临淄三个区的地名志也已定稿待印。《淄博市地名录》统编工作正在进行。《博山区地名趣闻录》已出版公开
发行。 设置地名标志,实现标准地名社会化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至年底,全市已设置地名标志509块,完
成全部任务的37.6%。
加强了地名档案建设。按国家和省地名档案分类编码、组卷的要求,对全市地名档案卷宗进行了调整、核实、
誊清工作。经省检查评比,市地名档案室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是年,市地名办公室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竞赛活动中,成绩显著,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邹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