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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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全市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 在1987年进行试点、测算的基础上,从1988年1月开始全面统筹管理。
在省内各市地中,淄博市的此项工作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基本实现了“五个一次到位”,即区县统筹、全民与
集体单位统筹、中央与地方企业统筹、统筹项目和统筹比例均一次到位。
至年底,全市参加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企业816个,占应参加统筹单位的99.6%,其中全民企业420个,
集体企业396个。全年为60065名离退休职工发放离退休费用7412万元,人均1234元。统筹后,基本解决了企业退休
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 有434个单位通过统筹受益,其中全民单位194个,集体单位240个。受益单位占参加统
筹单位总数的53.2%;总受益额1035万元,占统筹金总额的11.3%。年内共审批职工退休手续946人。
为解决退休职工待遇偏低问题,为全市企业中的离退休干部补发了副食补贴费、生活补贴费,增发了图书费,
为退休职工增发了洗理费,逐步提高离退休职工的待遇和生活水平。全市离退休费用由年初月人均86.8元增加到年
底的月人均111.52元,净增24.72元,增加28.5%。

(张小博)

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
1988年, 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工作渐趋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全年为20480名合同制工人办理了劳动
保险手续, 发放了劳动保险手册,至年底、全市历年累计有1615个用工单位、58556名合同制工人办理了劳动保险
手续。全年共收缴退休养老保险金1249万元,占应缴数的100%。
1988年,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对全市使用合同制工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进行全面核查,核查采用自查和抽查的
方法, 查出190个单位上报的工资总额不实,追补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43.5万元。同时,对五区一县合同制工
人养老保险基金账簿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实行了统一的账表、账卡,并改善了管理经费分配办法。

(张小博)

临时工、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点
1988年下半年,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开展了临时工、乡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临时工社会
养老保险试点,首先在张店区、周村区进行,随后扩展到临淄区。并起草了淄博市临时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至年
底,三个区共为4321名临时工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收缴养老保险基金44万元。
乡镇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在博山区进行。至年底,已为蕉庄镇办电厂110名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手
续, 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1880元。为配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开展,博山区已有17个乡镇劳动服务站设专职或兼职劳动
保险业务人员18名,并对其进行了业务培训。

(张小博)

职工待业保险
1988年,市劳动服务公司在抓好待业保险干部业务培训的同时,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待业职工管理工作,
并对全市各单位的待业保险基金收缴基数进行全面核实,使此项工作日趋规范化。
1988年全市应缴纳待业保险基金的单位1373个, 其中全民单位912个,集体单位461个;应交基金总额为37980
万元。实行职工待业保险的范围为,企业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其人数总
计为408768人,其中全民单位302737人,集体单位106031人。1988年全市应缴纳待业保险基金的1373个单位均已签
订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收缴协议书。全年收缴基金424.2万元(含补交上年数)。
1988年发放待业救济金3385元, 发放待业职工医疗补助费348元,用于转业训练费93.9万元,用于扶持生产自
救费10万元,合计104.3万元。至年底,全市共出现待业职工64个(属享受待业救济的),已重新安置35人。此外,
初步开展了待业职工的转业培训工作。

(张小博)

全市职工离退休情况与保险福利费用
1988年, 全市办理职工离休、退休、退职9070人,其中全民单位6512人,集体单位2558人;离休474人,退休
8455人,退职141人。至年底,全市累计有离退休人员91208人,其中全民单位66200人,城镇集体单位25008人。
全市离退休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5.85,其中全民单位为1:5.89,城镇集体单位为1:5.74。
1988年全市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26704.9万元。其中,全民单位21112.5万元,城镇集体单位5592.1万元,中外
合营企业0.3万元;在职职工13295.3万元,非在职职工7817.2万元。此外,未包括在保险福利费用中的肉类价格补
贴3297.6万元,其中全民单位在职职工2151.3万元,非在职职工364.1万元;城镇集体单位在职职工644.3万元,非
在职职工137.9万元。 全民单位在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10876.2万元, 非在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
10236.3万元; 城镇集体单位在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2418.8万元(其中区县属及以上单位2282.2万元),非
在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3173.3万元(其中区县属及以上单位3159.8万元);中外合营企业职工保险福利费用
0.3万元。

(张小博)

继续开展老龄工作
1988年,市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以加强老龄问题的宣传教育、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和发挥老年人作用为重点,
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五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春节和老人节期间,全市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养老的宣传活动。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在《淄博日报》上
刊登了致全市广大老年人的慰问信; 老人节前后(8月~10月)与淄博日报社联合举办“老龄杯”征文活动,市及
张店区领导还走访慰问了张店区的三位百岁老人。 据不完全统计,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带礼品走访慰问了全市203
处敬老院、15处军队干休所、100多名高龄老人、720多名患病住院老人和5487名孤寡老人;各级妇联、团组织、教
育局等部门组织妇女、团员青年、学生给离退休职工、“五保户”、孤寡老人送粮、煤、医、货上门达9300多人次,
煤1200多吨,为老年人做好事1万多件。
全市老龄机构的建设,在建立健全区县老龄委办公室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乡镇、村居老龄机构建设。至年底,
全市96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均已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市2146个村、居委会,已有1162个建立老年协会;一
些机关、企事业单位,亦开始建立老龄工作机构。
1988年,市政府下发《淄博市老年事业发展规划》(1988年至1990年)后,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市民政局筹
备市社会福利中心,为孤寡老人服务;淄川区黑旺镇进行“五保”费用统筹试点,并开始在全市推广;部分乡镇、
村实行农民退休养老制度;市老龄委办公室与市卫生局联合举办“衰老与疾病预防”知识讲座;一些商店开设老年
用品专柜。是年,全市被省评为“文明敬老院”的有11个;兴办老年经济技术服务事业17个。老龄工作已逐步向深
度和广度开展。

(张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