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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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88年,淄博市受大环境影响,一度出现抢购商品的乱涨价风,物价上涨幅度较大。1988年全市职工生活费用
价格总指数为122.1%, 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22.9%,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为109.3%。各类消费品价格指数
上升幅度最大, 如食品类为131.6%,其中鲜菜和水产品分别为168.3%和142.8%。因此,部分城乡居民的实际收
入下降,生活水平受到一定影响。
根据上述情况,市物价局组织实施了肉、蛋、菜、糖价格改暗补为明补,放开名烟名酒价格和部分烟酒价格调
整等改革项目的出台,努力稳定物价。同时针对能源和基础原材料价格偏低,严重制约淄博地方工业发展的情况,
积极稳妥地理顺和调整原材料价格,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后劲。为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制定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
十二条价格政策。适当提高了机械产品、化工产品、棉纺织品价格浮动幅度,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创造性地开展
价格信息工作,倡议并牵头组建了山东半岛开放城市价格信息协作网。加强了物价监督,强化了市场物价检查。对
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了商品明码标价制度。组织实施物价计量信得过评选
细则,全市有76家企业被评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与有关单位配合建立了市场物价统计分析制度,完成了上级规
定的375种群众生活必需品的采价测算工作, 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一年来,市物价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充分发挥了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做出了努力。

(赵华新)

物价改革
1988年,市物价局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地理顺不合理价格,先后对化工、医药、纺织、冶金、机械、建材、
轻工、电子等行业的生产成本变化情况,进行了全面地调查分析,对影响企业发展、突出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了适当
理顺和调整。适当扩大了机械产品、化工产品、棉纺织品等价格浮动幅度。合理制定了彩电价格政策。先后对钢材、
木材、烧碱等实行“统一销价,差价返还”的政策,这对活跃物资流通、促进淄博工业生产、扶持地方企业发展、
搞好市场供应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肉、蛋、菜、糖四种副食品价格暗补改为明补,放开和调整部分烟酒价格,是1988年国家的两项重大价格改革
措施。市物价局在两项改革出台前,做了大量的调查、测算、组织准备工作,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由于市政府的
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两项改革措施在淄博按时顺利实施。
市物价局为促进淄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在全省率先制订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十二条价格政策,进一步放宽搞
活了进出口商品价格的管理,以鼓励外商来淄博投资办企业。对特区企业实行特殊政策,有利于企业生产瞄准国际
市场,积极参与竞争。这一重要价格政策,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山东政务信息》上做为经验介绍到全省。

(赵华新)

严明物价纪律,控制物价上涨
1988年由于全国性通货膨胀和基建投资规模过大,导致了市场物价大幅度上涨。据统计,全市职工生活费用价
格总指数比上年增长22.10%,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增长22.90%。其中:粮食增长19.40%,鲜菜增长68.30%,
水产品增长42.80%,食糖增长33.70%,肉禽蛋增长37%,衣着类增长13.30%,文娱用品类增长21.90%,医疗用
品类增长22.20%, 日用品类增长7.60%。物价上涨,给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某些计划外原
材料价格暴涨,使一些企业生产处境困难。二是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使部分城乡居民的实际收
入下降,引起群众强烈反映。三是某些经营单位和个人借部分商品紧缺,搞囤积居奇,投机倒把,造成流通领域混
乱,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直接影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
为了整顿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物价管理,控制物价进一步上涨,市物价局严明了物价纪律:(一)严格控制提
价项日的出台, 禁止“搭车”涨价。9月份对市管价商品价格,实行暂时冻结的政策。(二)各业务部门管价商品
的价格调整,不经物价部门会签同意,一律无效。(三)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主副食品和电冰箱、洗衣机、自
行车等放开价格的耐用消费品,实行提价申报、价格监控制度。(四)清理整顿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
可证)制度。(五)制定了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稳定市场物价的十项办法。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对整顿物价秩序,
严肃物价纪律起了重要作用。

(赵华新)

非商品收费的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1988年,市物价局为刹住乱涨价乱收费歪风,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
清理整顿,实行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全市清理整顿了三十多个系统,向3873个独立收费单位颁发了《收费许可
证》 ,审核收费项目16234项。其中经审核批准收费项目15381项,废止不合法收费项目853项。使乱收费现象在很
大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和纠正,使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开始纳入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法制轨道。

(赵华新)

物价监督与检查
1988年,市物价局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乱涨价和抢购风,强化了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春季在全市矸展了对农业生
产资料价格的专项检查, 检查的主要品种有柴油、化肥、农药、农地膜等。这次共检查了228个基层单位,查出违
价金额67.33万元。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还针对粮食合同定购“三挂钩”政策兑现所出现的问题和基层供销社承包
后不建账的实际情况,深入基层单位和农民家中,调查研究,帮助落实政策和完善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基本解决了
基层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的问题。为开展全市物价大检查,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布置了检查重点,并成立市
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市物价局始终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
严适度”的处罚原则,把重点放在治理整顿上,使注重检查与严肃物价纪律、服务帮助、舆论监督相结合,取得了
显著成绩。 全市有1065个单位进行自查,查出违价金额121万元,物价检查部门抽查出违价案件1675件,结案违价
金额330.70万元,罚款没收款总金额388.95万元,上交财政236.06万元。市物价局还抓了适令商品、冷饮制品和耐
用消费品的检查,在生活消费品方面,全年共查出1543件违价案件,违价金额91.15万元。
全市物价部门总计查出违价金额403.02万元, 罚款51.75万元,上交财政431.49万元,从而有力地制止了乱涨
价、乱收费现象,打击了流通领域中就地转手、层层加价、牟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稳定了市场物价,促进了经
济有秩序地健康发展。

(赵华新)

建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交流
1988年,市物价局为沟通开放城市之间的物价改革、物价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倡议并挑头组建
了“山东半岛开放城市价格信息协作网”。成员单位有淄博、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州七个开放城市
和省会济南市;并于8月17日至19日在淄博市博山区召开了首届联席会议,为开放城市信息交流奠定了基础。
市物价局编印的《物价信息》,继续保持与26个省、市、自治区的60多个大中城市的信息交流,全年交流信息
近万条,为领导宏观控制、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党务、政务信息工作也取得长足进展,在市直机关中
由第20位以后跃居前4位。1988年市物价局被市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赵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