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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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8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以十三大精神为指针,以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以促进
改革、促进生产力发展为目的,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途径,突出抓了一个核心——
淄博精神;广泛开展了四个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区县竞赛活动、文明单位达标升级活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
竞赛活动、满意在淄博活动;实行了两项改革——改文明单位条块分割管理为属地化管理,改青年民兵之家、妇女
之家等多家为一家——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在1987年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1988年10月15日,
淄博市应邀出席了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验交流会,并作了书面发言。

“淄博精神”进一步强化和发扬
1988年,全市进一步抓了淄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把淄博精神与民族精神联系起来,将民族精神具体化为淄
博精神。二是把淄博精神与企业文化联系起来,使淄博精神具体化为企业精神。三是把淄博精神与本职工作联系起
来,把淄博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年内,全市90%的企业制定了企业精神,谱写了厂歌,并以此进行企业精神教育。
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竞赛活动中,又有300个集体和746名个人创出了一流成绩,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记功奖励。
上级领导到淄博检查指导工作时的一个共同感觉就是:淄博人民的精神风貌不一般,普遍有一种勇往直前、拚博向
上的劲头。10月25日,《人民日报》头版对全市人民落实淄博精神的情况作了专题报道。

“满意在淄博”活动广泛开展
从3月31日开始, 全市广泛开展起“满意在淄博”活动。围绕这一活动,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了争创文明市民活
动;在党政机关开展了“双廉”活动和“五满意”(即党风正,作风好,群众满意;效率高,服务好,基层满意;
创一流, 政绩好,上下满意;讲文明,态度好,来客满意;内部管理好,机关干部满意)活动;在6个城区开展了
争创文明商业街活动;在14个窗口行业开展了争创“文明服务系统”活动;在服务人员中开展了“创优评佳”活动。
各地区、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温暖”、“满意”活动。7月25日,市委召开“满意在淄博”
活动情况交流会,张店区委等6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8月19日,市区有关部门组织48名人大代表视察“满意在淄博”
活动情况, 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有48名服务员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1988年度明星服务员,有6个服务系统被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服务系统”称号。在10月份全国城运会期间,全市各行各业的优良服务,受到了
来自全国各地600多名运动员、 裁判员、教练员和新闻记者的一致好评。全国乒乓球协会秘书长程嘉炎说:“我出
访过37个国家, 参加过180多次国际、国内大赛,亲手组织了四、五、六届全运会的乒乓球比赛,但作为一个市、
区独立承担全国乒乓球大赛, 服务工作这么细,这是罕见的。”大约有300多个运动员写信告诉亲人:淄博人民热
情、友好。

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的水平
1988年, 为了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的水平,全市采取了以下措施:1. 规定了“四三式”文明单位新标准,即
“三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高、经济效益高、改革热情高;“三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超计划生育、无
重大灾害责任事故;“三化”:绿化、美化、净化;“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改过去市级文
明单位条块分割管理的办法为属地化管理, 将全市242个原属市主管部门管理的文明单位下放到区县管理,初步理
顺了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与当地政府的关系。3.改“青年民兵之家”、“妇女之家”等多家为一家,统一建立基层
文化活动中心,加强了基层单位文化设施的管理,提高了利用效率,基本解决了家多活动少、财力物力负担重的问
题。 4. 组织采写了报告文学集——《花潮》,全书20余万字,由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集中反映了全市获1986、
198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25个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成就,为全市学先进树立了典型。5.为了维护文明单位
的先进性,对经复查已不符合条件的27个单位撤销了荣誉称号,对26个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顿。
1988年,全市新涌现出省级文明单位17个,市级文明单位75个,文明镇3个,文明系统2个,各种共建先进单位
24对。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区县竞赛活动更加深入
3月31日,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制订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区县竞赛活动的意见》,《意
见》在认真总结前两年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规定了包括经济效益、科教兴市、思想政治工作、道德
风尚、社会治安秩序、优质服务、文化建设、环境建设、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等内容在内的十项硬指标。市直部门
协调组由原来8个增加到10个,指导部门由原来32个增加到40个,成为全市目前层次最高、综合性最强的竞赛活动。
各区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全面开展了工作,张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还与10个牵头部门签订了承包合同,把
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并按完成情况实施奖惩。经过年终综合评选,张店区被评为先进区,桓台县被评为先进县。

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日趋活跃
随着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 理论研讨活动也日趋活跃。4月23日,在平度县召开的全省小城
镇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上, 桓台县唐山镇作了口头发言,临淄区和张店区南定镇作了书面发言。7月26日,全市成
立了“淄博市精神文明研究学会”,市委书记王怀远、副书记时立军任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新泰任会
长。 同时, 召开了全市首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有24个单位和个人在会上发言。会后,学会秘书处编印了
《会刊》第一期。到年底,学会共发展会员60名、团体会员25名。10月11日,市及桓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
室与省民俗学会联合在桓台召开了山东省民俗改革学术研讨会,省内外80多位民俗学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交流
会议论文30多篇,推动了全市城乡移风易俗活动的开展。

(杨春水)

十年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淄博市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1982年3月, 开展了全市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4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命名了341
个文明单位,表彰了179个先进单位和181名积极分子。同年10月,全市成立了文明礼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84年9月,市文明礼貌活动领导小组撤销,成立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86年8月撤销市“五讲四美
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成立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委书记兼任主任,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以后,全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进一步实施市
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争取实现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的规划》(1985年10月制订),取
得了很大成绩。1987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主办的《宣传动态》刊登了淄博市《摆正五个关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的经验,1888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淄博精神:团结实干,争创一流》的报道,向全国
介绍了情况和经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成就是:市委在改革开放中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狠抓了党风建设,
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大为改观;在城市大力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在农村进行了民俗改革,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水
平有了新的提高;形式多样地开展了普法活动,全市人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在全省乙类城市中
名列第一;坚持社会办宣传,内宣外宣一齐抓,特别是对外宣传有了新的突破,使淄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大大提高;
文教、科技、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项事业都有令人瞩目的发展,在全市形成了一个有利于改革开放的舆论力量、
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
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 1986年8月25日,淄博市在全省首家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精神文明建设
市委及各区县、各部门的一把手亲自抓,分工的领导靠上抓。市委明确提出:一天也不放松地抓经济工作,一天也
不放松地抓端正党风,一天也不放松地抓精神文明建设。在研究、布置、检查工作的同时,研究、部署、检查精神
文明建设。制定了“一统”(即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二分”(即条条块块分线作战)、“三抓”(即主要
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三负责”(即各个区县、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自负责)的
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全市还成立了由市直40个部门组成的10个协调组,分别负责抓全市的经济建设、科教兴市、
社会治安、交通秩序、道德风尚、文化市场、农贸市场、优质服务、城乡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从而形成了一个统
一领导、分头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受到省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文明单位建设扎扎实实。1982年开始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由“虚”转“实”,由上
级的号召转化为各个单位及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几年来主要开展了五个层次的“创建”活动:文明市民、文明单
位、文明系统、文明乡镇和先进区县活动。每个层次都有详细的标准要求,而且一个比一个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1984年10月召开了全市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会议,对文明单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市精神文
明建设委员会决定, 1982年命名的51个文明单位、1983年命名的300个“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先进单位重新参加
1984年度的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并从1984年起由市委、市政府命名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单位”牌匾。当年,市委、
市政府命名了341个文明单位,1985年又命名了204个,1986年命名了224个,1987年命名了189个,1988年命名了75
个。截至1988年底,共命名文明单位(村)963个,其中:文明系统11个,文明乡镇19个,文明街道办事处4个,先
进区县3个。 42个成绩特别突出的文明单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为了保持文明单位
的先进性,近几年市委、市政府还撤销了85个出现问题的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1988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又在
全市开展了文明单位达标升级活动,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达标升级标准,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推向了一个更高层次。
各种共建活动广泛深入。 1984年9月,先富起来的博山区柳杭村与陕西省延安市枣园村结成姊妹村,开创了农
农共建两个文明的先例。1984年11月27日,市军民、工农共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对全市进
一步开展共建活动提出了四项任务。此后,军民共建、工农共建、警民共建、民兵兄弟连等共建活动即在全市广泛
开展起来。到1988年底,全市已结成各种共建对子1260个。各种共建活动的开展,为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之间互相
学习、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创造了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横向经济联合,形成了全市经济合
作网点,解决了许多靠单方面力量较难解决的闻题,促进了双方经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淄博精神日益深入人心。1987年,市委提出了“团结实干争创一流”的淄博精神。“淄博精神”既把淄博人民
勤劳质朴、坚韧不拔和不甘落后的传统美德继承下来,又赋予了求实、创新、开拓、竞争的时代内容,鼓舞人心,
激励斗志,富有感召力。因此,“淄博精神”一确立,即为广大群众理解、接受,并逐步变为自觉行动。全市许多
企业还提出了“企业精神”、“行业精神”,使“淄博精神”具体化。为进一步落实“淄博精神”,市委、市政府
又相应开展了“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以“争创一流”为考核标准,对作出一流成绩、为淄博赢得了荣誉的单
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给予记功奖励。立志立功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干部群众
把建设淄博、富民兴鲁、振兴中华的号召化为自觉行动,在全市掀起了争创一流的竞赛热潮。到1988年底,全市有
696个集体和1465名个人受到市委、 市政府的记功奖励。淄博精神已经成为淄博人民的精神支柱,成为鼓舞人们努
力工作、振兴淄博的一种内在动力。

(王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