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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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
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案件2858件,标的额15.1亿元。

【法律制度推行】 拓宽宣传渠道,借助广播、电视、报纸、市中心LED屏等普及仲裁常识。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年内走
访企业30家, 义务法律授课1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5个,培训人员1500余人,提升仲裁制度的社会认知度。9月1日前后,集中
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定期报道仲裁工作动态,及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跟踪报道。

【案件办理】 成立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召开10次内部讨论会,妥善解决12个重点案件,
实现案结事了。加大仲裁员培训力度,举办大型高端讲座4次,组织金融、保险、律师等专业仲裁员培训班3次,仲裁员专业小
组召开内部研讨会2次,提升办案质量。5月,与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召开仲裁的司法监督与支持座谈会,就办案中遇到的问题
进行沟通协商,组织业务骨干到法院现场观摩庭审。全年审理结案2620件,按期结案率90%,和解调解率83%,平均结案天数不
超过60天。

【“两化”工作试点】 2月,淄博仲裁委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
试点单位。全年受理的2038件交通事故调解案全部调解结案,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搭建为民服务平台,设立仲裁
调解服务中心, 公布热线电话,义务解答当事人法律问题,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71人次,解答法律问题97个,45起移送立案室
进入仲裁程序,50起转到劳动仲裁,24件转到法院进入诉讼程序;6起医患纠纷通过调解中心调解成功,涉及金额260万,已全
部支付完毕;借助区县工商系统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受理案件17件,其中16件在当地调解解决;加强对区县分会、办事处的管
理和指导力度,以点带面推行仲裁制度,全年各派出机构立案30起,标的额473万元。 (闫世学 张 珂)

编辑:马震刚
校对:徐 杰
张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