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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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有律师事务所84家,执业律师1002人;有公证处8家,公证员43人;有司法所89个,各级
调解组织3999个,调解员22667人;有司法鉴定机构23个,司法鉴定人员133人。

【“法治淄博”建设】 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年的意见》,确定“学三法倡四
德促五进”“和谐家庭创建”等34项市级重点法治建设工作项目。采取建设项目化、项目责任化方式推进,调动各牵头部门积
极性,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实施“3050”普法基地建设工程,在区县、乡镇、村居建设30个法治文化基地,在部门、单
位、学校建设50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学法平台。高新区甘家村、金岭镇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广场、周村
胜利社区广场等内涵深厚、载体丰富的法治文化基地已投入使用。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等7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省级命名。
开展法治区县、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明确建设标准,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创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截至年底,全市有
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3个、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38所、诚信守法企
业2000多家。

【普法依法治理】 制定《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服务全市环保整治工作。制定
《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指导意见》,全力服务保障民
生。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在“依法行政宣传日”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12个集体和13个个人被省普法
办表彰为全省“六五” 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月,淄博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市
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普法办。12月27日,2014年度全市普法考试举行,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社区)“两委”成员等近10万人参加考试。

【律师工作】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
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金融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等多个专项法律服务团成立,市级环
境保护法律服务等专家库建立。 8名律师被聘为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法律顾问,76名律师入选淄博市法律专家库。组织开
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推动“社区律师工作室”和“一村一律师”工作试点,深
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发挥妇女维权服务团、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团等各专项法律服务团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
捷的服务。调整充实群众工作律师服务团,轮流到各级信访部门值班,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矛盾的特殊作用,引导广
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利益诉求。 2014年,全市律师为198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26956件,办理各
类法律事务11069件,比2013年增长15.9%。

【公证工作】 在全市组织开展“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实践活动,建立派驻交流学习制度,调整市公证员协会质
量与投诉委员会人员组成, 在全市8个公证机构设立公证质量检验员11名。组织开展全市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抽检公证员
34人,抽查卷宗169份,其中优秀卷宗101份,占抽查卷宗总数的59.76%。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与滨州联合举办2014年公证业务
培训班, 两市16个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110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争做重质量、讲公信公证员”演讲比赛活动,
全市8个公证机构的12名公证人员参加比赛。 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开发新的公证业务资源,办理涉及民间融资、债权转移、债
务转让等方面的业务,为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保障改善民生、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服务。

【司法鉴定】 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集中开展以“诚信规范、执业为民”为主题的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制定《淄博市司法
鉴定人职业道德规范》 ,举办全市司法鉴定培训,23个鉴定机构126名执业人员参加。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鉴定
程序、 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需要公开的相关执业信息进行规范。2014年,全市完成司法鉴定案件5933件,实现业务收入516
万元。

【法律援助】 开展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设施齐全、服务便民、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服
务示范窗口。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基层行活动,着力打造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在市、区县
看守所、少数民族聚居地和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高新区仲裁院设立“双向互助绿色维权通道”,
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 弱势群体等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2014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12件,免收诉讼代理费850万元,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00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 重点检查统一收案收费、投诉案件处理、档案管理以及全市统一规范印制的接谈笔录、事项告知书、
委托代理合同等文书使用情况。 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对3个法律服务所予以暂缓通过年检注册,限期整改。召开第四届基
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代表大会, 对协会进行换届。年内,62个法律服务所、31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代理案件
数量近5000件,案件收费1800余万元,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

【人民调解】 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成立“热心大妈”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
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等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工作效能。推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首席人民调解
员”和沂源县村级三级调解网络等经验,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将选出的典型代表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介进
行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
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014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纠纷2.1万件,成功率98%。

【社区矫正】 编印《社区矫正工作手册》,举办业务培训班,明确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运用手机定位管理等信息技术,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推行个案矫正工作法,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指导区县加大社区矫正基地建设,为
工作开展提供更便利条件。全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573人,正在接受矫正3660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安置帮教】 开展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控政策。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落实
各项帮教优惠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全市刑释解教人员5437人,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100%
和96%。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全市集中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集中推进年”活动,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
施建设, 提升司法所工作整体水平。3月26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召开。抓住办公用房专项整治的有利时机,解决
业务用房问题,投入专项资金对高清监控、录音录像等业务设备和桌椅、档案橱、电脑、电话等办公设施进行更新换代,基础
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截至年底,全市8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淄川区司法局洪山司法所等全市9个司法所被省司
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四个中心建设】 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区县“四个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四个中心”建设工作。对
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中心建设标准、建设进度进行明确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实施局领导联系督导制度,持续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全市各区县均结合
实际建立四个中心,县域司法行政执法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劳教转型和迁建】 分批组织原劳教干警到淄博监狱、鲁中监狱学习锻炼,以适应监狱工作需要。9月25日,市机构编制
委员会批复成立湖田监狱。年内,湖田监狱指挥中心、监舍楼主体建设完工。

【全市首届青年律师辩论赛】 10月25日至11月21日举办,22支代表队参加,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市司法局、
市律师协会、各区县司法局及全市83家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近700人观看决赛。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代表队、山东康桥(淄博)
律师事务所代表队、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代表队分获团体冠军、亚军和季军。

【“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12月4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淄博现场推进会在高新区甘家村法治文化基地举行。
表彰全国、全省表彰的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举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揭牌和向甘家村村民赠送法律图
书仪式。 (蒋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