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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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全市法院新比2013年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50459件,比2013年上升5.67%;审、执结49629件,上升
12.32%。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4028件,上升3.47%;审、执结4000件,上升5.88%。持续深入开展的“公信法
院”创建活动,省法院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市法院被山东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沂源县法院被省法院记集体
一等功,博山区法院域城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申孝国等一批
先进典型。

【刑事审判】 年内,新收各类刑事案件3590件,审结3528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40.12%和37.97%;判处罪犯4560人,其
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04人; 加大对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
度,审结相关案件1428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大对涉毒品、危险驾驶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
162件258人和426件427人, 分别上升189.29%和91.89%。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
案件90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及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
打击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犯罪等专项行动,审结相关案件56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淄博师专原党委书记张洪亮
贪污受贿等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恪守程序公正、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听证
和开庭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依法减刑、假释3459人,裁定不予减刑、假释83人。

【商事审判】 年内,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0220件,审结9820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5.12%和9.37%。其中,审结各类合同纠
纷案件9662件,规范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审结公司重组兼并、破产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14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市
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借款、票据、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4204件,化解
金融风险; 制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等指导意见,审结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建设工程施工等案件362件;加大知识产权
司法保护力度, 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审结相关案件247件。建立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完善网格化服务模式;组织
开展涉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互保涉诉纠纷案件应对等专项调研,提出规范销售行为、保护陶瓷产品器型、图案著作权
等司法建议,及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民事审判】 年内,新收各类民事案件21311件,审结20626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7.08%和8.80%。其中,审结财产权属
确认、 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5779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621件,审结涉农案件783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诉讼
调解作用, 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4.26%。总结推广诉讼风险“五笔账”(风险账、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和经
济账)评估工作模式,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繁简分流,全市法院民
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52.08%。

【行政审判】 年内,新收各类行政案件780件,审结770件,分别比2013年下降29.98%和30.32%;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
行案件386件。 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
审判白皮书等机制,对行政败诉及瑕疵案件深入剖析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和解撤诉率达到44.1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 年内,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448件,执结14770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0.60%和18.12%,执结标的额28.19亿
元。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点对点”金融司法查控系统,初步形成覆盖全市法院和各协助执行
单位的网上查询、控制、划拨工作平台;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制裁力
度,全年对3365件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司法拘留1131人次,罚款246人次,移交公安查控及追究刑事责任633件次;将3603例失
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开展网上信访受理、远程视频接访、带案巡回下访等工作。大力推行诉访分离,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
立案受理制度, 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7件。及时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办结
巡视交办案件365件,办结率100%。

【便民诉讼】 全市法院及人民法庭统一安装数字化便民服务系统,并通过设置专职导诉员和材料收转窗口,以及查询一
体机等智能设备,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司法服务;探索实行二审案件就地开庭,将司法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依托法
官便民工作站和信息技术,构建起具备远程立案、在线咨询、电子卷宗查询、视频接访等功能的便民网格平台;落实司法救助
制度,缓减免诉讼费250.6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司法公开】 建成庭审直播公开系统,实现庭审视频和微博同步直播,与省法院官方微博联合开展“走进人民法庭”微
博直播活动; 自主研发开通手机APP信息公开查询软件,实时提供在线服务;加大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公
布生效裁判文书27840份, 公布率81.94%;实行裁判文书二维码管理模式,有效杜绝文书造假和虚假诉讼。为执行人员配备执
法记录仪,开展见证执行活动,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向当事人告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有效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审判管理】 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合作,开展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和公信指数研究工作,为科学、客观、公正反映工
作实绩提供理论支撑;实施审判流程再造工程,确保案件均衡运转、法官规范办案;建立实行庭务会观摩、当日评议备案、发
改案件逐案讲评等制度,促进案件质效不断提高。市中院一审服判息诉率88.89%,比2013年上升1.30个百分点。二审服判息诉
率99.32%, 上升0.73个百分点。 发挥审级监督功能,规范个案请示,依法审结二审、再审案件255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
405件,占审结一审案件数的1.26%。

【基层工作】 筹备建设全市法院审判数据中心,建成高清视频会议、类案查找检索等系统,促进司法水平不断提升;坚
持“做精机关、做大法庭”,继续围绕深化“三型法庭”建设,着力在完善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方面下功夫;
全市12处人民法庭完成改扩建任务,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淄博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省法院院长
白泉民等400余名与会代表现场观摩6处人民法庭;全省17个市的百余家中层、基层法院相继到淄博市参观,推动全市人民法庭
建设。

【法治监督】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法院先
后就立案信访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并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主动及时办结督察案件和代表委员意见、提案及
关注事项106件, 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相关做法在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加大联络工作力度、
创新联络工作方式,围绕“4·26”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点,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集中视察等活动,
先后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加座谈等450余人次,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
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制定《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规定》,审结各类抗诉案件41件。落实人民陪审
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761名,全年参审案件12400件,比2013年增长94.69%。

【组织全省首次刑事案件庭审视频、微博直播】 3月25日,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庭审实况分别以图文、视
频形式在市法院官方微博“公正淄博”和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呈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工作格局得到全面优化提升。
(车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