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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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4年,淄博市被确定为全省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市,重点在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批后监
督等方面加大规范力度。 编制完成《淄博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7个部门单位、407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制
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市级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全面完成。推进建设项目联合
审批、 主审代办和网上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30%以上。探索开展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大众日
报》、山东省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制定《淄博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监督
委员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政府机构改革】 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
意见》,在农业、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调整优化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体制改革,
全面完成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组建区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设立统一的检验检测中心,全市88个镇(街道)
均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推进市、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优化工作。深化经
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扩大管理权限为主线,
在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综合执法体制等方面全方位推进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 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按照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并参照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情
况,完成全市3520家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其中划入公益一类2824家(市属252家),划入公益二类299家(市属63家),划入
公益三类94家(市属19家) ,划入生产经营类58家(市属16家),暂缓分类191家(市属61家),不纳入分类范围54家(市属
15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拟定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印发《关于贯彻鲁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
对全市行政事业编制进行精简压缩。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核查。做好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和科学配置工
作,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整合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的相关职能,
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调整文化市场执法、畜牧、知识产权等单位管理体制。完善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解决城乡医
疗保险和劳动信息网络、特警队伍建设等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编制使用问题。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事业单位监管】 组织实施全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重点对涉及机构改革的卫生、工商、质监
等9个部门开展改革成效评估。 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
会议制度。组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差异,科学
设计制定考核的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工作的意见》,提高考核结果使用效
力。年内,对46个部门的182家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考核。 (李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