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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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孟祥民敬业奉献模范

事迹见320页。

孙奉岩 诚实守信模范

女, 1984年出生,淄川区昆仑镇聂村人。8岁时,她因意外双腿萎缩再无法站立,面部神经坏死,难以表达喜怒哀乐。16
岁时, 父亲患尿毒症去世;18岁时,母亲患胃癌去世。父母的先后离世带给她巨大的悲痛,还留下了35000元的债务。俗话说
人没账烂,何况这是个毫无偿还能力的不幸家庭。孙奉岩却不这么想:“人家借钱时信任俺,不怕俺还不起,俺怎么能因为父
母去世赖账?这账一定要还,做人一定要有诚信。”详细记录每笔借款,她下定决心,不管用多长时间都要还清。近10年间,
她以病残之躯, 一边照顾年迈瘫痪的奶奶和年幼的妹妹,一边省吃俭用,锱铢积累,最终把父母离世前欠下的35000元债务陆
陆续续地还给了不忍接受的乡亲。诚信让她获得了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江照云助人为乐模范

男,1964年出生,沂源县西里镇梭背岭村人。20多年来,他仅凭摊煎饼的微薄收入,热心捐助他人达十几万元。1996年,
他背着8000多元的债务,举家来到沂源县城,靠摊煎饼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即使生活艰难,他也不忘帮助他人,每次从电视、
报纸上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他总是细心记下慈善捐款账号,再把摊煎饼所得汇过去。“一开始捐二百元也好、三百元也好,都
是自己全部的余额,后来慢慢地每次捐五六百元,再后来一次上千元,到后来的5000多元”。与十几万元的无私捐款相比,他
的生活条件却一直没有改变, 住的依旧是破旧的廉租平房,看的是8年前的破旧老电视机,用的是20年前别人送给他的餐桌,
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微薄之力为社会做点贡献。

王海财见义勇为模范

男, 1955年出生,临淄区稷下街道耿王村人。2012年10月7日11时左右,青银高速淄博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王海财
第一个拨打了110和120电话, 第一时间徒手救出了车里被困的7名乘客。事发时,他正在地里干农活,距事发现场60米左右,
他目击了事发全过程,并在第一时间冲向事故现场,冒着车辆可能随时爆炸的危险展开营救。事故车辆载有30余人,车里的喊
叫声令人撕心裂肺,他大声喊道“你们快下车,让老人孩子先出来”,又冲进车里开始把几个浑身是血陷入昏迷的乘客挪动出
来。看到乘客流血不止,他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衣服撕成布条进行简单止血包扎。营救中,他反复拨打救援电话,说明具体
位置和情形。他的挺身而出为事故救援赢得了宝贵时间,让更多的人有了生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