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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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截至年底,全市共有煤炭生产企业14家,剩余可采储量33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63万吨,从业人员10013人。2014
年, 全市煤矿生产原煤231.68万吨,比2013年下降19.31%;煤炭均价333.24元/吨,下降1.58%;营业收入80759.2万元,下降
56.24%;亏损17926.69万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连续第六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煤矿安全监管】 2014年,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先后4次组织专家为煤矿排查隐患,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委托开发公司做水
害物探探查,形成“教育培训打基础、专家把脉查隐患、严格执法促整改、驻矿紧盯全天候、机械装备保安全”的工作机制。
全市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2处煤矿机械化扩能改造通过验收,培训“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和班组长2811人,安全关闭张赵、坤升、福山、中埠、鲁坤5处矿井,协调关闭矿井补助
资金890万元。

【煤炭清洁利用】全市年均煤炭消耗量4500万吨,占全省九分之一,煤炭燃烧排放物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市煤炭工业管
理局启动“煤炭清洁利用行动计划”,起草全国首部煤炭清洁利用地方规章《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成立由副
市长刘东军任组长的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 对600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备案,对260处经营性储煤场地、523家燃煤单位、49
处铁路煤炭货场进行登记,合理规划综合经营性储煤场地16处,选树先进典型,安装除尘设施。配合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
查,联合市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查处10起群众举报案件,初步建立起煤炭清洁利用监管体系。

【煤炭行政执法】排查梳理列出89项行政权力清单,组织制定《市级驻矿督查员工作制度》《淄博市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标准》《煤矿安全违法行为查证方法》《煤炭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规定》,对文明执法、案卷管理、执法复查、案件移交、举报
受理、案件查处、联合执法、责任约谈进行规范,确保准确执法。全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9次,检查187次,查出隐患问题1893
条,立案查处案件7起,累计行政罚款21.5万元。

【煤炭工业转型升级】2014年,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22家企业成立“淄博市矿山装备技术创新联盟”,推广超高分子聚乙烯
管材、非晶合金移动变电站、双源热泵等“淄博品牌”,形成全市第二十一条技术创新产业链。组织4次大型战略合作洽谈会,
推动与淄矿集团、 济南铁路局的战略合作,济南铁路局煤运集团淄博储运中心项目一期投入运营,3个储煤穹顶仓项目正在洽
谈。发挥淄博市煤炭开采人才与技术优势,推动煤矿企业到市外发展,截至年底,累计兴办煤矿26处,占有煤炭资源1.6亿吨,
安置就业近 6000人。

【全国首部煤炭清洁利用地方规章颁布施行】8月15日,全国首部煤炭清洁利用地方规章《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实施,标志着淄博市进入煤炭清洁利用法治化监管新阶段。《办法》共26条,从煤炭的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烧五
个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对发改、经信、公安、交通、环保、规划、城管执法、工商、质监、煤炭等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职
责进行明确,对违法行为制定处罚措施。

【淄博市矿山装备技术创新联盟成立】 6月11日,淄博市矿山装备技术创新联盟成立大会在齐盛宾馆召开,会议通过《淄博市
矿山装备技术创新联盟章程》。联盟由22家矿山装备制造企业组成,山东先河悦新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辉新当选为联盟理事
长。

【职能机构调整】为顺利开展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市煤炭局于7月21日增加人员编制5名,
9月27日增设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科,市煤炭局下属事业单位淄博市煤矿安全执法稽查支队于8月13日更名为淄博市煤炭执法稽查
支队。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11月25日,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高层次专家排查分析论证会在齐盛国际会议中心召开,5名专
家对全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排查分析论证,共排查出隐蔽致灾因素52项,提出问题建议71条,形成高层次专家论证意见13
份。 (钱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