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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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4年,全市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金2.3亿元,保障低保对象8.8万人、五保对象近6000人。全市3301个村、村改
居社区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 181个城市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投入1800余万元开展双拥慰问,落实优抚保障金1.87亿元,
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1861人。 5268座、316座散葬烈士墓分别落实集中管理、委托管理,35处镇村烈士纪念设施全部升级
改造。办理婚姻登记5万余对。全市有养老机构207家,床位3万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4张。为734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
障金750万元。投入慈善资金39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万余人。销售福利彩票9.42亿元。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院在全国、全省
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中均获得团体二等奖。 6家福利企业获“中国百强福利企业”称号。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

【社会救助】2014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880元,城镇“三
无”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675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800元、2900元提高到4300元、
3400元。大病医疗救助比例由55%提高到60%。全市全年发放低保金2.1亿元,投入五保供养资金2400万元,保障低保对象8.8万
人、五保对象近6000人。制定实施低保民主评议、低保备案管理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制定《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按照“救急难”的原则,对出现临时性、突
发性困难的家庭给予短期或一次性生活救助。 年内,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700人。为1.5万户低保家庭
发放供暖补贴或减免供暖费用640万元; 累计为近10万个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家庭发放优惠电费720万元;投入230万元救助困
难家庭学生600名;开展“福彩助残”行动,为347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中的肢残人员免费安装假肢;开展“寒冬
送暖”“夏送清凉”等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活动,救助3000余人次;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80万元,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城乡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按照新老城区同步、城乡社区同步、中心城区和其他区县同步的原则,启动全市社区服务中心布
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2014年年底,3301个村(社区)完成
换届选举,占99.9%,181个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全部完成。实施“阳光村务”建设,为部分村居统一制作、安装村务公开栏1000
个,及时对民生政策、低保救助、村内重要事务等进行公开,公布市、区县、镇三级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第十
届邻居节总结表彰活动。3个社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3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双拥优抚安置】 投入1800万元走访慰问部队。发展军民融合企业45家,年销售总收入187亿元。落实优抚保障金1.87亿元,
组织6700名优抚对象免费查体。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1861人,免费培训退役士兵1145名,为159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700万元。 接收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21名。拨付经费7640万元,保障军休人员846人,5268座散葬烈士墓
实现集中管理,316座落实委托管理,35处镇村烈士纪念设施全部升级改造。9月30日,组织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军
供保障部队官兵近6000人次。

【社会事务管理】淄博社会组织促进会成立。组织开展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和等级评估工作,评审通过公益创投项目31
个,评估AAA以上社会组织33家。新登记社会组织161家,依法注销10家,撤销262家。109家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上实现去行政
化。启动全市地名普查工作,按时完成11条县级边界线联检任务,编辑出版《淄博市政区大典》和《淄博地名故事》。办理行
政许可申请事项210件,按期办结率和合格率100%。办理婚姻登记5万余对,登记合格率100%。推进殡葬改革,倡导鲜花换纸钱、
社区公祭、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

【社会福利服务】争取省市养老、老年福利保障及敬老院建设资金1.12亿元。其中,争取省养老服务业专项补助资金4800万元,
市配套资金1968万元。对30处敬老院生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培训养老护理员400人。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207家,
床位3万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4张,居全省前列。为734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750万元,将176名困境儿童纳入基本
生活保障,开展民政干部联系孤儿活动。投入慈善资金39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万余人。销售福利彩票9.42亿元,6家福利企
业获中国百强福利企业称号。

【“阳光低保” 专项行动】从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组织全市1.39万名专职和兼职民政干
部、村两委成员签订不干预低保工作承诺书,对11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逐一复核,注销1.42万人。通过公开承诺、集中复
核、信息录入、制度建设,实现与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和联网,促进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有效地解决
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等问题。

【“规范殡葬服务” 专项整治行动】 7—9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搭车收费、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部署开展
“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对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自查,在全省率先实行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和
当事人自愿选择殡葬服务的“两公开、一自愿”制度。全市各殡仪馆所有免费服务、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
督电话等,均在服务窗口和民政网站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有效杜绝先服务后收费、强制服务等行为。
(王成明孙桂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