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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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3年,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办发挥仲裁法律制度优势,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理案件1988件,标的额5.18亿元。从办公经费中累计投入资金10万元对口帮扶淄川区太
河镇王子山村和临淄区凤凰镇东河村。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 开展“走访企业送法上门”活动,走访计划责任到人。全年举办培训班24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
向企业赠送合同文本2万份。完善派出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扩大制度推行工作覆盖面,将仲裁服务推向新领域,延伸到基层。
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政府资源和平台,扩大仲裁的知晓度,做好合同文本规范工作。通过在市级媒体开设仲裁宣
传栏目、在大型商贸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办好仲裁门户网站、编发内部刊物等形式,增强仲裁制度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案件办理】 全年仲裁案件的按期结案率达90%,和解调解率超过40%,平均结案天数不超过60天。强化办案秘书责任制,加
强办案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规范办案程序,使按期结案率保持高位运行。注重对仲裁员队伍的培训、使用、服务和管理,做
好各环节的监督和审核把关。切实发挥办案专业小组、裁决书核阅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慎对待案件,特别是
对重大、疑难案件,保障裁决的高效公正温和。狠抓软硬件建设,仲裁庭视频监控、现场电子化同步传输到位,全面修订完善
各项业务制度并结集印发。

【业务建设】 按照求真务实的原则筹备实施仲裁委换届工作,市政府发文安排推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队伍、专家咨询委
员会等人员组成全部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核批准后,按程序推选产生。换届会议程序严格、组织周密、高效务实。分别于年初和
年末开展两次干部竞争上岗。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和配合,争取法院系统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闫世学张珂)

本部类编 辑:赵建国

校 对:王世伟
纪 瑗
马震刚
翟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