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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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淄博” 建设】2013年,全市法治建设主题为“法治淄博”建设发展项目保障年。5月23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
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 建设发展项目保障年工作的意见》,明确32项重点工作任务。1月,淄川区双杨镇赵瓦
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张店区傅家镇营子村等12个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
范村。截至年底,全市有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3月,淄博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
进单位, 临淄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5月30日,全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表彰暨法制宣传教育实践
活动现场会召开。观摩学习张店区“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经验,表彰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201个、先进个人200名。11月30日,淄博市首家综合性法治文化基地——高新区甘家村法治文化基地建成。12月30日,淄博高
新区甘家村法治文化基地、临淄区金岭回族镇法治文化广场、周村区丝绸路街道胜利社区文化广场被省普法办命名为全省首批
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淄博警察博物馆、张店区检察院文化大厅和沂源县实验中学被
命名为全省首批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普法依法治理】以“法律五进”送法进基层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突出宣传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
事诉讼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6月5日,市普法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工作的通知》 ,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7月,对部分市直部门及各区县“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进
行检查督导。 12月4日,《淄博日报》刊发市委副书记、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连华的署名文章《弘扬法治
精神,建设法治淄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及张店区90家机关单位在中心城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其
他区县同步组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

【律师工作】 组建职工维权服务团等法律援助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服务。4月24日,市总工会、市
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为1000家中小企业聘任1000名职工维权律师的通知》,推选1000名优秀律师担任1000家中
小企业职工维权律师。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集中开
展以“牵手企业工会,情系一线职工,创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活动。10月11日,市老龄办、市司法局联合
印发《关于成立淄博市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处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的通知》,成立维护老年人权益律师服务团。
3月7日,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印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的指导意见》。4月7日,山东
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被选派到聊城市高唐县法院挂职锻炼,成为《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颁布后,
全省第一个交流到法院挂职的律师。 11月15日,全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市律师协会新一届领导机构。12月9
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山东理工大学、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座谈会,印发《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
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12月15日,淄博市首家公司律师事务部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截至年底,全市有律师事务
所79家,公职律师办公室1家,公司律师事务部1家,执业律师944人,实习律师137人。全年共为172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
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569件。

【公证工作】 全年继续深入开展公证“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1月,组织开展2012年度
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各公证机构及所有公证员顺利通过考核。5月24日,召开市公证员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
谭香臻当选为新任会长。7月,对全市各公证处公证卷宗质量进行检查,抽检公证员32人,抽查卷宗160份,其中优秀卷宗95份,
占抽查卷宗总数的60%,公证质量明显提高。11月15日,召开2013年度全市公证论文评审会,评选出一等奖论文5篇、二等奖10
篇、三等奖22篇。确定全市公证“十佳案例”。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22252件,增长1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管力度,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2月17日,淄川旗舰法律服务所等3个
法律服务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 刘国鹏等7人被表彰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内,有62个法律服务
所、31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省司法厅年检注册。9月,制定淄博市基层法律服务实习管理规则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百分制
考核办法。全市法律服务所与100余个贫困村签订免费法律服务合同,组织90多次送法进社区、进村居等活动,赠送法律书籍、
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为386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案件近4000件。

【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提高审批效率。完善与工会、共青团、妇联
等单位的联动协调机制, 在特教中心、伊斯兰教协会、看守所等机构组建新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月,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
援助专项活动。 2月,在淄博市2013年女性创业就业公益专场招聘会暨法律维权咨询日活动中设立妇女法律维权咨询台,接待
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4300册。8月,开展“圆梦法治中国,法律援助在行
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暑期实践活动,到乡镇、社区、劳务市场等法律援助需求密集地开展活动。10月,开展“法律援助
重晚晴”专项助老活动。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13件,免收案件代理费470万元,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7000万元。

【司法鉴定管理】 做好司法鉴定延续注册工作,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提高司法鉴定技术能力和水平。1月,开展
2013年度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全市26个鉴定机构、218名司法鉴定人申请编入名册。2月和6月,分别对5
个法医类和13家会计、建设工程、交通等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进行延续登
记。 截至6月30日,全市18家司法鉴定机构的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完成延续登记。11月22日,市司法局组织专家组成
文书质量评查委员会,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在全市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通过对
各司法鉴定机构日常管理、执业资质和执业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
年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4715件,比2012年增长10%。

【司法考试】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首次实行全程网络化。9月14—15日,全市1605名考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考生人数
较2012年增长14.2%。211人通过考试。

【司法所建设】 以落实基层司法所空余政法专项编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于9月底前在全省率先完成落
实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等任务。新提拔任用司法所长18人,从其他部门调任司法
所长15人,从区县司法局选派工作人员4人,从区县其他部门和镇(街道)选调工作人员63人。2月17日,淄川区司法局寨里司
法所等15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首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人民调解】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抓好源头预防、信息研判和联动联调,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
状态。 发展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打造淄博“热心大妈”调解品牌。3
月10日, 全省首家消费维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张店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5月22日,全市消费纠纷人民调
解工作现场会召开, 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8
月23日, 临淄区稷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刘伟等4名人民调解员被表彰为全国模范
人民调解员。 9月25日,制定《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商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的实施细则》。12月24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
议召开, 沂源县司法局就“村级三层调解网络”工作经验在会上做典型发言,张店区公园街道西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个
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刘亚凤等12人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年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
矛盾纠纷22149起,调处成功率97.8 %。

【安置帮教】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抓好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信息核查、排查摸底,开展“两类人员”
( 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报送工作,指导各区县采取登门入户、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摸准摸清人员信息,
提高安置帮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及时跟踪掌握安置帮教对象信息, 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深化
“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控和有效安置政策。将安置帮教对象帮扶教育纳入网格化管理定期
走访机制, 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全市刑释解教人员3257人,帮教率、安置率分别为100%和97%,
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社区矫正】健全完善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库,运用手机定位管理平台等信息技术,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措施。
推行个案矫正工作法,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做好与淄博监狱的对接工作,在假释人员释放当日,由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统一接收假释人员法律文书,及时交送各区县,有效避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将社会调查评估作为有效预防和
化解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防止惯犯、累犯、暴力犯罪等高危人员进入社区矫正程序。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
人员4883人,其中解除矫正2031人,2852人正在接受矫正,无脱管漏管现象。

【劳教工作】 深化劳教工作“精细化”管理,把“彻查隐患”纳入日常管理,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1月28日,市委、市政
府为市劳教所荣立集体一等功举行颁奖仪式。2月21日,省劳教局对市劳教所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7月2日,
市编办批复,市劳教所加挂强制戒毒所牌子。7月,市劳教所在教人员全部解教。

(姜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