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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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总体要
求,深化“公信法院”创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实现新发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7751件,结案44185件。其中,市
法院新收3893件,结案3778件。市法院被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服务经济发展】 制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坚
持“宏观指导”与“个案服务”相结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组织业务骨干深入21个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进行现场学
习观摩。立足全市产业结构特点,通过“庭企一对一”结对等形式强化个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向全市五百强企业提出“依法用工”等司法建议,对5324家限额以上企业发出“树立诚信意识、防范失信行为”提示性函件。

【刑事审判】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562件,审结2557件,
判处罪犯3443人。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
生产生活安全的犯罪,398名罪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具有法定从轻、减
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情节的1946名罪犯予以从宽处理。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205件。探索实
施轻微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民商事审判】 坚持“维护权益” 与“优化环境” 相结合, 规范经济社会关系。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9624件,审结
27937件。妥善审理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11942件,弘扬社会公德,引领善良风俗。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3828件,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1766件;审理公司、合同、票据等案件10123件。集中
开展整顿金融秩序专项行动,清理涉农信社案件1287件,标的额6.22亿元。正确处理保护合法债权与挽救危困企业的关系,运
用重整、 和解手段,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6件。制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我市高标准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日用陶瓷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调研,审理知
识产权案件272件,依法保护自主创新。

【行政审判】 坚持“权利救济”和“监督支持”相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年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114件,审结1105件。
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力度,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治理职能。针对行政争议纠纷
的特点,建立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到 69.84%。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做法,
促进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

【执行工作】 坚持“内部提升”与“外部联动”相结合,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4362件,执结12504件,
标的额17.23亿元。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实际执行率70.93%,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探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征
信系统、 网络查控、信用惩戒等举措,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228件。依法严惩
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共限制出境12人次,对732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 坚持“依法治访”与“终结稳控”相结合,确保纠纷实质性解决。围绕标本兼治解决涉诉信访案件,
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积案,有效遏制新发问题。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发现案件确有问题的,及时提起再审,导入诉
讼程序。全年审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6件。对案件确无问题的,通过实行“三级终结”,及时移交地方利用教育、惩戒、救
助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案件流程管理】 实施流程管理再造工程,将所有案件及案件办理所有环节全部纳入流程监管。通过打造案件数字化管理平
台,逐月下发《审执运行态势分析》,实行合议庭“捆绑担责”等方式,促进案件均衡运转、法官规范办案。2013年,市法院
结案均衡度达到0.80,结收案件比上升2.34个百分点。深化涉案资产管理和评估拍卖改革,构建涉案动产集中保管、评估拍
卖统一委托、涉案款物集中过付、网上交易规范运作的一体化格局。将工作重点向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转移,淄川、博山、高
新区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有序推进。2013年,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新收案件43858件,结案40407件,分别占全市法院
收结案总数的91.85%和91.45%。设置55处法官便民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3898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903起。
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经验做法,借助网格化社会治理资源和三级调解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量比2012年下降2.15%。

【依法公正办案】 树立铁案意识,强化证据观念、严格证据裁判,建立实施发改案件责任认定、执法办案终身负责等机制,
把个案不公降到最低限度。2013年,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87.58%,比2012年上升0.41个百分点;二审服判息诉率98.59%,
上升0.89个百分点。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开通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实名微博,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
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所有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庭审记录同步展示、电子档案实时生成,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完
善GPS定位、 法务通、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系统,确保对工作情况的动态展示和实时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
区居民、中小学生等400人次走进法庭。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全市39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369件。

【提升领导力、 执行力】 以提升班子领导力、执行力为重点,制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健全完善严
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岗双责”等14项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
意见》 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庭(局)长释法答疑工作机制的规定》。开展司法巡查,对2个基层法院及其领导班
子,开展为期12个工作日的司法巡查活动,及时向被巡查法院和当地党委提出整改建议及意见。

【队伍建设】 组织市法院机关230名干警深入基层进行换位体验,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2013年,
全市法院44名个人和25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感动淄博”基层政法人物临淄区法院申孝国、淄川区法院谭秀良、
博山区法院张玉龙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市法院40岁以下正式干警占比达到46.6%,具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比例达到28%,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比例达到80.2%。举办干警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12场,
参训干警1100人次。

【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政治纪律集中教育活
动,从狠抓中午无例外禁酒、统一着装、规范外勤、严肃庭审纪律等细节入手,整治“四风”以及庸懒散奢等问题。坚持把法
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就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并切实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事项52件;邀请人大
代表、 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04人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18名特邀监督员,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
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受理检察建议8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32件。其中,维持原判11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5
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14件。(车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