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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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年内,审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5部,提请市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2部。对《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等12部立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严格落实规范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率先在全省研发启用规范性文件电子登
记备案系统, 并对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实行前置实质内容审查。网上登记、编号规范性文件84件,审查市级各类文件105件,
审查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
性文件48件,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均达100%。

【监督协调】制定《淄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淄博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淄博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定,制定《淄博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和资格管理制度, 对165名市级新增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010个;对全市1533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验
和清理; 对66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的10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对18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审查,提高行政执法
质量。

【行政复议应诉】 8月15日,召开全市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暨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的
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增设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集中受理、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充
分发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全省行政复议示范点的带动作用,推广临淄区行政复议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行
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利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年内,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6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48起。

【行政审批】对原有的251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46项,精简41.
83%; 下放区县实施的项目24项,该清理结果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11月,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开始试运行,建设
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从制度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提升,市行政服务中心被
省有关部门批准列入省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行政许可制度,强化审批事项监管,规范
行政审批行为。年内,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684579件,办结683500件,按期办结率100%。全市88个
镇(街道)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

【宣传培训】 年内,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万份,受理咨询2万人次。制定《淄博市依法行政信息
考核办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922人。

【法制调研】参与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对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博山区供地审批、电力基金返还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向市政府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0余条。协助社会重大矛盾的处理,对临淄区合里村拆迁纠纷案向市政府提出法律意见。服务全市
重点项目建设,对《市政府现代联合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府与山东省建行支持实体经济产业链协议》等18项重点项目文
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庞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