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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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底,淄博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近80万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9%,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内,市老龄
事业服务中心被全国老龄委表彰为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

【老龄问题调研】年初,市委宣传部、政研室确定的全市领导干部调研课题和市政府研究室、市社科联的全市“百题调研”课
题,都将老龄问题列入调研内容。市老龄办制定《市老龄办2013年老龄科学调研工作方案》,重点调研老龄产业、失能老人生
活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形成《淄博市老龄产业现状、社会需求及发展机遇分析》和《淄博市失能老人照看护理现状及分析》调
研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老龄办。

【老龄宣传文体活动】年初,印发《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全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的意
见》等文件,在全市选聘56名老龄工作宣传报道信息员。年内,全市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和网站发稿1200
余篇,编辑出版《夕阳红》报22期、印刷115万份,免费赠送老年人。举办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邀请《中国老年报》总编辑、
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领导进行专题授课,取得良好效果。全市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为
全市开展的“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的重要内容,选派人员赴清华大学专门学习老年法规知识,组织宣讲团到区县、
社区、 学校、工厂和机关宣讲,听众1.2万余人,在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组织“送福、送寿、送春联,情暖老人”活动。5
月, 承办第二届全省银龄风采艺术节,选送82幅作品参加山东省首届老龄主题摄影大赛。6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等部门举办淄博市第七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有237个节目、862名老年人报名参加预赛,65个节目、395名老人参加全市决赛。
组织多场次的老年健康教育、老年摄影、老年书画基础知识培训。各部门、各区县也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老人节期
间,组织开展“模范老人”“孝感淄博人物”评选活动,举办庆祝淄博市第二十七个老年节暨颁奖文艺晚会。

【老龄事业发展】年内,建立市级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涵盖全市老年人口、养老机构和涉老企业等方面的信息。10月,平
台正式开通, 有31家市内老年公寓、40家涉老企业加入平台,已为300多名老年人提供了各种服务。为促进全市老年事业和产
业的发展, 成立老龄产业发展促进会,促进会吸收涵盖涉老机构、银行、投资、保险等行业共88家会员单位;举办2次老龄产
业发展论坛, 有3000人参加论坛活动。 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全市投保老年人数23万人,投保额
475万元, 保障金额19亿元,理赔420人次,理赔金额220万元。市老龄办与中信银行淄博分行联合,在全市老年人中推进“信
福年华卡”发行工作,共为2400余名老年人办理“信福年华卡”。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扶持5家养老服务机构,扶
持名额、 资金数量均占全省扶持总数10%,调动养老机构发展养老事业积极性。年内,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夕阳红老年人
旅游346人次, 法律咨询75人次,家政服务、老年婚介服务100余次,服务大厅接待老年人6万余人,联合20余家涉老单位开展
惠老进社区活动10次,参加的志愿者达1000人次,为万名老人提供了法律宣讲、老年证办理、家政、理发、义诊、维修眼镜、
健康咨询、惠老产品送货上门等服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对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内容进行修改,向市政府提出报告。5月2日,经市政府常务
会议通过。2013年7月1日起,淄博市执行新的老年人优待规定,老年人优待内容、优待力度都进一步充实、提高。全市各级老
龄工作机构不断加大老年人就医、乘车、旅游和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等各项优待规定落实的检查力度,保证老年人各项优待规定
落实到位。开展推进老年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老年人维权直通车”活动。与市司法局联合成
立淄博市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处及淄博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 全年处理接待来电来访500余人次。发放老年优待
证4万余本。
(刘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