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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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淄博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工伤保险数据采集试点城市、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保待遇
资格认证试点市、电子社保全国示范城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确定为工伤生育保险全国标准制定单位。劳动就业、养
老费征缴、信息化建设、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基层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介绍。年内,社保相关
部门先后获全国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YBC“政府特殊贡献奖”、全国优质服务窗口、2013年“微型创业可持续发展奖”、
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广了淄博市社保系统的“微笑服务·和谐就业”品牌。在全系统开展“温暖淄
博人社”品牌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就业工作】2013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84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2%,
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2%。

完善就业扶持政策。颁布实施实行实名制登记促就业等15个政策性文件,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新的补贴办法,进
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办法。 组织规模以上企业用工需求等相关情况调研,实施淄博市“双500强”企业人力资源重
点支撑计划。 全年落实就业专项资金1.01亿元,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录入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录入率和失业人员实名
录入率均在95%以上。 颁布实施《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
到10万元。 新增4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开通小额贷款“快易贷”网上服务平台,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65笔、创业扶
持资金5.2亿元,带动创业就业2.7万人。

创业和就业培训。 成立淄博市创业指导中心。 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中心内部建立
“起航工场”和商务中心。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将创业培训向毕业大学生延伸,建立创业项目征集评估和发布制度,创
业项目库中有创业指导专家142名, 收录项目1270个。加强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认定35家定点培训机构,积
极探索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等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就业技能培训6.25万人,创业培训1.32万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全市招
募招聘“三支一扶” 和社区服务大学生90人。新建市级就业见习基地20家,市级以上见习基地达到121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
见习岗位4900余个。 全市共接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2.35万人,实现就业2.16万人,总体就业率92%。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
登记工作,实名登记率99.79%。

就业服务。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先后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12项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重点组织开展10万农户脱贫奔康就业
帮扶直通车活动。其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00余场,提供岗位10.37万个,达成就业意向5.64万人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
等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9438人,城乡“双零”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扎实开展
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保存人事档案5万余份,代理单位407家。

【社会保障工作】城乡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5.11万人,比2012年增长4.86%;征缴养老保
险费57.5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11%。连续第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43元,取暖补贴
提高到1700元。为全市23.3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离退休费57.9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办理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市) 转出手续2800人,转入3958人。进一步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核制度,共为17476名职工办理了退
休、 退职手续,其中正常退休12986人、特殊工种退休3752人,因病非因工致残退休738人。妥善做好683名国有企业职教、幼
教退休人员待遇的落实工作。企业年金备案的有135家企业,参加职工人数32471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现
场会在淄博市召开, 5家街道、社区获省3A级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荣誉称号。全市社会化管理服务A级及以上单位达到269家,
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和社区管理服务率均达100%。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12.32万人,保险费征缴收入14.49亿元,发放养老金14.55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和新农保制度合并实施,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 新设立800元的丧葬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制定《淄博
市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实施方案》,开发被征地农民信息管理子系统,逐步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9.45万人,保险费收缴14.41亿元,支出养老金5.18亿元。

医疗保险。年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7.12万人(含新农合人数),其中职工124.29万人,征缴收入28.15亿元,支出26.
24亿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2.83万人(含新农合人数),征缴收入5.18亿元,支出3.25亿元。印发《淄博市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实现整合。至年底,全市机构整合、人员整合、数
据整合已经全面完成,将新农合数据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新制度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提高到42万元。通过二次补偿办法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全年报销
比例达到50%。 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全面实施门诊统筹签约机构按人头付费工作,将
30余种病种纳入单病种结算范围。全市异地联网结算医院40家,累计办理转诊8900余人次。

失业保险。是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1.84万人,比2012年增长4.72%;征缴失业保险费2.79亿元,为3万余名失业人员
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86亿元。 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30元提高到830元,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难的失
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为中心城区2.91万名失业人员
发放供暖补贴911万元。规范企业和用人单位依法裁员,进一步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对全市100家企业就业人员变化情况进
行了监测。

工伤生育保险。是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1.35万人,比2012年增长2.3%,征缴工伤保险费2.53亿元,为9754人支付工
伤保险待遇2.56亿元。 调增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2168元,
生活护理费130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824元。确定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医院22家,完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调研。
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3.44万人,增长4.69%;征缴生育保险费1.53亿元,为15616人支付待遇1.47亿元。

社保基金监督。 下发《关于建立淄博市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意见》 ,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专项检查。
“金保工程”基金监控软件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应用,社会保险监管日趋常态化、制度化。

【人才队伍建设】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员2.08万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60人。顺利完成全
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公务员2.2万人,专业技术人员7.1万人次。组织开展百名专家科技咨询服务活动50余
次, 服务群众6万人次。新增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名,选拔第五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5名。新增4家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全市总站达到20家、分站13家,进出站博士50余人。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完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6.23万人,“金蓝领”培训项目培养技师、高级技师5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
34万人,新增淄博市有突出贡献技师20人、淄博市首席技师20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检。技工院校招生8000余人。开
展卫生系统急救技能比武、 名师带高徒等职业技能大赛23场,参加职工27.2万人次。印发《淄博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新增5家技师工作站,8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淄博市技师学院被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 2013年,全市接收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658人,其中博士116人。落实淄博市引进海外优秀人才
计划,引进外国专家330人次,首次评选14个市级引智重点项目并进行重点跟踪帮扶,审核出国(境)培训项目34项75人次,2名
外国专家获省政府齐鲁友谊奖, 11名外国专家获市政府淄博友谊奖。实施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计划,6个项目
获资助经费60万元。

【人事制度改革】 公务员管理。顺利完成全市公务员招考工作,共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3名,新录
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率100%。 完成全市物价检查和农产品成本调查机构过渡登记工作,选择3个市直部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
点。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组织实施市级、部门联合表彰及推荐省级以上表彰54项。完成2012年度机关科及科以下人员年度考核
工作,90个市直机关部门4021人中的711人被评为考核优秀等次,优秀等次比例17.68%。组织110人参加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
班。组织17名全市创新人才赴美国培训学习,组织13名负责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赴台湾进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交流培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成市属事业单位573名新聘人员、2005名续聘人员的备案手续,审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调整方案366个。
全市共核准岗位设置事业单位3220个, 占总数的90%以上;聘用人员8.88万人,占总数的97%。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数
据库,规范区县公开招聘工作。核准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核准优秀等次人数3066人。年内,全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39
人,市直事业单位从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招聘紧缺人才128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顺利完成17.4万科次的考试任务。

军官转业安置。年内,妥善安置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98人。为2716名企业军转干部办理调整补助标准、发放退休生活补助费审
批、特困救助等手续。组织实施2012年度军转干部培训工作,有86名军队转业干部参加了适应性培训。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6万名在职人员和9000多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标准调整的审批工作。共审核处理日常工资21225人次,为750名退休人员办理提高退休待遇的审批。审核退休人员增发退休费
事项731人次,为11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为194个部门单位的4784名退休人员办理查体手续。制定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
方案,组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培训班。

企业工资管理。 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分配检查工作,对300家企业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
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三类) 为1380元、 1220元、1080元,平均增幅12%。拟定并发布
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22%、下线6%。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工(工种)
工资指导价位。稳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720份,覆盖企业2.24万家。

【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协调。全面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全市用人单位实现全覆盖。全市劳动合同备案26
.2万人次。开展调研活动,摸清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方案和办事指南,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贯
彻落实工作,劳动标准管理逐步规范,职工劳动保护进一步加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坚持巡回仲裁庭、休息日开庭等便民措施,依
法处理争议案件。 年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835件,调撤结案率57%,按期结案率100%。基层预防和调解
作用不断增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683个,其中市级教科文卫系统全面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调解组织2520个。

劳动保障监察。 对全市108家非公益性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年度审查。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以劳动保障年检
为抓手, 先后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
.1万家,解决拖欠工资646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4717万元。“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管理覆盖全市所有区县、镇。

【法制建设】 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开展文明执法系列活动,组织文明执法知识
考试和宣誓活动,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开展人社业务集中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社会保险政策、经办程序、投诉维权等
咨询宣传服务, 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提供政策咨询300余人次。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12),对11
件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率均达100%。妥善处理各类信访和复议应诉案件2992件。

【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开展“基层基础年、行政程序年和作风建设年”三项活动和创建“温暖淄博人社”活动,进一步
夯实工作基础。 全市4个区县建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并顺利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考核验收。88个镇
(街道)及部分社区(村)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并实现网络互通。信息一体化系统更加完善,完成社会化考试报
名、“金保工程”需求提报管理、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城乡居民医疗收缴等系统开发建设。社保卡工作实现票款分离,加载了
金融功能,建立421家社保卡服务网点。截至年底,社保卡制发180万张。实现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异地取款零手续
费, 惠及退休人员1万余人。推行个体缴费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全市开通网上服务单位8400余户,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占总数
的85%。 为参保的26.7万人邮寄个人权益记录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量累计超过2300万人次,12333电话咨询
服务中心人工接听电话50969个,回复网上咨询1476条。
(李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