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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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监管】 全面推进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达7144家。扎实推进“厨房亮化”
工程和餐饮安全示范创建,564家餐饮服务单位达标;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8家、市级示范学校食堂34家。积极开展
小餐饮、 餐饮摊贩专项整治,许可小餐饮1918家,备案5015家,取缔55家,备案登记“小饭桌”234家。深入开展“文明餐桌
行动”,建设“文明餐桌行动示范街”14处,印制宣传海报、提示桌牌8万份。完成“陶博会”“十艺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省内首家开发使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网上培训系统。

【药品监管】 年内,推进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8家企业的89个剂型车间通过认证,其中4家在产无菌
药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认证。推进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206家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零售药店通过认证。
扎实开展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
的药品专项行动, 检查涉药单位2068家次, 限期整改药品生产企业16家,责令整改480家,停产整改1家,查办违法违规案件
115起。

【医疗器械监管】 年内,积极推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新华医疗集团、光电医疗器械公司等3家企业的4个
产品通过考核。 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48家,医疗机构
325家,立案6起,责令整改经营企业56家。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医疗机构226
家, 立案6起、罚款4万余元。开展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对全市9家取得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的二、三类生
产企业,7家取得产品注册证企业和5家通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考核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保健食品、 化妆品监管】 年内,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
全部通过省级验收。继续推进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备案管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67家。开展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
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012人(次),检
查单位1263家,查办案件60起,罚没款43万元。积极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工作,成立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建立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4家,上报监测报告表27份。

【行政许可服务】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审批、许可
服务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对重大项目审批
实行“绿色通道”,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年内,完成各类行政许可服务事项5650件,备案4834件,其中通过市食
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完成许可事项1275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食品药品检验检(监)测】 2013年2月21日,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专业评价平台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分析评价平台落户淄博,
设立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19个和市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站21个。 6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取得山东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颁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项目达到1019个。年内,完成食品
(餐饮服务环节) 抽检945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完成药品抽验2201批次,合格率为94.73%。其中,完成药品评价性抽验
1020批次(其中基本药物抽验450批次,合格率99.33%)、监督性抽验1181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6.47%、93.23%。共上报药
品不良反应报告6571例,其中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28例,占报告总数的29.3%。共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
例报告2441例,其中严重伤害病例报告352例,占报告总数的14.42%。

【食品药品稽查执法】 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年内共受理举报投诉537件,立案查处药品、
医疗器械、 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案件1016起,涉案金额1049万元,收缴罚没款41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
人。监测虚假违法食品医药广告2706条,相关的案件全部移交广告执法部门处理。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2013年11月1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印发《淄博市
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组建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的通知》等文件,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在市、区县两级政府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挂政
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11月
19日,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12月24日,原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月2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五区三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各区县改革完善食品
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提出指导性实施方案。12月31日,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分局及
其下属单位(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工作人员转交地方政府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 严格按照《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要求,
结合部门实际,扎扎实实开展迎评工作。各部门层层签订迎评目标任务责任书,将10个大项68个小项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人。
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建议,扎实整改工作中的实际问
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62条反馈意见、建议中,完成整改57条,基本完成整改的3条,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整改的2条也在市人
大常委会专项评议调研组的统一安排下,同有关部门进行有效衔接。经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
被评议的6个部门中位列第二。在全省17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风评议中位列第二。(董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