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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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经济普查】抓好普查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工作,与区县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与普查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选调普查员8000余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市共悬挂宣
传横幅6300余条, 张贴宣传标语11000余条,利用LED屏幕100余块,发放《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20万份,在出租车上进行流
动字幕宣传等,在《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淄博广播电台和各个网站同时进行了宣传。组织开展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扎实做好单位名录比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大规模的经济普查单位现场核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
度。

【常规调查和重点调查】认真完成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城乡居民收支、社会科技、市场物价等常规统计调查任务,
积极做好各项重点调查工作。扎实做好全市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及时组

建调查机构,抓好调查员选调、业务培训、宣传报道等各环节工作,通过实施“两天一调度”、实地督导、加强分析评估等措
施,确保了质量。创新能源统计工作。在提高《地区能源平衡表》编制水平及能源生产统计数据质量方面进行探索,对相应的
报表程序进行完善和改进,汇总表由78张减少为16张。自主编制开发能源产品订货表审核程序,在全省能源统计领域得到推广
应用。全力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工作。认真开展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建立周调度工作制度;完善工作
机制, 实施培训制度、季度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扎实抓好服务业统计。开展2次重点服务业企业核查,重点服务业企业网上
直报单位个数由不足100家增加到500多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对亿元以上新入库项目执行现场核查制度,按月现场
拍摄项目施工进度图;建立项目储备库和施工项目统计库,并与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建立月度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建
立5000万元及以上大项目进展情况月度分析通报制度。积极推动贸易统计工作创新。制定《淄博市流通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
究》,建立流通力评价指标体系。

【统计服务】建立区县、镇(街道)、企业信息工作联系互动制度,用来自一线的素材充实统计分析信息,分析信息质量明显
提高,针对性明显增强。加大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测预警分析力度,坚持月度简要分析、季度深入分析,当季季末提前预测分析,
重点情况和重大问题深度调研分析, 8篇统计分析被市领导批示。坚持每月为近千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送《统计月报》,
在市“两会”召开期间,编印年度统计资料专刊,服务代表、委员参政议政。做好各类经济社会发展监测通报,按季度召开全
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定期为新闻媒体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借助各类传统与新媒介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咨询服
务。配合做好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县域经济考核、统筹城乡发展中心镇等各级各类
考核评价工作。认真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升级改造电话访问系统, 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等12项电话调查。群众满意度
调查期间,市委书记周清利、市长徐景颜先后到调查现场考察指导工作。

淄博调查队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履行统计调查职能,充分发挥统计资源优
势,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调查,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受市纪委委托,组织实施了全市党风廉政状况满意度调查。
调查人员严格落实调查制度,扎实做好现场调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对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问题及民生热
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年内共向市委、市政府呈报《调查专报》75期,《呈阅件》11期。

【基层统计工作】 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绩。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第三
次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加大基层人员培训力度;对区县和镇办统计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5个区县局获国家级

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优秀、优良单位称号。将企业星级管理与“诚信企业”评定、名牌推荐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深入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开展网站安全检测,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门户网站,为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和综合业务平台提供了安全畅通的网络环境。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强化对部门调查项
目审批管理,确保经批准的调查项目严格按制度执行。积极探索建立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加
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稳步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

【统计法制建设】 通过新闻媒体、专题讲座、广场宣传、手机彩铃等方式,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制定《淄博市统计行政
义务告知办法》,规范统计行政义务告知行为,省统计局《统计内参》以《淄博市统计局制定办法规范统计行政义务告知行为》
为题进行了报道。规范使用《统计报表催报单》《统计检查查询书》等执法初期法律文书,取得良好效果。开展劳动工资与能
源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和经济普查开展专题执法检查,营造依法统计环境,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淄博调查队把依法调查贯穿于调查工作全过程,做好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检
查,不断强化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意识,为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 年内,组织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统计质量效益,认真查找影响统计
工作质量效益的各种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对策,理清工作思路,针对问题强化整改,提升服务水平。严把审核关,健全完善统
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指标匹配性、协调性审核力度,做到调查单位数据即报、即验、即审。严把评估关,进一步研究制
定科学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加强对主要指标数据包括部门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客观实际。

【国家制度性调查】 认真做好粮食产量调查、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畜禽监测、部分服务业调查等制度性调查工作,深度挖掘
各专业报表信息, 及时形成信息上报;做好采购经理调查(PMI)和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及时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预
测和分析,并提出有关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国家专项调查和约稿调查】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执行调查制度,圆满完成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和国有企业
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确保真实反映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和科学发展现状。抽调业务骨干开展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
作。 按照山东调查总队的统一部署开展生猪价格情况调查、 H7N9禽流感疫情对淄博相关行业影响调查、淄博房地产市场在新
“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后反应调查等20余项约稿调查,及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山东调查总队。

【专题调研】 受市旅游局委托,开展淄博市旅游业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将全市旅游数据上报省旅游局。积极围绕全市经济社
会发展大局和热点、难点问题,自行开展小微企业发展后劲调查、淄博家禽养殖业经营情况调查等20余项调查,撰写一批反应
快、判断准、质量高的调查报告,并及时报市委、市政府。

【统计宣传】 市统计局、淄博调查队联合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本、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宣传单
页500张、《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5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近百人次;加大宣传力度,并着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的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讲解,使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对有关统计法规有了更深的理解,增强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
意识;抓住“统计开放日”契机,邀请部分新闻媒体工作者、优秀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人员、基层统计人员等代表进行座谈,
对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粮食产量调查、畜禽监测统计调查、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部分服务业调查、规模
以下工业统计调查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统计工作就在身边,统计工作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于亦芳谭延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