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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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年底,全市有燃气经营企业56家,汽车加气经营企业26家,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58.61万户、工业用户630户、
商业用户1455户, 全年天然气供应总量12.45亿立方米。有供热、热源企业60家,2013—2014采暖期,新增供热面积354万平
方米,总供热面积56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75%。

【城市供热热源和管网建设】 2013年,全市新建热源工程1处,新增供热能力50吨/小时;新建、改建换热站50座;实施热管
网改造项目100项,改造管网120公里。加快蒸汽管网从城区退出步伐,低温循环水项目供热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

【供热计量改革】 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工作措施,
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全市实行计量收费供热面积445.7万平方米,安装供热计量装置面积累计达747
万平方米。

【安全管理】 修订完善《淄博市燃气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淄博市燃气行业地震应急预案》,完善燃气供热安全应急
救援体系。推广民用燃气无线传感报警系统,提高燃气安全科技保障能力。组织全市燃气企业投保燃气安全生产责任险,强化
燃气事故风险管控。

【液化气市场治理整顿】 开展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市公用事业局和市
质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更换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充装设备的方案》,该方案规定, 将更换全市范围内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液化
石油气充装设备,新更换的钢瓶实行识别码管理,在钢瓶上设置电子标签。居民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于2014年底前全部更换新式
钢瓶。

【公用事业行业监管】 建立燃气供热许可检查和规范化考核机制,对全市燃气、供热企业进行检查和规范化考核。共检查省
批燃气企业32家,市批燃气经营企业16家,供热经营企业27家,热源供应企业33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300余处。

【公用事业安全执法】 开展各类执法检查,维护全市公用事业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分别针对
餐饮行业、校园燃气安全、天然气加气站、焦化企业、油气输送管道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工程施工检查,共检查燃气、供热工
程施工现场45处。

【行业竞赛】 11月28—29日,全省燃气行业管道抢险抢修工职业技能竞赛在淄博举行。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两
部分,16个城市的48名技工参加竞赛。淄博选手张红星获竞赛个人一等奖,并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提升服务效能】 市内民用天然气用户、日用气量1000立方米以下公共服务业用户(燃气取暖、制冷用户除外)使用管道燃
气,不再提交书面用气申请,可直接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联系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立项申请、
竣工验收等环节作相应简化调整。(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