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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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2年,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优势,重点抓好制度推行和质量效率,促进仲裁事业健康
快速发展。全年受理各类经济纠纷1248件,比2011年增长8.2%;涉案标的额3.8亿元,增长22.6%。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在市级媒体和大型企业自办媒体开设仲裁宣传栏目,在大型商贸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推介仲裁
法律制度。利用仲裁门户网站、《淄博仲裁信息》及时传递工作动态。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全年走访规模以上企业
118家,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19期,赠送合同文本5万份。与司法部门和律师界进行联系沟通,借助政府资源和平台推行仲裁法
律制度,依托律师等专业群体为制度推行和提升办案质量提供专业平台和人才支撑。

【仲裁案件办理】强化办案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规范办案程序,使按期结案率保持高位运行。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培训、使用、
监督、考核,注重专业技能的提高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仲裁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发挥专家咨询和裁决书(调解书)核阅小组
的作用,重大、疑难案件及时进行研究讨论,保障裁决结果的公平公正。发挥专业人才优势,成立办案专业小组。以建设工程、
房地产、保险等为类别分组实行轮流推荐办案制度,不定期进行专业问题交流研讨,提升办案水平。全年审理结案1186件,按
期结案率95%,和解调解率85%,平均结案天数在60天之内。

【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 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市仲裁办加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工作力度。先后在8
个区县开展仲裁调解业务, 全年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954件,涉案争议额2000万元,全部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和解
率100%,当事人自动履行率100%,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成为全市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新亮点。(闫世学张珂)

本部类编 辑:赵建国

副主编:王世伟

校 对:马震刚
杨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