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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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淄博” 建设】2012年,全市司法部门推动“法治淄博”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6月27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年工作的意见》,确定“法治淄博”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年的指导思
想。严格落实牵头责任和具体责任,发挥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机制优势,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7月9日,市委、市政府印
发《关于调整“法治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调整充实“法治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司法局与
市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在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阵地建设、产品创作等5个方面拓展
法治文化建设途径。 12月4日,市委副书记周连华在《淄博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加快“法治淄博”建
设》。
淄博市被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2年度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临淄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
单位,淄川区双杨镇赵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张店区傅家镇营子村等12个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
厅命名为第五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普法依法治理】 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3月22
日,组织开展全国依法行政宣传日宣传一条街活动。11月27日,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
合印发《关于成立淄博市“六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组建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

【律师工作】 2012年, 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律师事务所向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12家“优秀律师事务所”简况在
《淄博日报》刊登。10名律师担任市人大立法咨询员。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崔冠军当选市十一届党代会代表。5月8日,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对淄博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情况和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市委组织
部、 市司法局择优确定116名政治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担任市直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法律顾问,为
“第一书记” 驻村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组建法律宣传、中小企业咨询服务、涉法涉诉信访、职工
维权等11个专项律师服务团。11月23日,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组建“同
心”服务团队深入开展“同心”实践的意见》,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推荐30名优秀律师组建同心·法律援助服务团队,为统
一战线广大成员提供法律帮助。2012年,全市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270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

【公证工作】是年,在全市公证行业开展“公证业务创新升级”工程,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拓展业务领域,
提升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为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全年办理公证援助事项135
件,减免公证费20万元。在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队伍中组织开展以“规范、创新、提升”为主题的竞赛活动,推动公证质量和
公证公信力的进一步提高。市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强化检查力度,于5月、7月两次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对8个公证机构的425
份卷宗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反馈,并督促公证机构及时进行整改。7月7—8日,组织举办2012年全
市公证人员职业培训班, 全市各公证机构的60多名公证人员参加培训。所有执业公证员全部完成“1篇论文、2篇案例、3篇信
息” 的撰写任务。在省司法厅举行的论文案例评比活动中,淄博市6篇论文获奖。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被省公证协会授予全省
公证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市公证员协会被省公证协会表彰为全省公证质量先进集体。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21979件,比
2011年增长35.2%。

【基层法律服务】是年,以年检注册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录用工作,新考
核录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2人。坚持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配合张店区政府妥善处理一起学生在校致
伤信访案件。推广“平安和谐共建”活动,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村居首席人民调解员。年内,全市基层法律服
务队伍共与353个村居结成法律服务对子;担任法律顾问723家,代理法律事务近6000件,为乡镇、村居化解矛盾纠纷1600余件。
淄川旗舰法律服务所等3个法律服务所和刘国鹏等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被省司法厅表彰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和优秀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

【法律援助】2012年,集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争先创优年”活动,在全市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完善
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为贫弱群体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3月1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组织开展“亿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的妇女维权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2000
册。 5月20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加强
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6月15日,成立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法律援助联络站,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与特教中心学生
“一对一”签订永久性法律援助协议。在市电视台开办《法律援助在身边》栏目,在《鲁中晨报》开辟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并投
放夹报2万份,在全市500辆公交车的LED显示屏上投放法律援助广告。7月,组建山东理工大学法律援助暑期社会实践队,组织
开展多次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各种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0份。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40件,比2011年增长45%,代书798封,
接待来访当事人9000余次, 接听咨询来电10026个,其中“148”法律热线8003个,免收案件代理费460万元,为当事人避免挽
回经济损失5308万元,为农民工讨薪1104万元。

【司法鉴定】是年,深化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和案件评查力度,加大对司法鉴
定人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力度,促进司法鉴定公信力的提升。年初,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查考核,提高各
鉴定机构规范开展鉴定业务。制订《淄博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和办案质量评估体系,
将司法鉴定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 9月,组织举办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行政工作人员培训班,并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组织三
批207人次参加全省统一业务培训。 10月,在全市“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组织案卷评查,促进全市鉴定文书档案质量整体
提高。全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案件6295件,被采信率99%。

【司法考试工作】 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司法考试工作
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完成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淄博考区考试考务工作,全市1405人报考,150人成绩合格。

【司法所建设】2012年,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9月,沂源增设1个司法所。
10月,高青县司法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淄川区、周村区、高青县通过转任、调任、招考等方式,配齐副科级司法所所长。桓
台县、淄川区为司法所招考工作人员。组织各区县司法所长培训和工作人员轮训,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区县司法
所全部配备微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实现信息联网,并保障办公及业务用房。淄川区司法局昆仑司法所等15个司
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表彰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人民调解】 是年,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4—12月,在全市开展矛盾
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000件,调处成功率96%。继续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王炳方等7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5月,市委政法委做出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向王炳
方学习活动。 6月,淄博电视台成立热心大妈人民调解委员会。11月,淄川区在区县一级率先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医疗纠纷责任保险机制。

【安置帮教】2012年,加强服务管理,深化“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4月30日,与淄博监狱联合对100多名即将出
监的刑满释放、假释等人员进行出监教育,详细介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及程序,使服刑人员全面清楚地了解出监后政府
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消除其思想和心理压力,增强其回归社会的信心。7—10月,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
活动和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对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
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活动。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逐一见面、逐一谈话、逐一建立
排查走访档案。全年,全市安置帮教对象2801人,安置率96%以上,帮教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2%以下。

【社区矫正工作】3月13日,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的意见》,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做出部署。10月25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淄博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委员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10月26日,全市社区矫
正工作现场会在沂源县召开。2012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57人,累计解除1028人,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监狱劳教工作】2012年,驻淄博狱所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市劳教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基
础建设年活动, 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使一线警力比例达85%,成为全国劳教系统下沉警力最大的劳教所之一,形成“大
基层、小机关”的工作格局。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方法,推行“跟踪式”个别教育,使所内改好率由过去的95.5%提升到
98.7%。完善安全研判、安全防控、安全督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五项机制,深化精细化管理,劳教场所连续13年实现“四
无” (无劳教人员逃跑、无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0月1日,场所新址迁建手续全
部办理完毕。2012年,市劳教所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表彰为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司法
厅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劳教局表彰为先进劳教所。

【队伍建设】 是年,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4月,
组织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严格履行九项规定程序,10名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先后涌现“全
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王炳方、市劳教所优秀干警毕新华等典型。注重系统法制工作,加强对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促进依法行
政,局机关执法人员全部一次通过市里统一考试。廉政建设坚持常抓不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
案》,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廉洁评估,对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都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避免和预防腐败现
象的发生。2012年,全系统共有32个集体、4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姜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