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27&rec=193&run=13

【概况】2012年,淄博市有48个少数民族,共计2457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58%;有1个民族镇、4个民族工作重点镇(街道)、
10个民族村(社区) ;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5种宗教,信教群众16600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92%。其
中, 佛教信众51720人,道教信众22325人,伊斯兰教信众18315人,天主教信众10604人,基督教信众63045人。全市经民政部
门登记的宗教团体31个, 宗教活动场所220处。是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宗教规范和谐为总目标,以固本强
基、创新发展为总基调,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依托,全面推动民
族宗教工作发展。12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国家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为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打造示范品牌为抓手,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意见》,培养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学校、企业,全市共创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10处。其
中,周村区灯塔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齐旺达集团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
动示范单位。深入组织开展第十二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月、
民生调研现场办公、帮扶困难群体和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主题活动50余项。继全国创建活动座谈会在淄博市设立分会场后,省
委、省政府在淄博市召开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参观推广淄博市的工作和创建经验。
2012年9月25日, 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左)和淄博市代市长徐景颜为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周村区灯塔社区
揭牌
(市民族宗教局供稿)
【帮扶民族经济发展】是年,以开展“项目推进年”为抓手,继续推动实施基础设施巩固提高、企业龙头带动、合作组织建设、
智力扶持“四项工程” 。全年争取各级扶持资金606万元,推动实施24个建设项目,实现对民族镇村居帮扶项目的全覆盖。实
施道路硬化、水电网改造和配套工程项目10个,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争取落实省、市直
补资金80万元,重点扶持5家少数民族农村经济合作社和2处养殖基地,及时跟进政策指导,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
户合作发展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放扶持资金36万元,为全市2125户穆斯林农户发放春节牛羊肉一次性补
贴,对50户农村少数民族低收入养殖户给予专项补助。着力抓好民族用品企业工作,享受贷款贴息补助比2011年增长2.2个百
分点,进一步提升民族用品竞争优势和辐射推动全市民族经济发展的能力。

【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是年,协调各级落实资金290万元,帮助沂源县柳枝峪回民小学完成校舍改建工程,扶持临淄区金
岭回族小学加强示范学校建设,全面推进3所民族学校规范化达标工程。争取落实省扶持资金40万元,加强3处少数民族传统体
育训练基地建设,推进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市毽球协会毽球训练中心被命名为首批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实施新型
农民培训工程, 受益少数民族群众700余人。加大文化产业投入,争取落实省、市扶持资金80万元,推动建设民族特色村寨、
文化大院、文化书屋。
2012年10月29日,山东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授牌仪式暨“工陶杯”全市少数民族毽球比赛在市毽球协会毽球训练中心
举行
(市民族宗教局供稿)

【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是年,指导张店区、淄川区、高青县等区县到届宗教团体顺利完成换届,做好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基础
工作。各级以联席会议、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市级宗教团体多名教职人员受到省宗教团体重用,
其中1人被选任省佛教协会会长。 开展全市“宗教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研讨活动,夯实宗教界思想基础。指导宗教团体
围绕和谐创建活动,着力完善制度,促进自身管理规范化。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市天主教会新区主教府土
地手续,推动天主教土峪建筑群修复建设。认真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有关工作,协助市天主教会接收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原主席
宗怀德主教骨灰,安放于周村教区张店天主教座堂;为马学圣主教协调落实医疗保障,并在其去世后,指导市天主教会为其举
行遗体告别仪式。全市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组织、思想、制度、自养四项建设不断加强,在各项宗教活动和专项工作中有力发挥
主体作用和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作用。 年内, 全市五大宗教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接收捐款捐物68万元,帮扶困难群众
300余人次。

【城市民族工作】是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着力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优化“四个平台”(信息网络、社区工作、民族联谊和服
务管理平台),以建立工作网站、开通服务热线、开展大走访活动等方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有效落实
社区民族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举办公共讲座、发放医疗救助券、慰问贫困户家庭、帮助解决入学困难、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多
种方式,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确保城市民族关系和谐稳定。全年共举办政策法规咨询20余次,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
各类民生服务300余次, 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特别是新疆、西藏籍人员的服务管理,协调处理
涉及劳务纠纷、损害赔偿等求助事宜21起,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信访案件3起。

【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和谐建设】是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创建活动以“安全年”为主题,采取签订安全责任书、召开工作
调度会、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组织考核验收等形式和措施,对已经达标的抓好成果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抓好查漏补缺,对
少数基础较差的抓好软硬件建设, 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 全市194处宗教场所达到创建标准,总达标率近90%。较好完成
“两个专项”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和教职人员社保工作,101名宗教教职人员完
成认定备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参保率100%。加
强宗教活动管理,保障宗教场所献堂典礼、佛像开光等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有序。推荐沂源县神清宫为全国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
基地。省宗教局在淄博召开全省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调度会。

【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是年,继续加大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全市无违反政策情况发生。加
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和民族成份更改审核工作, 对180名少数民族高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为33人确认更改民族成份。认真做好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穆斯林殡葬、特困救助等服务协调工作,淄川区、张店区为淄博四中新疆高中班、淄博实验中学西藏散插
班提供了优质服务保障。完善民族宗教关系分析研判制度,规范民族宗教方面不安全因素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
重大信息。2012年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考察市百灵聋儿语言训练中心(杨元强摄)
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完善《淄博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淄博市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认真
研究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的现象规律,与有关部门和区域加强沟通协作,取得良好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是年,组织开展宗教法规学习月活动,分期举办民族宗教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学习贯彻新版《山东省宗教事
务条例》培训班。各区县通过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化活动,编印、发放法规宣传手册等资料上万份,进一
步优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环境。

【队伍建设】是年,调整充实全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
助理和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网络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进一步
健全完善全市四级网络三级责任制体系。有效落实半年分析研判、季度自查自纠、每月工作例会、每周排查报告“四个一”工
作措施,完善各项基础信息资料,确保工作顺畅运行。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爱岗位、建功业、树形象”活动,评选出第
二届“爱岗敬业标兵”6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命名为全市首批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胡
艳霞张闻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