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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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2012年,市政府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316元提高到不低于36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700
元提高到不低于2300元。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3.1万人、农村低保8.2万人,月人
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56.9元、126元。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724人,其中集中供养4731人,集中供养率82.6%。农村五保
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实际供养水平年人均分别达到3689元、1900元。将全市1290名城镇“三无”人员(城市居民中无劳动能力、
无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中的人员)全部纳入政府财政供养,共落实供养资金557万元。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县)、镇
(街道)、村(社区)四级防灾减灾体系,拨付资金63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41.5万人。制定《淄博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
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共救助大病困难群众7.3万人,落实救助资金410万元;积极开展临时性救助工作,累计投入6500万元,
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8.8万人,为困难群众发放供暖补贴2.2万户,救助各类城乡困难群众24万人次。
2012年7月25日,淄博市庆祝“八一建军节”暨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表彰大会召开(孙桂蕾摄)

【社区工作】按照《淄博市社区建设三年规划(2010—2012年)》要求,全面加强社区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截至2012年底,全市459个城市社区平均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到464平方米,88个镇(街道)全部建有一处
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 全市共有专职社区工作者1902人、社区协管员3880人,发展社区志愿者近10万人。社区
办公经费和人员补贴全部由市、区(县)财政分级负担,社区年办公经费平均2.2万元,社区工作者月人均补贴1865元。规划
农村社区651个,已建成522个,村(社区)自治水平显著提升。积极开展“大社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淄博高新区将12个城
市社区合并成5个大社区。 全面建立并推行村(社区)民事务代办制度和村级事务“五代理”(资金、财务、资产、档案、公
章代理)制度,得到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城市社区信息化工
作全覆盖,淄博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被民政部总结推广。

【双拥工作】2012年,全市共为3.46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74亿元。其中,发放各类定期生活补贴5500万元,
发放伤残军人伤残抚恤金4500万元,发放死亡抚恤金1000万元。落实优抚医疗补助资金1330万元。为3932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
待金5100万元。 全市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31人,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23人。接收退役士兵1907人,其中自主就业946人,发放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900万元,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和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97%。淄博市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就业培训工作经
验被民政部总结推广。扎实做好军供保障和烈士褒扬工作,完成30多个批次、1.3万余名过往官兵的饮食、饮水等军供保障任
务。 投入资金1800万元,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档升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率达到80%。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的
方针,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淄博市连续第七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五区三县全部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淄博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社会事务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管并重、登记管理与党建同步推进、优先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的方针。依法清理连续两年
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156家, 注销社会组织3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12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3万
对、 离婚登记8100余对、收养登记257例,登记合格率100%。不断完善公墓清理管理制度,加强公墓管理。全市殡葬机构共火
化遗体2.6万具, 火化率100%,并为1035名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100万元。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00余人。淄博市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得到民政部和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得到省民政厅推广。淄博市救
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为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先进单位。
围绕提升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边界和谐走廊”建设,完成边界线联合检查和《政区大典》编纂等工作任务。4
月,市政府公布《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为实现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2012年1月7日,淄博市“亲情民政 寒冬送暖”暨慈善“情暖万家”集中救助活动启动仪式(孙桂蕾摄)

【社会福利服务】2012年,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全市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月人均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分
别达到720元、 1530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已有3个区县完成福利中心建设任务,3个区县已动工建设。社会力量新
建养老服务设施10处, 新增养老床位900余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94家,拥有床位2.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9.5
张。 全市销售福利彩票7.1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亿元,其中市级公益金7027万元。全市各级慈善机构累计募集善款6140.
39万元, 其中市慈善总会募集善款1281.64万元。全市福利企业总数175家,安置残疾职工6300余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周亚军孙桂蕾张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