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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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2012年底,全市总人口4236677人,已婚育龄妇女845873人。全年出生人口37526人,人口出生率8.85‰;人口自
然增长率1.62‰, 比2011年上升0.03个千分点;合法生育率98.6%,节育手术总量38274例;长效避孕措施比重87.8%,比
2011年降低0.7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89.3%,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95%,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生责任目标。
4月17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各区县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严
格落实“一票否决” “重点关注”“责任追究”等制度,对8个镇(街道)实行“重点关注”,对63个村(社区)、企业实行
“一票否决”。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人口和
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2012年5月29日,张店区沣水镇开展纪念“5·29”计划生育协会会
员日暨农村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幸福家庭宣传服务活动(市计生委供稿)
和“计划生育事业正常发展经费增长幅度达到10%” 的要求,为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公共财政保障。全市人口计生事业
财政投入3.16亿元,增长23.3%。全市人口计生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在政策统筹、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应用、
违法生育案件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以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方面,加强
协调配合,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年,严格实行督查考核,强化日常监控和督导,多次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范围涉及89个镇(街道),
抽查300余个村(社区、 单位)。严格实行违法责任追究,对全市96个单位拟表彰的3582个集体和8742名个人进行资格审查,
52个集体和6名个人因计划生育问题被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
查,督促各区县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5991万元。严格实行有奖举报,印发《2012年度淄博市人口
计生委有奖举报办法》 ,全市发放举报办法1万份、宣传纸10万张,并在《淄博日报》《鲁中晨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广泛宣
传。 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违法生育案件214件,查实182件,兑现举报奖金18.5万元。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广泛宣传科
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政策法规,联合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查处8起“两非”案件,完善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推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信息通报
制度,完成省下达的性别比控制目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已婚育龄妇女特殊人群管理的意见》,加强对离婚、再婚、户口
迁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

【宣传教育】是年,加强正确舆论引导,积极宣传现行人口计生形势、政策、法规。全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稿件992件。
以纪念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立30周年为契机,围绕“5·29”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纪念日开展系
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出动宣传车860余辆次,发放各类宣传品40余万份,组织380余支婚育新风演出队,为群众演出文艺节
目900余场次。优化社会宣传环境,清理内容不规范、载体陈旧的户外宣传标语,及时更新标语3万余条,张贴计划生育宣传画
1.4万余张, 建设100余个人口文化大院、生育文化广场和宣传一条街。开展“婚育新风基层行”活动,对基层上报的24个先
进典型事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在“最美在基层——2012年度山东人口十佳人物”评选活动中,淄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丽君被评为十佳杰出人物。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年,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财政投入突破2.5亿元,惠及60余万群众。全面落实利益导向政策,独生
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由财政落实, 已婚农村育龄妇女基本技术服务全部免费,42933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享受
到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扶助金,2012年5月11日,全市推进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工作会议召开(市计生委供稿)
2696名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分别享受到每人每月110元和135元的特别扶助金。继续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补助政策落
实工作,46.5万名企业独生子女父母纳入社会统筹,各级通过社会统筹、企业补发、财政承担等途径为1.19万名企业退休独
生子女父母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7970万元。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增加计划生育奖励与制约内容,引导群
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全市3560个村(社区)完成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累计增加、修改计划生育奖励与制约内
容1.3万条。

【技术服务】把开展精细化服务、做好育龄妇女查体工作作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
顶替等行为,全市共查出政策外怀孕1793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降低违法生育发生率。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工作,在淄川、张店、博山、周村、临淄五区开展试点,试点比例达62.5%,共检查1.82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8%,
评估出高风险人群1954例, 高风险率为10.71%,均给予相应的优生建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年内,高青县被评为全国计
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至此全市五区三县均被评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县。

【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年,将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依托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资源,强化社区和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市人口计生委、市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
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在城市社区健全完善“网格化”
管理机制,按照“以房管人”的总体思路,探索推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张店区、临淄区示范性开展社区实有人口调查工作。

【依法行政】是年,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
生系统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等文件,就依法行政、作风建设、
文明执法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畅通渠道听取群众诉求,将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列为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区、
镇、 村三级公开内容作出统一规定,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工作。设立“12356”阳光计生热线,公开11部咨询投
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建议。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设立信访室,随时接待群众来访,每月通报信访情况,严格督办考核。
市人口计生委全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950件,全市因计划生育问题到省上访量明显下降。(张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