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用 事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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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年底, 全市有供热、热源企业57家,新增供热面积37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增加120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达
5018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供热面积19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69%;供热企业共有燃煤调峰锅炉35台,总容量1235吨/小
时,锅炉供热面积约8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供热面积约4200万平方米。

全市有燃气经营企业93家,汽车加气经营企业25家,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52.47万户,工业用户587户,商业用户1100户,
天然气年供应总量11.87亿立方米,居全省首位。对《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编制全市燃气专项规划。

【安全目标管理】制定全市燃气供热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市及区县行业管理部门与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全
方位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修订《淄博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广燃气安全生产责任险,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在全市范围
开展“走千家、进万户”燃气安全检查宣传活动,发动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排查各类燃气设施,对居民用户进行拉网
式入户检查,治理安全隐患190处。

【行业监管】组织对全市56家供热企业进行许可年检和规范化管理考核,对新申办经营许可的企业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审批发
证。分两期对全市32家省批燃气企业、15家市批燃气企业、38个燃气供应站点进行燃气经营许可、供应许可年检审查。继续加
强市政施工企业管理, 对10家市政施工企业进行年检考核,对1家企业进行资质转正。加强进淄企业备案管理,共备案设计、
施工、监理企业83家。

【供热工程建设】 2012年,全市新建热源工程2处,新增供热能力150吨/小时;新建、改建换热站30座;新建、改建供热管网
100公里;实施“蒸汽退城”等管网改造项目50项;建成低温循环水项目一期工程,实现供热面积420万平方米。华电淄博热电
有限公司建成2台33万千瓦机组。

【液化气市场治理整顿】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规范钢瓶管理,逐
步整合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法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工作。

【供热计量改革】印发《关于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计量装置专项费用的标准、建设范围
和管理使用,规范供热工程建设秩序和供热装置收费行为。调整供热计量收费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标准。全市累计安装供热计
量装置的房屋面积达424万平方米, 供热计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开展供热计量装置备案,对产品单位的资信水平、产品
质量、技术条件和售后服务进行公开评审,已备案产品单位60家。

【职业技能大赛】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团市委和市公用局联合举办全市公用事业职工职业技
能大赛,强化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全省各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燃气企业代表到淄博市现场观摩。组队参加全省第二届燃
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团体铜奖、最佳组织奖和特殊贡献奖。

【燃气热力行业规范化考核】落实《山东省燃气热力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提高燃气热力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全市2家燃气企业、2家供热企业获全省燃气热力行业规范化考核优秀企业称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被评为全省燃气热力行业规
范化考核先进单位。(李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