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产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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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21430套,竣工8731套,新增享受货币补贴的廉租住房
户780户。 实行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摇号制度, 确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全年组织分配廉租住房744套、经济适用住房
3161套。

【房地产市场管理】2012年,淄博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交易量相对平稳。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37348套,比2011年增长9.8%,销
售面积459万平方米,增加13.8%;存量房销售合同备案14199套,下降21.4%,销售面积132.6万平方米,下降11.5%,商品
房价格涨势趋于平稳。严格预售条件和办理程序,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
品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管理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
办法的通知》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开发商销售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20家开发企业135个项目的
销售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开发企业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加强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中介机构管理,对
中介机构实施年度审核制度。

【物业管理】 2012年,全市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301家,其中本地企业283家;物业管理项目913个,管理面积4767.66万平
方米,物业从业人员1.5万人。争创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9个,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47个,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82个。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建立物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和市场退出机制,对服务质量差、业主反映大、服务不规范的企业,
限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不整改的,吊销其从业资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
投标,积极推广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
管理, 简化资金申请程序。全年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1.46亿元,收取质保金1.54亿元。实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量化考核
和星级管理,推行物业服务菜单式收费。加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定《淄博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简易物业管理
办法》,将物业管理纳入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产权产籍管理】 2012年,全市发放房屋所有权证76325本,比2011年减少10.78%;发放他项权证39039本,减少7.46%;受
理房产测绘登记6672件,完成测绘面积800万平方米。贯彻落实《房屋登记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建立疑难问题、
重大标的查封登记、执行过户统一审核制度。建立房屋登记审核委员会和房屋登记质量抽检制度,完善《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
确保房屋登记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组织全市117名房产登记人员参加住建部举办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培训,工作人
员全部持证上岗。规范房屋测绘工作,建立房屋测绘重大项目及疑难问题会商、测绘项目统计抽查制度。全年收取直管公房租
金600万元,接管廉租住房414套。完成直管公房维修工程75项,工程合格率100%。

【房屋征收】 2012年,市及各区县计划房屋征收项目13个,征收房屋面积30.25万平方米,发布房屋征收决定项目1个,征收
房屋面积2.36万平方米。 建立市政府主导的房屋征收决策运行机制,明确房管部门为征收主管部门。制订《淄博市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起草《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评选20家社会信誉好和综合实力强的房屋
征收价格评估机构,成立由房地产估价师、城市规划、土地、价格、法律、房地产等方面组成的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
服务好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配合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好马南路(北京路—东四路段)改
造、淄博火车站南广场项目的房屋征收准备工作。(宗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