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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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强基维稳工程】2011年是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年。全市政法机关坚持把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作为
服务第一要务、履行第一责任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做好固民生之本、强执政之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解决了一
批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实现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既定目标。市委政法委作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多项具体工作的
牵头单位,严格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例会、季报告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分析研判、经验交流推广、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等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工作模式,推进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组织政法综治维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办公,落实24小时值班、集中研
判、集中处置等制度,妥善化解、消除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删除、过滤、封堵网
络非法信息,依法查处网络违法犯罪。做好各类重点群体的管理、服务、教育、疏导、稳控工作,妥善化解利益诉求问题,加
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敏感区域的监管,积极做好公共安全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创新社会管理】全市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社
会管理的理念、体制、机制、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社
会管理的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3月15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确定政法机
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组织有关政法部门赴广东深圳等地学习考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
置帮教、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开展重点项目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总结推广高青县公安局“六小警务”
的经验做法, 周永康等领导对“六小警务” 给予充分肯定, 要求学习推广。5月29日,省委组织部专门组织参加全省第二期
“社会管理及其创新” 专题培训班的80名县(市、区)长实地考察“六小警务”;5月31日,省公安厅在淄博市召开现场会,
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推行“六小警务”;6月5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学习“六小警务”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
新的决定; 6月23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六小警务”精神、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办公厅、市政
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沂源县开展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试点,
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服务管理体制,有效解决流动人口“人由谁来管、业从哪里就、房从哪里租、费从哪里支”的问题,
初步形成“党政领导、 综治牵头、公安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格局。8月8~9日,全省政法委书记
专题研讨班到淄博市学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做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严打整治斗争。1月5日,组织开展以“防盗抢、防事故、防破坏、防群体性事件和治安整治”为主要
内容的“四防一整治”专项行动;8月19日,开展以“打黑恶、反盗抢,整隐患、降事故,抓预防、保平安,调纠纷、促和谐,
抓管理、建机制”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安全预防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
案数分别下降4.1%、12%,可防性案件下降1%。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抓早、抓小、
抓苗头, 实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灵、政策准、措施实、效果好”的目标。从4月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进村入户访民
情、事了人和化纠纷”活动,组织政法干警和综合治理干部进村入户,深入摸排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妥善化解矛盾问
题。 年内,全市排查重大矛盾纠纷1428起,化解1358起,化解成功率达95.1%。完善大调解体系,印发《关于建立和创新劳动
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大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成立淄博市医患纠纷维权协会,
在各区县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行业、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3.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印发《淄博
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组织检查督导组,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校园校车安全。
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净
化社会环境。4.见义勇为事业。3月2日和12月23日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85名、先进单位34个、先进群体
4个,发放奖金52.6万元。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被推荐为2011感动淄博年度人物候选人,6人被推选为淄博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4人被表彰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5.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淄博”建设。5月,淄博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
~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政法部门主体主办“三个责任”,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突
出问题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上半年中央政法委交办的58起涉法涉诉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全部化解息诉。集
中清理专项行动中自行排查确定的95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息诉罢访93起、终结2起,化解率达到100%。2011年9月中央政法委
新交办的58起涉法涉诉进京上访案件,年内化解56起,化解率为96.5%。淄博市分别在9月18日、12月30日中央政法委继续化解
进京上访案件交办会议、集中化解进京上访案件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人员的管理稳控工作,全市没有
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滋事事件。

【服务经济发展】全市政法机关发挥打击经济犯罪、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制定实施一系
列服务保障措施,增强服务和保障效能。审判机关推进创新型、服务型、高效型、主动型司法,制定《关于进一步为全市金融
经济安全运行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争当“服务发展标兵”、争创“服务发展优质窗口”活动,全年审
执结各类案件50735件。 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经常性联系企业等服务机制,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林业资源
和环境资源渎职侵权犯罪、 查办和预防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查处132人,确保重大项目资金安全。公
安机关实行治安向导员制度,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外来投资的规模以上企业由副科级以上民警提前对接、靠上联系、跟
踪服务,协调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打击整治发票犯罪、打击假币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
专项行动, 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66起,挽回经济损失1384.8万元。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联合相关
部门成立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举办“走进厂矿、走近职工”法律服务日,实施“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深化“法
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年内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

【政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政法机关部署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
实践活动,2月9日、5月11日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和现场会,坚持把加强思想教育、促进作风转变、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各级政法机关广泛开展话传统、学党史、读经典、观好片、瞻旧址、
温誓词,以及红歌演唱会、主题演讲比赛等正面教育活动。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岗位担
当、换位思考和“抓主题教育实践,创特色政法品牌”三个大讨论。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建立健全干警执法办案业绩档案,进
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 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全市政法系统671个政法党支部全部确定基层
单位联系对象, 7206名党员干警全部确定联系帮扶对象, 所有领导干部都建立联系点,并对帮扶联系对象进行走访、慰问。
2011年,全市政法干警共走访群众13万余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6万余件,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20万元。(王吉
政革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