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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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对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部政府规章草
案进行立法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制定政府规章草案6部。对《淄博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等9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发前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区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8件,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件。向
国务院、 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政府规章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
为100%。 对全市涉及征地拆迁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政府规章1件;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修改3件;
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对全市包含行政强制事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依法行政协调】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淄博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淄博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年)》。总结表彰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期间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各区县、市政府部门依
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法制监督协调】 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再次清理,确认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18个,其中行政机关3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2个, 国家和省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和组织20个, 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31个。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430个,审验55个,注销
1368个。 审验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件255个。对市级行政强制主体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市级行政强制主体63个,其中法
律规定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18个, 法律授权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组织6个,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
的行政机关22个,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组织17个。对43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68个市级
行政执法单位136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建立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
起草《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行政复议应诉】年内,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6件,受理788件,结案772件,其中,维持409件,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
履行62件,经调解、和解方式而终止的301件。从机构建设、人员队伍、装备建设、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5个方面对全市行政复
议工作进行规范。对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建立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
管理数据库。

【宣传培训调研】 全市法制工作信息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采用转载400余篇,被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采用转载230余篇。3月,中
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开设“淄博法制信息专栏”。《法制日报》《山东工人报》《山东商报》《淄博日报》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
刊发全市法制工作稿件60余篇。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被国务院法制办通报表彰为2011年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被省法制办表彰为
2011年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编发《淄博政府法制》简报12期,淄博政府法制网站刊载工作信息650余篇。3月22日
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编辑《纪念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建办20周年书法展作品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
员参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培训,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安排6期1800余人参加培训,区县自行组织本辖内行政执法人员的培
训。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赋予区县更大经济管理权限和向文昌湖区放权2个课题进行调研。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新一轮清理,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25项,非行政许
可审批项目26项。 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承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科室由原来分布在45个部门和单位的134个
科室减少到49个。完成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研发,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规范镇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召
开现场会推广沂源县经验。年内,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64805件,办结64640件。(周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