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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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1年,淄博市有48个少数
民族,共计2457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58%;有1个民族镇、4个民族工作重点镇(街道)、10个民族村(居);有佛教、道教、
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5种宗教,信教群众16600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92%。其中,佛教信众51720人、道教信众22325人、
伊斯兰教信众18315人、天主教信众10604人、基督教信众63045人。全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宗教团体31个,宗教活动场所216处。
是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以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宗教规范和谐为目标,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
快速健康发展,有效解决一批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巩固发展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的局面。

【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是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保障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尊
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公民信仰自由,及时做好联系慰问民族宗教界人士工作;严格执行民族成分确认和更改的相关政策,为
34人确认更改民族成分,对200名少数民族高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开展经常性大检查活动,
保证清真食品安全;积极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圆满解决市天主教会周村区医院等处房地产问题;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部署,
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围绕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以主流媒体宣传、户
外集中宣传、组织专项评选、现场办公解难题等形式,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60余项。召开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表彰几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20个模范集体和40名模范个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评选活动,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沂源县西里镇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夯实基础阵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
育基地和示范窗口建设活动,依托社区、学校、企业、清真寺打造一批有代表性、有创新力、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窗口品牌。完
善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少数民族之家”等服务和联谊网点,健全完善并规范运作城市民族工作“四个平台”(信息网络平台、
社区工作平台、 民族联谊平台和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特别是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协调处理3起外来少
数民族群众在劳务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求助事宜。淄博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淄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
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在民族散杂居地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座谈会在淄博市设立分会场,山东省民
族事务委员会2次推介淄博经验。
2011年4月20日,山东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淄博赛区开赛仪式(市民族宗教局供稿)
【帮扶民族经济发展】是年,继续推进实施基础设施巩固提高、企业龙头带动、合作组织建设、智力扶持“四项工程”,帮扶
民族经济工作更加成熟有效。积极争取、管好用好发展资金,不断提高民族镇、村(居)基础建设水平。全年落实各级扶持资
金200余万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370余万元,惠及17个基础建设项目。临淄区成立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制定周期性计划,
启动实施对口帮扶工作。坚持以政策培植为龙头、以龙头带动发展的思路,不断拓展帮扶渠道。落实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
产企业优惠政策, 落实率达到95%。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支持民族村加强少数民族农村经济专业合作
组织建设。 年内,全市民族村成立合作社7家,涉及畜牧养殖、果品产销、皮毛加工等多个产业,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推
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力度,开展新型农民技能培训工程。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形式,
针对民族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待业再就业人员,由民族部门、职业院校联合培训、按需施教,全面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创
业能力。

【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是年,淄博市民族体育事业实现重大突破。建立2处训练基地,其中淄博市毽球协会被命名为省级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圆满完成山东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和淄博赛区承办任务,淄博代表团夺得7金、
5银、 8铜,取得金牌榜、奖牌榜双冠佳绩。组队3个项目首次代表山东省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毽球
项目三等奖。大力发展民族教育,积极争取上级改厕治污项目,扶持民族学校,不断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 推动民族学校达标
升级, 改善办学环境。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筹备全国、全省文艺调演参演工作,指导完善民族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文
化基础设施,扶持沂源县东里东村民族文化商业街实现良性运作。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发放幼儿教育券,针对幼、老、病、困等
特殊群体实施补助政策。周村区灯塔民族社区启动城中村改造工程,实行养老金和助学金制度,依托幸福苑老年公寓积极探索
解决少数民族社会养老问题,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是年,组织全市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宗教法规并开展和谐理论研讨活动;举办全市基督教团体
负责人、教职人员培训班;组织天主教界学习传达中国天主教第八次代表会议精神;指导市佛教协会召开第一届二次理事会议、
市基督教会召开全委会。在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宗教团体积极组
织歌咏汇演,并组织宗教界与困难信教群众家庭结对帮扶,举行书画展、演讲比赛、征文和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引导宗教界
与党同心同行。宗教团体组织、思想、制度、自养各项建设不断巩固加强,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发挥各
自优势救助弱势群体,全年捐款捐物达35万元。

【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和谐建设】是年,继续推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创建活动。市、区县两级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两个专项”工作为抓手,突出各自特色,深化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先后推广学习淄川区基督教中心堂等3处宗教活动场所和临沂市罗庄区基督教活动场所的经验做法, 在全市天主教、基督教推
行“双代管”财务管理模式,全市寺观教堂全部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其他固定处所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健全财务监督管理,
形成具有各自特点的管理模式。 扎实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全年共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48人,报省认定备案率
达100%。通过落实“两个专项”工作,健全教职人员档案,规范宗教场所内部财务管理运作,促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全市
216处宗教活动场所已有80%达标。

【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是年,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维稳工作机制,着力做好敏感时段不稳定因素
的集中排查调处,抓好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依法处置,稳妥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诱发的涉及藏族群众聚集上访等事件
3起。 针对宗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处理办法,明确在涉及宗教问题处理上,有关部门共同执法、共同负责、属地管理、
责任追究的长效制度规定。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年内,稳妥处理个别
教职人员挑拨事端制造不安定因素等问题,佛、道教乱建寺庙,滥塑宗教造像得到有效清理和遏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境外
宗教渗透得到有效制止,全市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更加规范有效。

【法制宣传教育】是年,以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平台,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民族宗
教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举办全市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山
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在全市推广桓台县对换届后新任村干部进行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和法规培训的做法,组织5名民族宗教干
部参加全国、全省民族宗教业务培训。

【灯塔民族社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12月7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式命名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灯塔
民族社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胡艳霞张闻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