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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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2011年底, 全市总人口为4238266人,已婚育龄妇女854421人。全年出生人口31872人,人口出生率为7.54‰,比
2010年下降1.25个千分点;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9‰, 上升0.08个千分点;合法生育率98.6%;女性初婚21509人,同比增加
2874人,女性初婚晚婚率70.7%,增长7.3个百分点;节育手术总量31209例,同比减少3872例;长效避孕措施比重88.5%,同比
降低0.2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为88.9%,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在95%以上,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人口责任目标。
2011年7月12日, 全市镇、街道计生主任培训暨工作经验交流会(市人口计生委供稿)5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人口计生工
作会议, 学习贯彻胡锦涛4月26日关于全国人口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全市“十一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表彰全市人口
和计划生育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303名、市级劳动模范27名;与各区县及相关责任部门签订《2011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
书》 ; 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对2个镇(街道)实行“重点管理”,对8个镇
(街道)实行“重点关注”,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86个村(居、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是年,临淄区、沂源县被国家人口
计生委表彰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

【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漏管漏报育龄妇女信息专项调查和多
孩生育调查,调查核实案件48件,查实率达89.5%。采取明点检查、暗点抽查、专项调查、重点督导等办法,全年组织3次大检
查, 抽查镇(街道) 45个、村(居、单位)88个。严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把关,对全市91个单位拟表彰的3067个集体和
4167名个人进行资格审查, 51个单位和19名个人因计划生育问题被“一票否决”,1人因违法生育被开除公职。实行有奖举报
制度, 依法查处违法生育案件192件。加强对各区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和转办案件的督导,联合市财政局开展社会抚养费征
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复查违法生育案件185起,核对收费单据1217份。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5571万元。召开全市控制出生
人口性别比工作会,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医疗卫生机
构“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之
内。

【基层基础建设】是年,把育龄妇女查环、查孕作为最基础最经常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点内容,严防替查、漏查,做好随访
服务。 全市育龄妇女查体率达99%以上,共查出政策外怀孕3137人。全市各级政府统筹资金1700余万元用于发放村计生主任补
贴,解决困难村计生主任工资待遇问题。通过公开招考、招聘等方式,充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力量,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4名。
7月,举办全市镇(办)计生主任培训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对140余名镇(办)计生主任进行系统培训。全市各级政府落实资
金765万元,新建乡镇计生服务站6处,改扩建6处。依托“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改造建设村级服务室900个。全市投
入180余万元, 建立市、县、乡三级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通报、交流、反馈,落实网上运行。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山东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确定“谁管理谁清理、谁管理谁办证、谁管理谁移交、谁管理谁负
责”的工作原则,理顺管理关系。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年,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财政投入达2.13亿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由财政落实,常住(含流
动人口) 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技术服务全部免费, 28934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享受到每月60元的奖励扶助金,
2286名独生子女伤残、 死亡家庭夫妇分别享受到每月80元和100元的特别扶助金,6852名符合条件的农村独女、独生子女伤残
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 享受到每人每月加发本人月基础养老金1倍和2倍的计划生育养老补助金的奖励政策,17242名独生
子女或双女农村低保家庭人员补助标准提高20%,857名农村独女享受到升高中、中专降低10分录取的优待政策,1244户退出农
村二胎生育指标家庭享受到1000元以上的现金奖励, 市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716户,发放救助金46万元。市
政府印发《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和《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
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淄博市
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实施方案》 ,通过社会统筹和财政承担两种途径,为1.2万名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
母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8600余万元;督促正常运转企业投入资金4100万元,为8200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落实补助。联合市财政
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独女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实施意见》,农村独女家庭参加“新农合”费
用全部由财政承担, 全市25401名农村独女家庭成员享受到这一政策;扩大“新农保”中计生家庭补助范围,对农村独生子女
家庭和合法生育双女家庭提高月基础养老金10%的补助标准, 全市6852人享受到这一政策;扩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
范围,给予夫妻双方一方是农业人口、另一方是城镇居民的住户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奖励扶助,使1657人受益。抓住村“两
委”换届契机,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为抓手,推进村规民约中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内容的修订完善工作,实
现政府层面和村级层面利益导向的多层次结合,全市所有村居均完成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

【宣传教育】是年,在全市开展胡锦涛“4·26”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冬春季集中服务宣传、“7·11”世界人口日宣传等活动。
以“世界70亿人口日”为契机,举办淄博市暨张店区“面对70亿人的世界”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围
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任务,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开展优生科普宣传,做好优生优育咨
询指导,组织编写《怎样生个好孩子90问》等科普宣传资料;推动出生缺陷预防宣教室建设,逐步形成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阵地
和网络,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2011年10月31日,举办淄博市暨张店区“面对70亿人的世界”主题宣传
活动(市人口计生委供稿)
优化全市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清理过时的计生宣传标语,更新户外宣传内容,营造以人为本的户外宣传环境。全年在市级
以上主流媒体刊播稿件963件,其中国家级28件、省级526件;发表稿件及理论文章127件。
2011年12月15日,淄博市慈善进军营救助特困军人家庭活动启动仪式(孙桂蕾摄)
【依法行政】 是年,市人口计生委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政和搭车收费等商业行为。2次走进市
“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答、解决群众问题和难题57个。全市公开
11部投诉举报电话, 共受理来电、 来访5620人次,并全部给予满意答复。认真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全市共立查案件
537起, 全部结案。开展出生及违法生育瞒漏报核查、多孩生育专项调查等工作,加大对基层弄虚作假问题的查处力度。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强化各级实事求是报数、扎扎实实工作的理念。(张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