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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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1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0年上涨4.5%,分别比全国、全省低0.9和0.5个百分点,基本实现预期调控目
标。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商品(服务)中,呈“七升一降”态势。其中,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家庭设备
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讯类、居住类七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均不同程度上涨,娱乐教育文化用
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

2011年淄博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表17-01(以2010年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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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全年平均 │变动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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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4.5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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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 │110.3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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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及用品类 │107.1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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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类 │100.1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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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 │100.9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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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 │102.9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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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和通信类 │100.1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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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 │99.8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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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类 │105.8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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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淄博市居民消费价格走势图
【调控监管】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深化价格监测规范化建设,丰富监测手段,增加监测频次,提高监测预警效能,初步构建起
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大监测”工作格局。年内上报常规监测数据4.2万条、应急监测数据6.2万条,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第
一手资料。完善价格调控措施。市政府专题召开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座谈会,年内,完成基金征收6277万元,增强政府运用经济
手段调控物价的能力;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通知,在全市建立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和价格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牵头
部门作用,采取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加大清费稳价力度、保障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加
强舆论宣传引导等一揽子措施,合力稳控物价,有效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势头。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宣传、印发宣传品、
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物价形势,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稳物价、安民生的政策措施,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价格改革】围绕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内涵发展”的中心任务,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抓好价格激励机制、约束
机制、补偿机制建设。是年,根据煤热、油气联动机制,适时调整蒸汽及成品油、工业用天然气、车用天然气等价格,对出租
车运价实行燃气加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污水处理服务费进行调整,并结合引太入张供水工程,对全市自来水成本进行前
期调研,为理顺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做好准备;对部分高耗能企业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
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新明确医疗废弃物处置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服务发展】坚持把依法履行价格职能与拓宽经济发展空间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生态淄博建设。积极争取省
物价局支持,为淄博腾飞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秸秆发电项目、华电淄博热电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华能白杨河电厂脱硝发电
项目落实优惠上网电价,年增加企业收入7000余万元;为唐骏欧铃汽车公司降低轻卡汽车销售门槛,受到企业好评;为金晶集
团等重点企业落实优惠能源价格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清费治乱】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对近两年来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汇
总,清理收费文件287件;更新门户网站相关内容,方便群众及时查询;完成对430个单位的收费年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
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取消取暖费、班费、自行车管理费、电教代收费4项收费,调整2项收费标准;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收费、 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作出进一步规范,及时废止座椅费等门诊静脉输液收费,降低170余种药品
最高零售价格;制定公布道路客运班车上限票价;制定《淄博市公墓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开展涉农收费,医疗卫生、教育收费,金融机构服务收费,节假日市场价格,商品
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内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加油站等开展价
格检查。年内,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7起,实施经济制裁701.6万元。华东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交流会第一站在淄博召开。针
对3月份发生的食盐抢购, 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措施,迅速平息抢购风波。开展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并
通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发放提醒函等形式,引导企业搞好价格自律,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监审鉴证】 年内,开展成本监审项目33个,核减成本3.5亿元;以“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为宗旨,
不断拓展价格鉴定认证领域, 完成价格鉴定、认证1.9万件,标的额2.46亿元;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
定》,对商品房销售建立备案制度,实行明码标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服务民生】积极打造“价格服务进万家”品牌,形成县、乡、村三级较为完善的基层价格监督网络和价费公示体系,妥善化
解大量价费矛盾;定期向社会发布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认真落实“双低”(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低
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年内,配合相关部门两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300余万元;先
后两次上线参加“政风行风” 热线节目,解决群众咨询、举报的热点价费问题46个,依托“12358”等价格举报平台,办理群
众价格咨询、 投诉2392件,办结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物价窗口和“数字物价”建设,物价窗口连续3年被市政务中心评为
“优秀窗口”,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实现价格业务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答复反馈。

【队伍建设】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单独设立,淄川区成立价格认定局,为
全省第一家。 对6个科级职位进行竞争上岗,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媒体向社
会作出公开承诺,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76条防控措施,
形成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刘青商佃明冯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