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产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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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全年新开工廉租住房432套,竣工560套。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5400套,累计竣工2371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获突破性进展,全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880套,
竣工2239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对象626户,发放货币补贴1198万元。张店洪沟片区改造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最后3栋还迁
房顺利交房,片区建设的廉租房全部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配套工程建设完毕。洪沟片区改造项目为其他棚户区改造积累了一
定经验。

【房地产市场】2011年,淄博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全市年度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指数(均价)控制目标同比涨幅
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
次性公开当期交易的全部房源,并按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建立健全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
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加强市场监管,调研起草《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
合同备案信息撤销管理的通知》,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全市房地产市场整体形势平稳,交易量稳中有降,销售新建商品
房31250套,销售面积350.7万平方米,分别比2010年下降9%和7%;存量房转移16706套,转移面积135.6万平方米,分别下降6%
和10%。

【物业管理】 2011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到299家,其中,一级资质7家,二级资质16家,三级资质276家;物业管理项目
832个,管理面积4110万平方米。争创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9个,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45个,市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75个,
涌现出一批服务质量好、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度高的高品质小区。印发《淄博市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管理办法》,与市
物价局联合起草《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淄博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简易物业管理办法》,推进中心
城区30个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建设,为开展简易物业管理奠定基础。严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
业动态考核制度。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全市符合条件的41个新建项目全部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行为,按照“等级服务、差别收费、质价相符”的原则,明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三个等级以及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服
务标准。开展物业服务星级管理,对全市49个住宅小区进行星级考核,评选出第一批星级小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
质量保修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归集10.27亿元,物业质量保修金累计归集9963.7万元。2011年1
月20日,贷款业务受理现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稿)
申报国家示范项目1个,省优秀项目10个,经省考评组考核,7个项目达到省优标准。

【产权产籍管理】起草《淄博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完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权限审核备案和房屋登记
质量抽检制度。建立在建工程抵押、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档案查询收费等疑难问题会审制度。规范房产测绘工作,全面推进
以图管房工作进程。建立房屋测绘重大项目及疑难问题的会商制度。完成全市房屋登记审核人员报名考试工作,组织全市符合
条件的148名考生参加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试。规范直管公房管理工作,全年收缴租金603万元。

【房屋拆迁】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市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管理职能过渡为负责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合理编制年度拆迁计划,《条例》实施前,共审批发放拆迁许可证2个,拆迁建筑面积12110.52
平方米。理顺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妥善处理取消拆迁许可制度后与各区管理权限的衔接问题。印
发《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完善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规定。完成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
进展情况专项检查和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体建设前期工作。(宗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