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 炭 工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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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截至年底,淄博市有煤炭生产企业25家,其中生产矿井23处,技改矿井2处,年核定生产能力500万吨,全市煤矿安全
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有煤炭经营企业349家,全年经营煤炭3800万吨,煤炭价格平稳。市煤炭局被省政府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安
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双基”建设】制定《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和《淄博市煤矿领导轮流带班下井管理办
法(试行)》,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市煤炭局每
半年召开一次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区县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会,把标准化创建作为煤矿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13
处矿井达到省一级标准化矿井, 达标率达59%,其中东泰公司达到国家级标准。引导煤矿企业推进机械化生产,逐矿研究制定
推进方案。 2011年,全市煤矿用于机械化升级改造的资金达2亿元。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全市煤矿安全三级、四级培训机构在
教室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市、 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联网。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省政府应急办领导专家到淄博授课,有800
余人接受培训。推进教考分离,组织巡监考140多场次,处理考试作弊事件4起。强化全员全过程培训,全年培训相关人员5508
人。 开展应急物资储备专项检查, 组织煤矿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督促煤矿严格执行停产撤人规定,汛期共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7456人。加强煤矿监控系统管理,规范煤矿使用的28种调度记录台账,调度质量标准化做法在全省推广。
2011年8月,副市长许建国到东泰公司井下检查指导工作(市煤炭局供稿)
【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组织防治水专家对全市煤矿水害排查治理方案和雨季“三防”计划进行论证审查。开展专家查隐患、执
法促整改活动,查出隐患450条,提出建议172条,全矿停产2处,停采区1个,停用绞车4台套,行政处罚2.1万元。配合国土部
门和区县政府对历年来关闭的500多处小煤井进行复查, 对填平夯实不到位的矿井实施进一步回填整治。全年查出各类违法行
为和隐患问题1436条, 立案查处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行政处罚72.6万元。3月,全省推进煤炭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
淄博市召开,淄博市煤炭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煤炭能源保障】 严格实行煤炭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煤炭经营资格证动态管理,对全市375家煤炭经营企业进
行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依法吊销26家。扶持龙头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为企业协调贷款6000
万元。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和评比,引导煤炭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煤炭市场规范有序。加强煤炭市场需求预测,抓好电煤调
运和储备。11月,协调承办2012年中国(淄博)煤炭市场研讨暨交易会。(刘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