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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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0年,淄博市有1个民族镇、4个民族工作重点镇(街道)、10个民族村(居);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
教、 道教5种宗教,信教群众14936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7%。其中,天主教信众10116人,基督教信众64743人,伊斯兰教
信众18095人,佛教信众36682人,道教信众19730人。全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宗教团体30个,宗教活动场所213处。是年,在全
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临淄区人民政府、沂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张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被
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5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沂源县东里镇、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金南居委会被评
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镇、居。

【基层基础建设】是年,淄博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
会(山东省宗教事务局)以正式文件全文转发了淄博市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年活动推进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
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建设。通过开展建设年活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建设、民族宗教政策法制和思想舆论环境建
设、帮扶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建设、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民族宗
教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得到强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责任机制,提升民族
宗教工作部门的依法管理和服务能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年内,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增配工作人
员8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名,张店区、沂源县在乡镇成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队伍、人员、经费
得到保障。各区县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县)、镇(街道)、村(居)三级管理网络。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年,全市民族工作部门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筑牢民族团结和谐基础”为主题,开展全市第十
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其间,开展主流媒体宣传、专题讲座、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等主题活动。开展慰问在淄学习的200
名青海玉树灾区藏族师生活动,有关部门、民族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捐助物资价值10余万元,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各区县组织
开展经济发展座谈会、知识竞赛、法律援助等活动40余项。各级主题活动突出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
问题相结合,营造了全市各民族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

【帮扶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是年,进一步完善全市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长效帮扶机制,指导民族镇村优化产业结构,建立支柱经
济, 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立体帮扶体系。全年各级各部门落实对口扶持资金210万元,带动地方投资2800余万元。淄博
市5家民族用品定点企业享受优惠贷款和国家财政贴息比2009年增长33%。指导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取得良好效果。
年内, 全市成立畜牧养殖、林果等少数民族经济合作社6个,吸纳375余户、140 0多人参加。对全市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需
求进行调研,联合职业院校组织培训班20余期。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民生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市民族教育整体
水平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建起一批少数民族农村文化大院、文化站所;民族镇村居卫生医疗服务设施不断改善;少
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 组成毽球、珍珠球、射弩等8个项目的集训队,备战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
会;扶持周村灯塔民族幸福苑和沂源东里东村民族文化商业街等民生项目的进一步发展。
2010年5月18日,省、市民族宗教部门领导在民族用品定点企业调研(市民族宗教局供稿)

【城市民族工作】是年,按照省、市城市民族工作专题研讨会和现场会的要求,推广临淄区及张店区部分街道、社区工作经验,
提升社区工作平台、网络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群众联谊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和创新城市
民族事务管理。承办全省民族工作统计监测平台培训班,建立少数民族人口常态统计体系。开通少数民族服务热线,开展咨询
服务30余次, 协助信访部门解决涉及少数民族的信访问题2件。发挥全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少数民族联谊会等群众性社团组织
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民族联谊、文化交流和社会公益活动,调动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 是年,全市民族工作部门协助做好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亚洲U19青年足球锦标赛的清真食品安全
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民族成分确认和更改的相关政策,为68名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人员办理了手续。加大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
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尊重少数民族饮食、节庆、殡葬等方面的风俗习惯,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全市未发生违反
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问题。年内,协调淄博职业学院赴齐鲁石化公司学习交流,指导督促建立回民食堂。

【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是年,加强全市各爱国宗教团体组织、思想、制度和自养能力建设,坚持爱国爱教和独立自主自办的原
则不动摇,在协助配合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联系信教群众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市佛教协会、道教协会
召开会长办公会,实行工作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圆满完成天主教选祝圣工作;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加强班子
建设,支持他们开展各项工作。做好走访慰问宗教界人士工作,各宗教团体定期培训教职人员,增强依法办教、带领信教群众
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使命感。坚持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教职人员培训、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以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
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为抓手,结合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
事规程。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等有关部、委、局的部署,积极协调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天主教社保问题已先期解
决,在市领导关怀下,为主教马学圣特别办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和谐建设】2010年是淄博市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创建活动的第三年,全市宗教工作部门分级制定深化创建的
实施意见,抓好成果巩固提高,督促查漏补缺,协助基础较差的场所制定创建细则和达标规划,分步完善软硬件设施。深入宗
教活动场所督导50余次,全面推进创建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和谐建设。是年,淄博市17个寺观教堂被省宗教局表彰
为达标和谐场所,金岭清真寺和淄川基督教中心堂及市佛协会长释仁昌被国家宗教局表彰为达标先进场所和先进个人。淄博市
民族宗教事务局被山东省宗教事务局评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结合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
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省宗教事务局把淄博定为试点城市,淄博市承办了全国宗教“两个专项工
作”培训班。
2010年10月3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在淄川普照寺视察(市民族宗教局供稿)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年,全市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场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
道教乱建乱设得到有效制止,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思想、组织基础更加牢固,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
化轨道。稳妥处理宗教房地产遗留问题,天主教主教府房产问题圆满解决,依法稳妥处理个别教会和场所内部管理问题。

【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是年,组织举办全市民族工作形势政策报告会,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民族工作干部300余人
参加学习培训。 组织全市16名民族宗教干部参加国家民族宗教业务培训,3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省民族业务工作培训,近30
人参加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创新力和信息工作培训。年内,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共举办民族宗教形势政策业务培训12期,累计培训
1000余人次。(胡艳霞张闻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