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25&rec=140&run=13

【概况】2010年,全市完成造林10667公顷,新建农田林网3533公顷,在路域水系两侧建成防护林带235公里,林业育苗1066公
顷, 果品产量12亿公斤。全市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重大林木病虫害、无重大毁林案件的管护目标。4月,淄博市被全国绿
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

【森林资源培育】1.中心城区大环境绿化工程。围绕都市农业建设,以改善中心城区环境为重点,组织实施张店东南外环路绿
化、 经济林旅游观光示范园建设、张周路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建设、村镇绿化等重点项目,完成造林467公顷,建设干杂果示范
园6处、改造提升高标准花卉苗木基地133公顷、建成绿化示范镇5个、绿化示范村104个。2.四宝山生态修复三期绿化工程。市
林业局、张店区、市高新区分别成立现场指挥部,落实工程质量负责制、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全年补植彩叶观赏
高档树种380公顷,完成任务量的114%。3.“两沿三环”绿化工程。计划建设林带200公里。重点沿水系、沿道路、环城镇、环
企业、环村庄开展绿化,在国道309张辛线、大寨沟、孝妇河、范阳河、正阳路等12条道路河流两侧建设林带235公里,完成年
度任务的117.5%;在桓台县、高青县、临淄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3533公顷,完成任务的106%。4. 荒山造林工程。年初,计
划在南部山区完成荒山造林3333公顷。各有关区县早部署、早安排,实行专业队造林、合同化管理的模式,完成造林4067公顷,
完成年度任务的122%。5.马踏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全年完成芦苇种植等植被恢复1530公顷、退
养还滩100公顷。6.林果标准化基地建设工程。在南部山区新建、改建苹果、桃、葡萄、大樱桃等优质果园11067公顷,其中新
发展猕猴桃、 核桃等特色经济林2400公顷,完成计划的240%。加大果农培训力度,共举办果品标准化生产培训班120期,培训
果农16000人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各区县党委、政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列为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成立林改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林改工作队,深入乡镇、村庄组织开展林改工作。截至年
底,省试点单位淄川区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通过省级检查验收。3月,其他7个区县的林改工作启动。6月23~24日、12月8~10
日, 省委、省政府林改专项督查组分两次对淄博市林改工作进行督查。8月7~8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淄川区以外
的区县进行专项督查。全市76个乡镇、2261个有林改任务的村中有2216个村通过村级工作方案,占98%。审查承包合同22674份,
其中认可19574份, 完善2961份, 收回重新发包139份;新签合同621份。全市落实产权面积17.81万公顷,其中家庭承包面积
5.25万公顷,均股均利面积8.58万公顷,其他方式承包面积3.97万公顷,基本完成落实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

【森林防火】2010年,层层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包区县责任制,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制订森林防火预
案。 4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县全部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防火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组织各森林防火专业队、民兵预备役应急
分队、 季节性扑火队以及2300多名护林员进行防扑火演练。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出资200万元,购置防火炮、
运输车、对讲机、防火服、灭火机、电台、消防摩托车等防火装备。落实领导带班、防火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火源
管理,发布防火通告,执行森林防火检查9次,对重点时期、重点部位实行重点防范,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层层签订防控目标责任书,举办防治美国白蛾培训班普及防治知识。加强虫情预测预报,建立市、区县、
乡镇、 村4级测报体系,其中市级测报点22个,每个点配备灯光诱捕器、性诱捕器、电脑、高枝剪等测报工具。全市储备12米
以上高射程喷雾器4905台、高枝剪4820把、药品50吨、悬挂诱蛾灯678盏。已建和在建周氏啮小蜂繁育基地7处。全市飞机防治
作业面积51100公顷,有效控制了美国白蛾的发生。对松材线虫病进行全面普查,对490株疑似病树及周围枯死树木全部进行规
范性无害化处理。加强杨尺蠖、草履蚧、松阿扁叶蜂等主要病虫害的防控工作,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任务指标。

【林业执法】 理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工作落实到位。全市设置森林公安机构9个,包
括市森林公安局、 2个林区派出所、6个分(县)局,落实森林公安政法编制64名。4月28日,全省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工作会
议在鲁山林场召开, 推广了淄博市的经验做法。2010年,全市发生各类林业案件86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85起,查
处84起,处罚76人,罚款20.45万元,收缴财物24.7万元。

【国有场圃建设】 2010年,鲁山林场、原山林场完成造林80公顷、中幼林抚育533公顷。各场圃对外承揽绿化工程标的额3000
万元。引进繁育优良品种15个,育苗40公顷,销售各类苗木170多万株。鲁山林场修缮部分防火道路,新建餐厅400平方米、护
林房270平方米、营业房440平方米。原山林场完成原山大厦装修工程,建成“森林之歌”雕塑广场、艰苦奋斗纪念馆、原山青
年公寓工程,改建修缮上山步游道、指示牌等景点辅助设施,石炭坞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建成仿古四合院12套。全年各森林
公园旅游综合收入3200万元。(侯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