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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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推动规范化建设,仲裁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年受理案件568件,标的额6.7亿元,按期结案率达89%以上,和解调解率达
41%,自动履行率达59%,平均结案天数62天。

【法律制度推行】 在《淄博日报》等媒体设立宣传栏目,在中国联通150余家营业网点播出《仲裁法》宣传专题片,发表宣传文章70
篇。 全年规范合同文本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家,保险、房管、建设、金融、旅游系统合同文本规范率达100%,其中建设、保险、
房管、旅游系统合同文本仲裁机构选择率保持在80%以上。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24个,为30家企业送法上门,为市、区、乡镇机
关举办培训班20余期, 培训人员近万人。在消费、投资、商贸、流通领域的102万份合同文本中开始约定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与市
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进一步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实施意见》 ,在200余家建筑企业中聘任仲裁工作联络员,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2000份,向建筑企业赠送规范合同文本7000份。
参加全市暨张店区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日活动(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网络建设】 制定《淄博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2009年工作任务目标及考核办法》, 加强工作调度,对博山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
充实,抽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主持办事处日常工作。是年,派出机构立案26件,标的额9039万元。

【业务开展】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制订完善《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违纪仲裁员处理办法》《错案追究工作程序》《仲
裁员培训规定》 《仲裁员考评办法》和《骨干仲裁员评选和使用办法》。组织仲裁员培训4期,邀请外地仲裁专家到淄举办讲座。修
订《仲裁办案秘书工作规程》 ,制订《仲裁办案秘书办案考评办法》,将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环节进行量化设计。召开案件调度会2
次,对49件案件进行调度。落实《淄博仲裁委员会庭审操作规范》《淄博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规范》《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软件输入
操作规定》,统一仲裁文书规格、案卷材料装订管理要求,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抽查仲裁庭开庭情况25次,对抽查情况及时反馈
仲裁庭。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案件裁决书核阅小组的作用,保障仲裁案件裁决书的质量,全年无一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 发回
重裁不予执行案件比率占案件总数的0.04%。 为30余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部分仲裁费用,协助20多名当事人办理财产(证据)
保全手续,协助40余名当事人办理申请立案执行。

【机构建设】 按照《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实行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和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竞争上
岗。制定《信访事项处理规程》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对来信来访反映仲裁员违纪的情况查处4次,澄清事实及时回复当事人。(张珂)

本部类编 辑:赵建国
副主编:安永善
校 对:徐 杰
孟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