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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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9年,市法院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52921件,审执结53385件(含旧存,下同)。其中,市法院新收4439件,审执结4475
件。市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18项荣誉称号。

【参与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建立以市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分别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
组织横向互动的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 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组成9个调研小组,深入各基层法院调研,形成《关于建立完善
调解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 。到100个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排查调处案件1082起,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0余条,
提出司法建议36项。提出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活动”的建议,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领导小组予以采纳,并在全市组织实
施。

【服务经济发展】制定实施《关于围绕服务“三保”,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并细化23项具体措施,明确司法服务的切入
点和着力点。完成万杰高科重组和东部化工区搬迁等一批案件。建立社会风险预警研判机制,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了解企业需求和
群众意愿。探索创新司法策略和工作方法,实行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对外沟通协调机制,开展涉民生、涉稳定案件集中处理
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
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刑事审判】是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一审刑事诉讼案件2699件,审结2758件,判处罪犯3952人,其中534名罪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
徒刑至死刑。对多数一般犯罪探索适用“恢复性司法”适度从宽处理。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47件,判处罪犯397人。继续深化
“规范化量刑”改革。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淄博建设的各项措施,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有效拓展刑事审判
的社会效果。

【民商事、行政审判】是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一审民事诉讼案件17527件,审结17670件,标的额26.04亿元。在已审结的民事案件
中,经过一、二审和再审后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9.6%以上。新收各类一审合同、公司、金融证券等商事诉讼案件12221件,审结12193
件,标的额42.18亿元。倡导政治、法律、经济“多维融合”的执法办案理念,注重加强对涉及新上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小额贷款、
担保公司等新型案件的审理,为企业发展清障解难。灵活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措施,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依法妥善办理相
关案件34件。全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8件。新收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94件,审结1796件。新收涉及相关部门国家赔偿案件2
件,审结2件,胶济客运专线拆迁补偿等群体性案件通过协调得到妥善化解。

【执行工作】是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5071件,执结15269件,标的额33.65亿元。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清结各类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324件,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5474件。坚持彻底摸排、严格甄别,逐案实行排查人员、执行局长、分管院长签
字确认, 全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党政机关、涉弱势群体、涉村委会案件等7项专项清理活动,确保重点案件按
期执结。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适用罚款、拘留等惩罚性措施241件次,采取强制措施926件次。

【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注重运用二审、再审程序强化内部监督,指导基层法院改进工作。新收各类二审诉讼案件3390件,审结3398
件;新收各类再审案件158件,审结200件;新收各类抗诉案件74件,审结69件,其中维持原判33件,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5件,
作其他处理31件。制定出台《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建立涉诉信访专项救助基金,对上级交办的17件重信重访案件,
逐案复查,妥善处理。涉诉赴省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1.5%。

【司法为民】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践行“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抓住“把握和理解以当事人为本
司法理念、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创新载体建设”四个基础环节,开展“人民性、崇法、司法良知和司法价值观”
四项教育,把人民性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构建“当事人认可、社会认可”的业绩评价机制,调动
干警为民司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开展社会评价大讨论、怎样对待当事人大讨论,促进审判作风进一步转变。继续组织开展零错案、
零投诉、零上访竞赛,引导干警争做“平民法官”“亲民法官”。

【队伍建设】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评定和激励、上级法院发改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审委会专题研究、裁判文书差错问责、典型案例
点评等制度。推行法官遴选制度,从基层法院选拔7名法官到市法院工作。从社会公开招考8名工作人员。要求45岁以下还不具备法官
资格的干警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是年,全市法院有34人通过司法考试。建立实行司法能力档案,组织开展司法能力与工作方法研
讨。 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2期,培训干警220人次。发挥审判执行工作业务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促进
年轻干警成长进步。(张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