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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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5月18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淄博市被中央综治委、中组部、国家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为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该奖项是由中央综治委牵头组织评选、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
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的全国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表彰,每4年评选一次。淄博市首次获此殊荣。

【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1月20日,全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动员大会
召开,下发《关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意见》,成立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维稳办牵头,
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领导小组月例会、联席会议、情况调度、督查督办、工作报告等8项工作制度。12月27日,召开创建全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暨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是年,由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牵头,从10个部门抽调20名干部实行联合集中办公,集中解决影响社会
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在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守卫力量,预防暴力恐怖事件和捣乱
破坏活动。组织开展“全警全力、平安全运”专项治理,确保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的安全。组织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抽调9名工作人员成立3个督导组,到区县、部门和行业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化解不稳定因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组织开展“平安全运、百日攻坚”、冬季严打整治、打流反扒、“猎鹰”追逃等一系列专项斗
争和集中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572起,其中命案破案率达96.5%;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7.6%,其中可防性案件下降38.3
%。
防控体系构建。推行网格化巡逻模式,把警力摆上街面,提高对重要路段、重点部位的控制能力。区县、乡镇由政府出资成立专职保
安巡逻队伍,村居、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组建专兼职巡逻队,形成专兼职结合、点线面一体、纵横交错、相互联动的人防体系。全市
设有电视监控系统2881套、探头32226个,新建卡口式治安检查站6个,初步形成“外成圈、内成网、点成线、线成片”的社会治安动
态监控体系。
群防群治工作。加强专职保安巡逻队伍、乡镇中心联防队、村企巡逻队建设,推广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民警包村保安驻村、互助式
治安联防等措施,整合治安巡防力量。全市群防群治组织达6500多个、27000余人。
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油区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第十一届全运会比赛场馆及周边秩序整治、铁路护路联
防、 防范处置低空慢速小目标等专项治理活动。全年交通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23.8%和17.7%,火灾事故连续4年保
持人员零死亡。
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化农村、行业、市场和社区平安建设,深化行业平安创建,市场平安建设,城镇、街道、居民小区平安建设,
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实现“法律五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全省深化“法律
五进”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淄博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工作网络,严格落实矛盾
纠纷定期排查、工作例会、零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工作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年内,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百日活动” 等4次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99起,调处1433起,调处率达95.6%,并对
43起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市委政法委从政法各部门抽调副县级以上干部组成4个督导组,对中央政法委、中央联席办和省联席办交办的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取分区县包干的办法进行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措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率位列全省前茅。制
定下发《淄博市市级涉法涉诉救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将救助资金增加到150万元,扩大救助范围。年内,全市救助24人,发放救
助金84.3万元。 实行案件评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抽调专业骨干力量组成案件评查组,对重点案件的审理卷宗进行检查和动态监
督。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牵头,对2005年以来的执行积案进行彻查,全市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1215件;执结各类重点案件1162
件;清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1602件。

【服务经济发展】 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关于围绕“扩大内需、 促进增长”发挥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开展
“走千企、访万户、知民情、解民忧”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全市法院细化23项规范性服务措施,全
年审执结各类案件53385件,其中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3.86%。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
元;对28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吸存、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全年破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案件507起,挽回经济损失5860万元。市司法局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全年办理法律援助1931件,免收代理费400余万元,为
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

【见义勇为事业】健全完善见义勇为长效保障机制,在实行见义勇为定点医院的基础上,为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办理医疗优惠
证。 招募、培训90多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组建全省首支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年内,全市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群体2个、先进分
子69名、先进单位31个,发放奖金42.8万元。4月,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在淄博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出席,并对
淄博市见义勇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政法队伍建设】全年政法委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582期,培训干警26852人次。制定出台《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
的暂行规定》,把责任制与查究制结合起来,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组织开展向淄川区人民法院、全国模
范法官陈燕萍学习活动和淄博市首届“十大政法人物” “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评选,激励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年内,全系统有881
个单位和1767名政法干警受到表彰奖励。(王吉政革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