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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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应急预案的修订、管理和演练力度,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基本覆盖各类突
发事件,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制
定出台《淄博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使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组织编制或修订相应的专项预案,印发新
闻发布、地质灾害、黄河防汛、管道安全、全运会保障等10余项专项或部门应急预案。积极启动应急预案库建设,做到应急预案资料
完备、 有据可查。 大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全年举行各级各类应急演练
2000多次。

【突发事件处置】年内,全市发生多起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在协调处置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反应,准确判断,科学调度,处
置得力,最大限度地使各类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如“4·8”山林火灾、“4·11”铝城二中交通事故、“4·30”淄博十一中蒸汽管道
爆裂事故、“12·10”淄川山川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等,都得到及时有效成功处置。

【宣教培训】 2月,淄博市在全省第一家正式开通应急办网站,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全力打造突发事件信息
发布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四进”和科普活动,突出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类应急知识,提高宣教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有计划地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市及区县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3500人次。
市政府应急办网站开通仪式(市应急办供稿)
【救援队伍建设】6月中旬,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至年底,全市共组建应急救援队伍33支、7000多人,团市委、
红十字会等部门成立应急志愿者队伍。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月,制定《淄博市应急避难场处所建设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至年底,全市首批20处应急避难场所全部建
成,并统一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民办实事之一。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市应急办供稿)
【市直部门应急疏散演练】在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之际,举办市直部门应急疏散演练,从实战要求出发,22个市直部门的1100多
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演练,这是淄博市第一次组织此类演练。(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法制工作·
【政府立法】年内,建立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制定《淄博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把法治政府目标进行具体细化,使全市依法行
政工作有规范、推进有目标、考核有标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制定全市拟定法规草案和
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建立政府立法的立、评、改、废长效机制。共审查并提交研究《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法规1
部,出台《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淄博市通信设施保护办法》、《淄博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淄博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办法》4部政府规章。制定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100余件,
共提出不予出台或暂缓出台建议6件,修改建议40件。

【法制监督协调】对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取消62项、下放区县
31项、 暂停16项、合并47项。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统一区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对全市100余份行政处罚
案卷进行评查指导。经市法制办指导的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案卷——《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肥料案》被农业部评为优
秀案卷。对全市900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和原有470名听证主持人资格进行审查,取消30人的领证和持证资格。上报备案政府规章
4件、规范性文件20件,备案审查区县和市直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41件。

【行政复议应诉】 制定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
维持68件,撤销18件,经调解后终止33件,驳回6件,不予受理5件。建立与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月定期座谈交流,沟通在化
解行政争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年内代表市政府办理应诉案件2件。

【法制宣传培训】在《法制日报》、《鲁中晨报》等媒体发稿50余条。编发《淄博政府法制》简报17期。组织开展全市纪念《行政复
议法》 颁布实施十周年——“中信银行杯” 行政复议法有奖答题、电视知识竞赛和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群众共
12800余人参加答题。对全市900多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开发考试系统,严格标准,提高执法人员准入门槛。举办领
导干部参加的法制讲座和保障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市环保局、科技局等6部门进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试点,6个部门全部完成试点工作,分别增
设行政许可科, 并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审批的科室由原来28个减少到6个。起草《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
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和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4万
件,按期办结率100%。

【服务社会建设】 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协调市政府向淄川、博山、周村3个老工业区下放管理权限,理顺市与
临淄区管理事权以及高新区进一步享受市级管理权的协调工作。办理部分居民因对铁路扩建拆迁不满,到济南铁路局上访事项。针对
张店洪沟旧城拆迁问题,协调各方面关系,组织召开拆迁听证会,充分听取被拆迁户诉求,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化解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周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