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龄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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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服务工作】 至年底,全市老年人口68.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2%。根据山东省老龄办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养老服务业
推进年活动。出台完善有关配套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转发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财
政局联合起草的《淄博市社会养老机构星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老龄办联合五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阳光助老行动”活动的
通知》等。作为省老龄办确定的“银铃助老工程”试点市,淄博市把“银龄安康工程”作为给全市老年人办的一件实事好事认真组织
实施,在中心城区为部分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呼叫器终端。着重抓好理赔服务工作,全市共为19.8万人办理22.8万份意外伤害保险,
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1%,收取保费228万元;共办理理赔554起,赔付金额100余万元,赔付及时到位。市老龄办联合社会力量,在海南
五指山市利用闲置的部队疗养院,改建开发天颐养生院,探索老年异地养老活动。年内有50多名老年人登记报名,首批老人已入住。

【老年人维权】继续协调交通部门落实非淄博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问题,部分区县完善老年人免费乘车、就医优待、高龄老
人长寿补贴等规定。就全市落实有关老年人法规政策进行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并限期整改。开展
淄博市老年维权示范岗评选表彰活动,评出118个“淄博市老年维权示范岗”。举办淄博市暨张店区爱心助老大型老年人法律咨询会,
3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近百名法律工作者现场为2800多名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老年人提问,向老年人宣传法律知识。建立
领导接访制度,接待老年人来访和电话咨询。全年受理老年人来访180余人次,受理老年人电话咨询1280余人次,办结老年人来信8封。

【老龄事业调研】修订完善《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会同市公安局从3月开始,历时6个多月,在全市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口情况
调研活动。以10岁为一个年龄段,共划分从60岁至100岁以上5个年龄段,调查内容包括居住地、老年人收入、家庭状况、享受补贴等
方面,全面摸清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据及老年人生活状况,形成《关于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市委书记刘
慧晏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牵头专题研究,落实意见。就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到临淄区和沂源县进行
执法调研检查活动,形成《关于全市老龄工作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老龄事业投入】 全年共争取省老龄事业专项资金108万元。其中,争取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30万元,争取
百岁老人生活补助金和贫困老功臣慰问金等12.5万元, 争取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银龄安康工程专款和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
设资金5.5万元。

【文体活动】是年,联合有关新闻单位,拍摄系列反映老年人精神风貌和老龄工作面貌的专题片。开展第二届淄博市模范老人和孝感
淄博模范人物评选活动。举办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主要有老年书画展、刻瓷展、摄影大赛、老年群众文体活动广场表演、老年文化
活动进社区等内容, 5万余名老年人参与。承办山东省中老年才艺大赛淄博赛区的赛事,组织全市47个节目参赛,选拔出16个节目参
加省才艺大赛决赛。开展敬老月活动,将敬老宣传教育、惠老和谐工程、老年文体活动、助老服务、老年维权等列为活动重点,积极
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敬老活动。
淄博市庆祝第23个老人节文艺晚会(市老龄办供稿)

【惠老和谐工程】2009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惠老和谐工程”活动的通知》,确定养老保障、老年
维权、 敬老宣传教育、老年精神文化、助老服务、老龄基础工作6个方面共56项具体任务,涉及38个市老龄委成员单位。敬老月活动
期间,争取市财政43万元项目经费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在全市开展走访慰问老年公寓老人、百岁老人和贫困老年人活动,救助
贫困老年人200多名,每人发放救助金及救助物资价值500元。(张宝忠)
市领导看望慰问百岁老人(市老龄办供稿)